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调配、任免管理办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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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招聘、调配、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的人员招聘、调配、任免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公司。第三条坚持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聘任制相结合、集中统一标准与分层分类管理相结合、以人为本与人尽其才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职位序列第四条公司职位体系分为行政业务、技术两个职位序列,共确定14个职位,其中,1. 行政业务序列:为行政业务管理人员设立,以确保有序的行政管理秩序。具体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高级主管/高

2、级项目经理、主管/项目经理、主办/项目助理、文员。2. 技术序列:为公司本部专业技术人员设立,以确保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仅限于公司本部投融资类、规划建设类、资产管理经营类核心业务岗位。具体包括首席专家(公司级)、特级专家(部门1级)、高级专家(部门2级)、专家(部门3级);按照技术序列管理的岗位不属于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相关岗位人员聘任和晋升不纳入公司中层干部聘任和晋升管理范围。所属公司不设立技术序列。第五条职位任职资格标准是胜任各职位序列相应职位的资格与能力,是从胜任角度出发,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技能和行为规范。分为行政业务序列任职资格标准、技术序列任职资格标准两类,内容可包括:总体角色

3、定位、教育背景要求、经验要求、专业知识要求、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工作关系要求等。对于技术职务序列人员,还须具备精深、丰富的技术经验,在某一核心业务领域技术能力突出、独挡一面,为部门乃至公司提供全方位、有力的技术支持工作第三章 人员招聘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本部人力资源编制计划与各部充分沟通,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应聘条件、到岗时间安排、人员待遇、招聘方式选择,报人事主管领导审批。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具体步骤分为招募、面试、审批、入职四个阶段。所属公司可自行组织内部招聘程序,公司本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一)招募1.确定招聘方式。

4、根据招聘职位特点选择招聘方式,原则上优先考虑内部员工应聘和推荐,其中:对于通用性较强的岗位优先采用内部竞聘方式,其次采用外部招聘的方式。外部招聘的方式包括广告、就业服务机构、猎头公司、校园招聘、人才交流市场、网络招聘等。对于高端专业化岗位可考虑公招方式招聘。对于公招、竞聘有关内容参见公开选聘实施细则;2.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简历;3.筛选个人简历,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后作为面试人选通知面试。(二)面试1.登记应聘者信息: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简历、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若应聘人员来源为内

5、部推荐,则推荐人需在人才推荐表内详细填写推荐理由并签字。2.面试评价(1)本部中层以下(含技术序列)人员组织用人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初试,并提出面试评价、岗位安排和薪资福利初步意见;安排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面试,并提出意见。(2)所属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人员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由所属公司严格根据编制、职数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所属公司完成其内部面试程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组织集体面试考察。总经理助理,所属公司完成其内部面试程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报请人事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总经理面试。(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按本部中层以下人员履行面试程序后,经主管干部的党委副书记和董事

6、长面试,提出意见。(三)审批1.背景调查:对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到其原履职单位查阅本人档案,调查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填写背景调查审批表;2.拟聘前准备:对经查阅档案和考察符合用人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拟聘用人员登记表,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根据审档、体检等情况,人力资源部商用人部门提出岗位安排及薪资意见。3.拟聘用审批(1)本部中层以下(含技术序列)人员本部中层以下人员,经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2)所属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人员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人事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总经理助理人员,经主管领导

7、、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经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主管干部的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报党委组织部按党委会相关规定办理后入职。(四)入职1.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办理人员入职程序,发布录用通知单、商调函,收取员工体检报告、个人档案离职证明、工资及行政介绍信等,组织其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个人介绍等。2.所属公司:自行安排入职程序,并于每月末将招聘人员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条 引进劳务派遣人员公司本部引进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拟写专项请示,征求人事主管领导、用人部门主管领导意见后,与劳务公司联系,并面试考察人员,

8、确定人选,与用人单位、人员签署三方劳务派遣协议,报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引进实习生公司本部引进实习生按照实习生规范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聘用退休人员公司本部聘用退休人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拟写专项请示,征求人事主管领导、用人部门主管领导意见后,面试考察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务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限、劳务报酬、工作岗位和职责等内容,报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第四章 人员调配第十一条人员调配是指经公司决定而改变人员的工作岗位职务、工作单位或隶属关系的人事变动。包括人员调出、人员调动、人员晋升、人员交流、人员借调、人员外派等。第十二条人员调出按照

