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填筑一级总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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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 级安全技术交底书技术交底书表格编号项目名称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第1页共 页交底编号工程名称 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 设计文件编号施工部位 DK184+000-DK291+100路基填筑施工交底日期路基安全技术交底汇总安全交底内容:%2_x0007_.9dB 一、工程概况 1.克塔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塔城地区,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额敏县及塔城市境内。2.本项目管段内自DK184+000至DK291+100段。正线全长88.47065km。3.施工内容包括:路基、桥梁(不含制架梁、桥面系中护轮轨、护轮轨弯轨及梭头、湿接缝、横向

2、联接、支座)、涵洞;含给排水、站场面、站台墙及站场附属相关工程;大临工程(不含铺架基地)。4.本项目管段内路基长84.76533km,占线路总长的96.7%,其中区间路基全长79.429km,站场总长5.336km/2处。区间路基土石方804万断面方,站场土石方174.569万断面方。路基工点类型主要有:风蚀路基工程、路基边坡加固工程、路堤坡面防护工程、路堑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工程、软弱地基处理工程、风吹雪路基、膨胀土(岩)路基、黄土路基等。 5.管段内梁桥总长2931.03延米,占线路总长的3.3%,共设特大桥551.26延米/1座,大桥1505.11延米/7座。中桥714.3延米/11座。

3、小桥531.12延米/34座,其中梁式小桥160.36延长米/6座,框架式桥1853.8m2/28座。涵洞2141.67横延米/140座。桥梁基础部分采用钻孔灌注基础桩,桩基直径为1.0m、1.25m两种,部分承台采用C20混凝土套箱施工;部分采用挖井基础,护壁支护施工;个别墩台基础采用明挖满灌基础。最大系杆拱跨度64m。6.计划开始日期:2017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二、 风险点分析 1.火灾、人身伤害:火烧杂草、树木等,人员配合机械施工;2.机械伤害:机械带病工作,机械作业无人指挥;3.道路交通伤害:违章驾车、疲劳驾车、车辆带病作业等造成人员受伤;4.塌方:路基

4、施工土方压实不足、遇暴雨影响等造成人员伤亡;5.高处坠落:路堑两侧及高填方路基边坡落石或人员滑跌造成人员伤亡。6.物体打击:搬运材料、装卸车造成人员受伤;7.瞬间风力过大:造成坠物伤人、人员跌倒造成人员受伤;(一) 地基处理1.原地面处理:火灾、人身伤害;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2.强夯:机械伤害;3.冲击碾压:机械伤害;(二) 路堤填筑1.填筑作业: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2.取土场: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塌方;高处坠落3.路堑施工: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塌方;高处坠落;瞬间风力过大;(三)防排水工程: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瞬间风力过大;道路交通伤害;(四)道路行车安全:1.机械伤害:机械

5、带病工作,机械作业无人指挥;2.道路交通事故:违章驾车、疲劳驾车、车辆带病作业等;三、安全要求1.地基处理1.1 地基处理工程应结合现场环境、施工方法、机械设备等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2 地基处理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机械作业时倾覆;2 施工影响毗邻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管线;3 机械现场组装和操作、机械作业用电及防雷;4 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人员和机械安全;5 施工噪声、排放泥浆等环境因素。1.3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管理。1.4 机械设备的管理与防护除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

6、09第8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械进场前,应调查行驶道路和作业现场的情况,了解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分布,探明地下和空中的管线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 作业场地及行走范围应保持平整并满足相应的承载力等要求。3 机械系统的能力应与施工要求相匹配,现场装配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4 大型机械作业或多机配合作业时,应设专人统一协调指挥。5 作业人员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应系安全带并防止坠物伤人。6 大雾、暴雨、大风等气候条件下应提前对现场机械采取防护措施。情况特别恶劣时应停止作业。1.5 施工用电和高耸设备防雷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

7、01-2009第4章的规定。1.6 施工前应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1.7 使用有腐蚀性、有害的材料或掺和剂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1.8 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的有关规定,对有可能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施工应进行相应的处理。1.9地基处理时,应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2 原地面处理和换填2.1 严禁火烧杂草、树木等。砍伐树木时应设置防护和警示标志,严禁在山坡上重叠伐树作业。2.2 清除淤泥或处理空穴时,应查明地质情况,采取保证人员和机械安全的防护措施。2.3 换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清淤作业应防止人

