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

上传人:zxd****56 文档编号:357445852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PPTX 页数:118 大小:780.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_第1页
第1页 / 共118页
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_第2页
第2页 / 共118页
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_第3页
第3页 / 共118页
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_第4页
第4页 / 共118页
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_第5页
第5页 / 共1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股权(1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法律尽职调查操作实务-2.2.股权股权汇报人:汇报人:XXXXXX目目录录C COONNT TE ENNT TS S一一审阅文件清单审阅文件清单二二访谈清单访谈清单三三主要法律问题主要法律问题一、审阅文件清单一、审阅文件清单一、审阅文件清单一、审阅文件清单序号序号审阅审阅文件清文件清单单股股东资东资格格1历任股东背景的情况说明(说明个人股东是否为公务员,是否担任或曾担任党政机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或职工,是否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是否为一人公司股东、机构股东,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商业银行、保险企业、信托企业及融资性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人员等)2历次新旧版本的股东名册3历

2、任股东(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他合法证件4历任股东(法人/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一、审阅文件清单一、审阅文件清单序号序号审阅审阅文件清文件清单单出出资资1记载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化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2股东协议或发起人协议3出资凭证4验资报告(如有)5出资证明书6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非货币资产的评估报告7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该等出资过户到公司名下的证明文件8关于出资的审批文件(批复、批准证书等),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海关部门等的审批文件及报送的申请文件9股东关于出资资金来源的说明10工商档案一、审阅文

3、件清单一、审阅文件清单序号序号审阅审阅文件清文件清单单增资增资1增资协议、出资协议2股东协议3股东(大)会决议4董事会决议5增资(出资)凭证6验资报告(如有)7出资证明书8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增资的,对非货币资产的评估报告9以非货币资产增资的,该等出资过户到公司名下的证明文件10关于增资的审批文件(批复、批准证书等),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海关部门等的审批文件及报送的申请文件11股东关于增资资金来源的说明12股东名册1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14工商档案序号序号审阅审阅文件清文件清单单减减资资1减资协议2减资前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及

4、财产清单3批准减资的股东会决议4批准减资的董事会决议5发送给债权人的减资通知6登载减资事项的报纸公告7债权人回复、已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证明8变更后的营业执照9减资股东原始投资款支付凭证10减资款项支付凭证11减资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12关于减资的审批文件(批复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海关部门等的审批文件及报送的申请文件13减资后的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新章程)14减资后的营业执照15减资后的股东名册16以非货币资产减资的,该等出资过户到减资股东名下的证明文件一、审阅文件清单一、审阅文件清单序号序号审阅

5、审阅文件清文件清单单股权股权清晰性及清晰性及稳稳定性定性1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应的债务合同2股权质押登记文件3委托代持协议、信托持股协议4一致行动协议5限制性股份协议6期权授予协议、购买权协议7回购协议、对赌协议8一致行动人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及其他类似效果的文件9员工股权激励/持股计划10其他可影响股权清晰性及/或稳定性的文件或安排序号序号审阅审阅文件清文件清单单股权股权转让转让1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2批准股权转让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告知其他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4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回复5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6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名册7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6、新章程)8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新营业执照9出售股权的自然人股东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10关于股权转让的审批文件(批复、批准证书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等的审批文件及报送的申请及批复文件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一)(一)股东资格股东资格1.请介绍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2.请说明公司机构股东的性质:(1)是否有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国家政府性质的非营利性的非企业法人;(2)是否有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法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3)是否有工会、员工持股会等组织;(4)是否

7、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5)是否有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穿透后是否有外资(若目标企业从事外商投资限制类或禁止类业务)。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3.请说明公司个人股东的性质:(1)是否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员工、公务员、现役军人;(2)是否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如有,是否对其成为公司股东的适格性做了进一步核实;(3)是否为国有企业职工、证券公司从业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如有,是否对其成为公司股东的适格性做进一步核实;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4)是否为大学校长、大学党政领导;(5)是否为未成年人,如是,是否核实其股东权利的代为行使人;(6)是否有集资入股的情

8、况,集资人股股东是否有签署集资入股协议。4.是否有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的发行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股东背景是否还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二)(二)出资出资1.请说明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1)如存在非货币出资的方式,请说明是否已完成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已完成相关资产过户。如为实物出资,是否已取得实物资产的权属证书、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交接文件、过户登记文件(如已过户)。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如为无形资产出资,是否已取得无形资产出资的权属证书(如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权证、与无形资产有关的转让合同等)、资产评估报告、

9、出资验证清单、过户登记文件(如已过户)等材料。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如为股权出资,是否已核查该等出资股权的权属情况;是否有股权质押,股权冻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况;是否为上市公司股权或国有企业股权。如为债权出资,是否已核实该等债权是否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是否已出具评估报告。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2)是否存在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的情况。2.所有股东是否已按照法律或章程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实缴出资到位。3.是否存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净资产转增资本的情况,是否得到股东会决议的通过。4

10、.是否存在任何出资瑕疵(如划拨土地出资、职务作品出资、无处分权资产出资、存在权利负担的资产出资等),出资不实(如逾期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三三)增资增资1.请说明公司的历次增资是否依章程和法律规定向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2.是否就公司增资事宜进行表决,并取得了2/3以上股东的同意;3.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行使优先认缴增资权,并签署相关证明文件;4.是否核查增资进入的股东是否为适格股东;5.如为股份公司,不同增资股东的增资价格是否为同股同价,是否有折价发行的情况;6.如以法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是否仍然在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以上(含25%)。二、

11、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四)(四)减资减资1.请介绍本次减资发生的原因。2.在减资公告发出后,是否有债权人提出提前偿还债务或要求提供担保,公司是否有应股东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3.本次减资事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有遗留待解决的事项或问题。4.根据减资材料提出的其他针对性细节问题。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五)(五)股权清晰性及稳定性股权清晰性及稳定性1.股权清晰性及稳定性的安排发生的原因和背景。2.以上安排触发后,会对公司股权产生什么影响。3.其他与上述安排相关的问题。二、访谈清单二、访谈清单(六六)股权转让股权转让1.请介绍本次股权转让发生的原因。2.本次股权转让是否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

12、备案方可进行。3.是否就本次股权转让通知了其他股东。4.是否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了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若对外转让)。5.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并签署相关证明文件。6.其他与上述安排相关的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一一)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问题是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尽职调查过程中,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主体,也可能是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股东资格主要关注尽职调查的目标公司股东是否为适格股东,是否有禁止或限制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对于股东资格的问题,公司法并未给出明确的判断依据,律师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13、件的相关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进行判断。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常见股东资格禁止性或限制性情形汇总如下:1.1.自然人股东资格禁止及限制性规定:自然人股东资格禁止及限制性规定:(1)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职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职工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如下: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

14、规定,关于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职工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如下:禁止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兴办商业性企业。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2)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如下: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当出具专项承诺,说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将该承诺对外披露的情形。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3)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

15、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关于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如下: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投资兴办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企业。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4)国有企业领导人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如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从事同类经营和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5)现役军人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关于现役军人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如下:现役军人不得经商。(6)证券公司从业人

16、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如下: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2.2.非自然人股东资格非自然人股东资格(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2)商业银行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3)信托公司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三、主要法律问题三、主要法律问题(4)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险资金原则上可以用于投资股权。但是,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满足有关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的保险子公司不符合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