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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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北京地区J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北京上级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规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受国家法律法规、J队有关条例规定的保护和约束。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守信的原则。以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条件公平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第二章 招标范围、方式与条件第四条 单位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以及抗震加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和大修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实行招标,

2、其中在北京市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和本细则实施,天津、石家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按照本规范实施。重要的国防工程、紧急战备工程、特殊保密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等级建设项目的施工,经总部或*批准可不实行招标。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单位投标。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年度建设计划已下达;规划许可证已办理;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备;施工条件具备;招标工作组已组建。第三章 招标组织

3、领导第七条 单位工程建设立项报批后,根据需要适时组建营建办,协同管理处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前,要及时成立招标工作组,具体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工作组长由招标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财务(审计)和营房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士兵代表、住户代表、老干部代表参加,人数不少于5人。团级单位不具备组织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J队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特殊情况需委托地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应报上级单位标办批准。第九条 施工招标实行分类按级管理。(一)在北京市境内投资50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的施工招标工作,由北京地区J队招标办管理;(二)在北京

4、市境内投资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以及在天津市、河北省境内投资20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投标工作,由上级单位标办管理;(三)投资200万元以下零小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按照本细则执行,由单位营建营房管理职能部门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第十条 大型、重点和特殊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请上级单位领导现场指导;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视情由上级单位联勤部、相关大单位领导到场监督。开标前,招标单位向到场监督指导的领导汇报工程概况、施工预(概)算编制、最高限价确定、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以及招标文件要点等相关情况。第四章 招标前期准备第十一条 零小工程建

5、设项目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后,招标工作组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审批表,连同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纸,按程序逐级上报上级单位标办审批,领取招标评标表格资料。(二)发布招标信息。采取公开招标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发布;采取邀请招标的,通过函件发布。发布招标信息时,应公布不少于3个联系人(其中纪检、审计(财务)各1人)的咨询电话。发布信息的形式、内容、范围,投票标单位申请报名等相关情况,局面写出招标信息发布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报告,报上级单位标办备案。(三)按照上级单位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必须报上级单位标办审核后方可发出。(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6、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概)算,报上一级审计(财务)部门审核,形成审核报告送上级单位标办备案。(五)接受投标单位的招标申请,并对其投标资格进行预审。预审结束后,形成预审报告,连同资格预审表、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承审资料,报上一级工程主管部门审查。200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由上级单位营建营房管理部门负责。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资格经招标单位上一级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招标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组通常由纪检、财务、营房和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3人以上组成。实地考察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一)查投标单

7、位营业执照或有偿服务许可证,其应为中国大陆建筑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代表为中国籍公民;(二)查投标单位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应与招标要求相符合;(三)查投标单位信誉证书及网上相关公告,其应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且近三年无不良施工记录和诉讼经历;(四)查投标单位信用等级证书,其应具备市级AAA(含)以上信用等级;(五)查招标单位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其流动资金不低于招标工程造价;(六)查拟定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投票单位正式员工,项目经理必须为国家注册建造师,且资格符合招标要求;(七)查拟

8、定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部承建的已竣工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和验收备案书,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承担大中型、重点和特殊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且获得过省部级或上级单位级以上(含)工程质量奖项。(八)查劳务队伍的劳务分包资质、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以及工资发放情况;(九)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储备情况以及主要材料的采购渠道。涉及到部队安全、保密的重要工程,必须对投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政治考察。第十三条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拟定的评分标准,对考察对象打分评判,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招标工作组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得分排序,研究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得分相同时,按照先大中型国

9、有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后其他企业的原则,确定排序。招标单位写出考察报告(附考察组成员签字的考察评分表),连同入围投标单位的预审资料,报上级单位标办审查备案。第十四条 入围投标单位数量的确定原则:大型项目不少于10家,中型项目不少于8家,小型项目和零星项目不少于6家,且同一注册地入围投票单位的数量不能超过50%。特殊情况确定的入围投标单位数量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须报上级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第十五条 招标最高限价由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程度、驻地市场行情,以及施工现场条件、工期等情况综合权衡确定,一般按工程预(概)算下浮5%10%设置。招标单位确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报上一级审