8、员陷入,软土地段机械作业应考虑地基承载力能否满足机械作业要求,不能满足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 开挖、运输装卸、填筑碾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相关规定。3 重锤夯实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4 接触灰土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在上风口作业。2.4 原地面处理和换填施工作业应按表3.2.4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3强夯和强夯置换3.1 强夯机械的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并根据计算结果设置必要的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稳固措施。3.2 施工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并按规定设置安

9、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2 当强夯施工产生的振动对临近建(构)筑物和设备产生影响时,应设置相应的监测点,必要时应挖设防振沟。3 应在吊锤机械驾驶室前不影响司机视线的情况下设防护网,司机应佩戴防护镜,防止弹石。3.3 强夯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触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并保持稳定。2 施工前应检查机械各部位的状态、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试夯。3 起吊夯锤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并在适当位置挂轮胎等进行防护。严禁锤上站人随锤提升。4 夯锤下落后,应在吊钩降至夯锤吊环附近时,操作人员方可下坑挂钩。5 在夯锤起吊及下落过

10、程中,填筑及清土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6作业完成后,夯锤应放实在地面。3.4 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3.5 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作业应按表3.3.5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4混凝土灌注桩4.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并设置必要的缆风绳及地锚等以保持稳固。4.2 钻机成孔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位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启动。2 钻进中,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

11、、钻机摇晃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施钻。3 提钻、下钻时,应轻提轻放,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4 高压胶管下,禁止站人。5 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先停钻后改变钻向。4.3 钢筋笼吊装及混凝土灌注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第10章、第11章的相关规定。4.4 泥浆池应设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废浆、废渣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4.5 成孔后应及时灌注。未及时灌注的孔应加盖保护并设警示标志。4.6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作业应按作业指导书、作业检查表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5、一般规定5.1 路堤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1 复杂环境条件下的软弱路

12、基、陡坡路基和危及既有建(构)筑物及交通的路堤填筑工程;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等;3 影响施工的水;5 人机混合作业;6 深取土场(坑)。5.2 复杂环境条件下的软弱路基、陡坡路基和危及既有建(构)筑物及交通的路堤填筑等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5.3 混凝土、改良土、级配碎石、沥青等路基用料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拌和站设置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17章的相关规定。2 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伸入料斗或搅拌筒内探摸。严禁从提升斗下通过。3 沥青拌和时,严禁在溢流管周围逗留或从溢管下通过。4 设备维修时,

13、必须关掉电源开关,挂维修警示牌。5 接触石灰以及有腐蚀性添加剂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5.4 路堤施工应先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基底、坡脚及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不得积水浸泡。傍山修筑路堤时,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入路堤结构各部位。5.5 填筑地面横坡陡于1:2.5和池塘、软土等复杂路堤,必须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筑速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处理。5.6 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离填方坡脚线不得小于5m,并应设警示标志。5.7 机械设备的管理与防护应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相互间保持安全距离。5.8 配合机械作

14、业的清底、摊铺、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6.2 填筑作业6.2.1 运输车辆装、运、卸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5.4节的相关规定。6.2.2 采用机械填筑时,在填筑作业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6.2.3 车辆严禁在走行中卸土,卸土下方不得有作业人员。6.2.4 推土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上下坡道的坡度不得超过机械自身允许坡度。2 多机相邻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2m。3 在高边坡、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防护。6.2.5 平地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时应与路堤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 作业时,应将刮刀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再下降铲

15、刀铲土。3 刮土、平整等各类铲刮作业应低速行驶。6.2.6 碾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压路机必须在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方可启动。2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场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3 压路机距边缘距离及其停放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8.3.7条的相关规定。6.2.7 振动冲击夯作业时应控制夯机前进速度,防止倾覆伤人。6.2.8 雨季填筑时应严格按设计控制路基填层面和表面路拱横坡坡度,避免路基积水引起下陷。严禁在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施工。6.2.9 填筑作业应按作业指导书、作业检查表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7.3 取土场(坑)7.3.1 取土场的边坡、深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等既有设施的安全。7.3.2 取土场底应平顺并设有临时向外的排水设施,防止积水浸泡坡脚,造成边坡坍塌。7.3.3 取土场(坑)边周围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应自上而下取土并保证边坡的稳定,严禁掏底取土。7.3.4 取土后的裸露面应及时整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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