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

上传人:p-****61 文档编号:357353975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75 大小:1.6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_第4页
第4页 / 共75页
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_第5页
第5页 / 共7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报告表(7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宁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编制日期: 二零二二年六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县城北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克联系方式18293088355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城北河流域段地理坐标城北河流域起点:东经107度59分19.963秒,北纬35度37分7.66秒;终点:东经107度54分59.754秒,北纬35度30分18.160秒。湘乐川流域起点:东经108度05分24.494秒,北纬35度35分15.602秒;终点:东经107度58

2、分57.213秒,北纬35度34分58.183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27.防洪除涝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河道治理长度34.36km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932.32环保投资(万元)53.6环保投资占比(%)0.54%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涉及项目类别项目实际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

3、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内容主要为为清淤疏浚、河道护岸,根据底泥监测结果,项目区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因此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不涉及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不涉及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不涉及噪

4、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不涉及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 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 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不涉及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中“二、水利:第1条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的范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与建设项目环

5、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四十六类水利项目,第128条,河湖整治工程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类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本工程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号)及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2129号)和庆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研究报告相关要求,项目相符性分析如下: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三线一单”生

6、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2129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7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共42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共22个,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

7、区,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般管控单元。共8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主要目标,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本项目属于宁县“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生态空间中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宁县城镇空间中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要求,一般生态空间中优先保护单

8、元管控要求要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主要治理城北河和湘乐川,为天然河道,无法进行避让,项目实施后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不排放污染,可以优化生态环境,项目实施符合一般生态空间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城北河县城段位于宁县城镇空间,项目主要为防洪除涝工程,不占用宁县县城建设空间,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在庆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位置见下图。环境质量

9、底线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宁县城北河,根据庆阳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月报中宁县数据,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CO、O3、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环境大气环境等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地表水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因子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消耗资源能源,符合

10、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城北河沿线,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庆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庆环委办发20222号)中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表1-1。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会对污染土壤,符合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

11、环评202145 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本项目不产生和排放二氧化碳气体,符合要求符合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严格做好化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管控。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和排放符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不涉及符合加大对煤矿开采和能源开发企业的废水排放管控力度。不涉及符合新建、改建和扩建现代煤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污染防治要求。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

12、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不涉及符合企业应完善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不涉及符合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严格管理,运营期无三废产生与排放符合资源利用率要求全市用水总量等水资源利用指标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着力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

13、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不占用农用地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一般管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不涉及农业、水产养殖,项目建成后不存在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

14、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本项目建成后无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不会造成土壤污染符合资源利用率要求实行煤炭、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不涉及符合与环境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等的相关现行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对比情况见表1-1。表 1-1本项目与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保护政策项目状况对比结果名称环境管理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后,优化了河道生态环境符合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本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责任主体为宁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石油化工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