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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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管理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表序号政策名称标准分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检查结果检查得分1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1001.关键点作业安全措施口袋书按工种配置到每一个作业人员。未配置或与工种不符的,每人扣1分。2.检查现场人员对关键点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掌握。提问发现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条扣1分。2输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意见1001.省公司建立督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督查,每季度覆盖所有参建单位。未建立专家库扣5分,每季度未覆盖所有参建单位,缺少一家扣2分。2.将对施工、监理单位的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输变电工程招标投标评标考核业绩。未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业绩,每缺一家单位扣5

2、分。3.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单位在每次考核中排名在后3名、或不合格的,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未约谈的,每缺1个单位扣5分。4.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次考核中排名在后3名、或不合格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人进行约谈,未约谈的,每缺1人扣2分。5.省公司每季度根据每个考核周期内的累计检查结果发布一次量化考核结果,并按单位和人员类别分别进行排名。省公司未发布结果的,每缺1人扣1分。6.省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基建安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各参建单位应针对参建人员制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工资总额中安排安全奖惩项目,促进量化考核工作深入开展。省公司未指定

3、考核细则的,扣5分;参建单位未对参建人员制定安全奖惩实施细则的,每单位扣2分。3关于加强线路工程作业层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1001.各省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加强线路工程作业层班组建设的实施细则。施工单位未制定细则的,扣5分。2.施工单位以骨干人员为核心组建作业层班组,人员在公司统一平台进行报备。组塔、架线作业层班组的骨干人员必须满足最低配置标准。未按照计划完成作业层班组组建的,缺1个班组扣5分;骨干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3.作业层班组骨干人员上岗前,应经施工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持证(班长兼指挥、安全员还应同时取得省公司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的骨干人员不

4、符合培训持证要求,每人扣2分。4.班长兼指挥需具备担任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票、全面组织指挥现场作业能力,安全员要具备担任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识别现场安全作业条件、抓实现场安全风险管控的能力,技术兼质检员具备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开展施工质量自检的能力。上述人员实际不符合要求,每人扣5分。5.施工单位结合量化考核要求,建立向一线倾斜的薪酬分配体系和个人量化考核激励实施细则。未建立制度或制度无实际作用,扣5分;现场未落实,每人扣2分。6.省公司在施工招标时,应依明确的最低标准要求提出作业班组骨干人员配置要求;施工单位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施工作业层班组及骨干配置清单。对于不能有效配置作业班组骨干人员的,

5、一律以废标处理。施工招标要求尚未修改的,扣5分。招标时未提要求的,扣5分。施工单位投标时,未提交有效的施工作业层班组及骨干配置清单的,扣5分。7.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应由业主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核实实际进场的作业层班组骨干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不一致的不允许进场作业。经检查不一致的,每人扣5分。8.发现作业班组形同虚设、名义为班组实际仍为分包独立作业的情况,扣10分。4关于加强线路工程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培育及管控的指导意见1001.核心劳务分包队伍为施工单位相应作业层班组提供合格的劳务作业人员,在施工单位作业层班组骨干的组织、指挥、监护下开展工作,不得自行作业,不得自带材料、机具。检查发现分包队

6、伍自行作业的,扣10分;自带材料机具的,每个作业点扣5分。2.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核心劳务分包队伍选用及评价机制,原则上在核心劳务分包队伍范围内择优选用劳务分包队伍。2018年2月1日后新开工工程未使用核心分包队伍且没有履行手续的,扣10分。3.劳务作业班子的劳务负责人、核心劳务分包人员、一般劳务作业人员应满足相应基本条件。2018年2月1日后新开工工程现场检查不满足条件的,每人扣2分。4.省公司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名单后,将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及核心劳务分包人员信息在公司核心劳务分包队伍统一信息管控平台进行发布,作为分包队伍选择核实和现场人员入场核实的依据。省公司尚未完成2

7、018年核心分包队伍复审发布工作的,扣5分;未启动此项工作的,扣10分。5.施工单位督促、指导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完善核心劳务分包人员个人奖罚制度,依据施工单位现场评价结果,及时下发绩效工资,提高核心分包人员工作积极性与安全意识,保持核心劳务分包人员相对稳定和有序流动。2018年2月1日后新开工工程分包人员工资发放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每个项目扣10分。6.公司、省公司在线路工程施工招标时,应提出必须使用核心分包劳务队伍的要求。2018年2月1日后新招标、新开工工程未落实要求或补签合同的,每个项目扣10分。7.施工单位中标后,在择优选用核心劳务分包队伍时,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应提供核心劳务分包人员配置清单