9、离职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人员调动分为公司本部调动、所属公司(不含事业部管理的所属公司)之间调动、事业部系统内部调动三种情况。(一)公司本部调动。分为公司本部部门(含事业部本部)之间的调动、公司本部与所属公司之间人员的调动、公司本部与事业部系统(不含事业部本部)人员之间的调动。1.对于公司中层正职经营管理干部调动的,由调入单位主管领导征求调出单位主管领导意见后,商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人事主管领导布置启动程序事项,根据领导意见商调入部门明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并起草专项请示,经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同意,草拟专项报告,报党委组织部履行党委会审批程序后

10、,拟写任职通知,并向党委组织部备案,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2.对于公司中层副职经营管理干部调动的,由调入单位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后,报调入单位主管领导征求调出单位主管领导意见,后续程序与公司中层正职级经营干部调动相同。3.对于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下人员调动的,由调入单位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准编制情况和调动原因,与调出、调入单位及公司领导充分沟通后组织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经调入、调出部门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公司部门经理助理调动的,需总经理办公会通报,并将调动事项报备党委组织部。员工调动后按照对应职级确定薪酬,对于特别优秀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考虑按照薪酬管理办法中新入职员工年

11、薪确定原则重新核定薪酬。4.对于技术序列人员调动的,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编制职数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本部中层助理(不含)以下人员调配审批程序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员可在技术序列内的不同部门间的同级职位之间调动,也可按转出行政序列时担任的管理职级转回行政序列。5.公司中层正副职党群工作干部和董事会工作干部调动按公司党委、董事会相关规定办理。(二)所属公司之间:由公司统筹组织,审批程序与公司本部调动相同。(三)事业部系统内部:对涉及中层正副职人员调动的,按照公司本部中层正副职人员调动执行,其他人员按照事业部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公司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工作内容与岗位调整,员工本人应服从,如没有

12、正当理由拒绝并且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 人员晋升(一)人员晋升指在行政管理序列或高级技术专家序列的职位晋升。人员晋升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1.单位人员编制及高级职数允许;2.在下一职位工作年限满两年;3.近三年连续两次或近五年累计三次年度工作业绩部门优秀及以上;4.工作业绩突出,有典型突出代表事例;5.符合所晋升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工作资历、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二)公司本部人员晋升1.对于晋升为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下职位的,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核准晋升条件,与公司领导充分沟通后,用人部门拟写书面建议,并按人力资源部要求填写

13、员工职位晋升审批表,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后,报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对于晋升为部门经理助理的,需通报总经理办公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2.对于晋升为中层正副职经营管理干部的,按照第五章人员任免相关规定执行。3.对于晋升为技术职务人员的,公司须严格审定把关,由主管总经理征求总经理同意后提议人选,由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由人事主管领导向人力资源部布置启动程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酝酿意见,起草书面请示,经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三)所属公司人员晋升(不含事业部管理的所属公司)1.对于晋升为所属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职位的,由所属公司按照公司系统人员编制和职数要求,自

14、行组织审批程序,但需按月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2.对于晋升为所属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由所属公司经与主管领导沟通后提出书面建议,人力资源部复核部门编制职数、相关人员情况、考核情况等信息并提出意见后,填写员工职位晋升审批表经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3.对于晋升为所属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职位的,按照人员任免相关规定执行。(四)事业部系统人员:晋升为公司中层干部的人员,按照第五章人员任免相关规定执行。晋升为公司中层助理级的人员,按照所属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备案程序执行。其他人员晋升按照事业部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人员交流按照员工交流锻炼管理实施

15、细则执行。第十七条 人员借调按照员工借调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十八条 人员外派按照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人员任免第十九条公司正副职领导职务任免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任免职:按照党委组织部相关审批程序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履行经营层审批程序。具体为:人力资源部根据人事主管领导指示启动程序,起草书面请示,经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起草书面意见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履行公司党委审批程序。经公司党委会同意后报董事会审批确定。第二十一条中层正副职经营管理干部任免职:按照党委组织部相关审批程序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履行经营层审批程序。具体为:人力资源部根据人事主管领导指示启动程序,向相关部门传达公司领导意见,征求所在单位有关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要求、人员任免安排的书面建议,根据所在单位建议和领导意见起草书面请示,报主管领导、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起草书面意见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履行公司党委会审批程序。第二十二条公司中层正副职经营管理干部试用期转正:按照党委组织部相关审批程序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履行经营层审批程序。具体为:人力资源部收到人事主管领导布置启动程序后,向相关部门传达公司领导意见,征求所在单位有关书面转正建议,并附个人试用期工作报告,根据所在单位建议和领导酝酿意见,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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