10、计(财务)部门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十六条 招标工作组向入围投标单位发售经上级单位标办核准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同时收取施工图纸押金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工程预(概)算的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标单位必须在获取投标文件后的三天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转账或电汇施工提交,且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招标文件发出后,适时安排投标企业踏勘现场,组织答疑。将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变更)说明、暂估价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投标单位。第十七条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招标工作组指定两人以上共同接受投标单位报送的投标书,并签收密封保存。第六章 开标、

11、评标、定标第十八条 开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工作组组织。开标前,明确开标主持人、监标人、投标受理人、拆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并按排照相、摄像、录音等相关保障事项。监标人和评标专家在开标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的证书、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行账单及投标书密封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是否合法有效,如有效投标数量不足时(大型项目少于8家,其它项目少于6家),不得开标,应待条件具备时再组织开标。第十九条 开标程序:(一)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到场人员,并再次重申招标条件、规则;(二)有关领导讲话;(三)招标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四)监标人代表宣布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结果;(五)拆标人

12、组织投标单位抽签,根据抽签顺序,依次摆放投标书,并在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监督下当从依次将拆封投标书;(六)唱标人按抽签顺序公开唱标,投标受理人依次将拆封的投标书副本送评委审查;(七)记录人在唱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数据;(八)投标单位代表核对唱标数据及承诺内容后,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者代理人、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监标人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字;(九)上级单位标办代表重申招标最高限价。第二十条 评标活动由招标单位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专家由招标单位于开标前三天从上级单位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小型及零星项目应为5人以上单数,大中型项目应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

13、标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成员要报经上级单位标办批准。第二十一条 评标办法以最低报价为主,特殊情况经上级单位批准,方可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评标办法。第二十二条 评标程序:(一)上级单位标办代表宣布评标纪律,介绍评标委员会成员;(二)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委组长;(三)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具有竞争力做出评判,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0%或认为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单位应重新组织招标;(四)评标委员会核查报价最低投票单位的报价汇总表费用组成、造价指标统计表和施工概预(概)算书,是否存在重大漏项、漏算,以及明显的不平衡报价;核查降低造价措施及施工

14、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可行;(五)根据核查情况,评标委员会酝酿提出质询要点,由评委组长具体实施。投标单位代表对质询进行答复,招标单位指定专人现场进行文字记录,形成质询纪要,经招标单位代表和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作为评标报告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六)评标委员会根据质疑情况进行合议,评审确定最低投标报价;(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程序进行评标,推荐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指定人员填写评标报告。在评标过程中,非招标单位原因,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时,评标委员会必须要求其写出书面放弃中标资格证明材料,并由法人代表或者代理人签字,尔后,可按排名顺序

15、推荐第二名中标,但第二名必须承诺按第一名报价作为中标价,依此类推。若所有投标单位因上述原因放弃中标价,此次招标作废,招标单位应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复核确认后,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八)评委组长代表评标委员会宣布评标结果。第二十三条 定标工作由招标单位组织。招标单位必须在评标会后5日内依据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意见,确认中标单位,签署决标意见,经上级单位标办审查后,报上级单位联勤部基本营房部审批。

16、招标单位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单位以外确认中标单位。第二十四条 评标会结后,非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时,招标单位必须要求其写出书面放弃中标证明材料,并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报经上级单位标办批准,可按照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询问其余投标单位,同意按原中标单位报价签订合同的可确认为中标单位。招标单位要在决标意见中将重新确定中标单位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做出补充说明。如果确认了排名靠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必须有排名在其前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均不承诺时,重新组织招标。第五章 招标的后续工作第二十五条 招标单位分别向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收回未中标单位的招标技术、图纸后,退还施工图纸押金和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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