8、,将现场核心劳务分包人员配置能力作为择优选用的硬约束。2018年2月1日后新开工工程未落实要求的,每个项目扣10分。8.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应提供实际进场的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及核心劳务分包人员一览表,业主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应核实实际进场的核心劳务分包人员是否满足劳务分包合同承诺的配置要求。2018年2月1日后新开工工程未落实要求的,每个项目扣10分。9.施工单位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和现场施工技能及安全质量管控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核心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核心劳务分包人员施工技能培训。施工项目部应利用视频类课件对核心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作业技能水平。核心劳务分包

9、人员入场前,应经施工项目部考试合格。施工单位无相关管理制度的,扣5分;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考试培训无记录的,每人扣2分;抽查人员对考试试卷进行现场再次考试,不合格的,每人扣5分。10.分包工程开工前,监理、业主项目部应加强核心劳务分包队伍人员的入场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已与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及分包合同承诺一致、是否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兼职,对于不满足要求的不允许进场。核心劳务分包人员请假和更换,应征得施工单位同意。现场检查发现人员兼职、与分包合同承诺不一致、人员请假更换不符合程序的的,每人扣5分。11.施工单位强化对核心劳务分包队伍的核心劳务分包人员统一评价考核,通过建立台账、考试准入、严格考勤、定

10、期考核等方式,实现对核心劳务分包人员情况的有效掌控,并作为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无相应制度的,扣5分。人员无台账的,每人扣2分。与分包队伍发放工资未真实挂钩的,每项目扣10分。12.施工单位每年定期对核心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评价、排序并上报省公司,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动态调整依据。核心分包队伍评价不认真,出现与真实情况有较大差距的,每个分包队伍扣5分。13.各级财务、人资、经法、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施工单位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培育及管控的专业监督与考核。各相关部门未参与管理的,每个部门扣5分。5关于加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全过程管控的指导意见1001.按照

11、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上岗、持证、培训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培训工作,未有培训计划或未开展培训工作,扣20分;2.业主、施工、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任职条件满足要求。未推行持证上岗的,扣20分;任职资格不满足要求的,业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每人扣10分,其他人员每人扣5分;3.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符合投标承诺,管理人员数量满足现场实际管理需要。不符合投标承诺的,扣15分;不满足现场实际管理需要的,每少1人,扣5分;4.将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关键人员配置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及合同,作为招标硬约束。未纳入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扣20分;配置标准表述不满足要求的,酌情扣分。6基建安全日

12、常管控体系优化方案1001.各单位组织召开宣贯会议,确保一线人员全面了解简化优化情况,未宣贯的,扣5分。现场抽查相关人员不掌握相关要求的,每人扣2分。2.从2018年起所有新建工程全面落实(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确保简化优化后的重点要求刚性落实到现场。现场抽查,发现不满足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7施工监理企业劳动用工及薪酬激励指导意见1001.施工监理企业一线人员占比未达到80%以上的,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2.建立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和向一线员工倾斜的薪酬分配机制,未建立的,每项扣10分;未有效执行的,每项扣5分。8基建相关机构及职责调整完善方案1001.按总部审核批复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13、力公司基建相关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及机构编制核定表设置机构、配置相应人员。省建设部未按要求设置机构的,扣10分;未按编制配置到位的,每少1人,扣1分,人员配置不足90%的,扣20分。省建设公司未设置安全监察部和相应专业机构的,每机构扣5分;未按编制配置到位的,每少1人,扣1分;实际人员配置不足编制80%的,扣40分。地市公司建设部和项目管理中心未按方案设置的,每机构扣5分;未按编制配置到位的,每少1人,扣1分;实际人员配置不足编制80%的,扣20分。2.省公司对建设公司和地市公司机构调整及人员配置情况开展督导,每月通报推进情况并报备国网基建部。未报备月报的,每次扣2分。3.总部督查发现省建设公司和

14、地市层面的机构调整及人员配置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省公司月报未发现、未明确整改要求的,加倍扣分。4.每半年对所属基建队伍开展专项调研。未制定调研计划的,扣3分;调研计划未执行的,每次扣5分。5.每季度及时在基建管理系统中报送建设队伍专业管理数据。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3分;报送滞后30天或不报送的,每次扣10分;数据有明显错误的,每处扣1分。6.编制年度基建专业管理培训计划,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扣3分;未执行培训计划的,每项每次培训扣3分。9施工集体企业瘦身健体优化整合指导意见1001.省送变电企业独立设置安全监察部。未设置的每家扣5分。2.省送变电企业按照施工作业层建设等要求,在承载能力范围内承揽电网建设任务。超过承载能力承揽工程的,每家扣10分。3.省公司强化地市施工集体企业作业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其承揽的工程都是自有人员组织指挥现场作业。超出其施工作业管控能力范围的授标,每项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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