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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高端装备关键传动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 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
2、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 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高端装备关键传动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任启华联系人李政旭通讯地址济南市钢城经济开发区华圣路9号联系电话18863446288传真邮政编码271100建设地点钢城经济开发区华圣路9号立项审批部 门济南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
3、2020-371294-34-03-021862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口行业类别 及代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占地面积(平方米)7466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7000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6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1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 期2021年8月项目由来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经济开发区华圣路9号,经营 范围为:汽车轴齿件加工销售;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工程机械、纺织机械轴坯 加工销售;钢材、木材、建材、五金、耐火材料、工程机械配件的批发零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4、 外)。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济南市钢城经济开发区华圣路9号建设高端装备 关键传动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2014年4月24日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主席令第77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并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修订并实施)有关规定:“二十五、汽 车制造业: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 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生产,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需要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产品为机械传动半轴
5、和机械传动贯通轴,故本项目须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并对建设工程进行了全面调查。本 次环评的目的是在分析拟建工程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的基础上,对项 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提出相应减缓措施,把工程排污的不利影响 减少到最低程度,从环保角度论述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建设性质及地点建设性质:新建本项目选址位于济南市钢城经济开发区华圣路9号,项目东为华圣路,西侧、北 侧为公司车间,南邻山东莱钢鲁碧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2. 项目
6、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征土地112亩,利用原有生产车间18亩(12082.66平方米)。新上数控平 面打中心孔机床、数控车床、数控淬火机床、回火炉、数控矫直机、抛丸机、数控端 面铢床、数控钻床等数控机械加工设备400多台套,以金属锻件毛坯为主要原料,建 设半轴智能化生产线和贯通轴生产线,项目完全建成达产后,年产机械传动半轴150 万支、机械传动贯通轴50万支。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工作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3. 国家政策符合性、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国家政策的符合性该项目为机械半轴、贯通轴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生产过程
7、中未使用限制类和落后淘汰设备,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在济南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号:2020-371294-34-03-0218620(2)与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与鲁政发2018) 17号的符合性分析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 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 17号)符合性。表1与鲁政发201817号符合性分析鲁政发2018) 17号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 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 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8、项目。符合燃。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 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 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 办法。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符合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小 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 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符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 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 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 放改造规范方案。本项目厂房封闭,能够有 效减少无组织排放。符合经分析,
9、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相关要求。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备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经济开发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距离厂区最近的生态保护 红线区为棋山水源涵养生 态红线区,位于钢城区东 侧,G22国道以南,王响 泉村、乔店村以东,团圆 坡村、桃花峪村和孙家岭 村以西,涝洼村以北区域。 距离本项目所在地约6.35km,不在其生态保护 红线区内。原莱芜市省级 生态红线区分布见附图5。资源利用上
10、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 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收集资料可知,区域环境空气中NCh、PMio、O3、PM25 存在超标现象,为此济南市政府发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的通知(济政发201826号),在拟 建项目按照上述方案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同时随着该方案 的持续落实,预计环境空气将有较大改善。拟建项目废气 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结果,拟建工 程排放污染物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拟建项目无废水 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拟建项目厂界 噪
11、声能够达标。拟建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因此在 区域环境治理达到目标后,拟建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 较小。负面清 单本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经济开发区,项目已在发改委备案, 不属于产业负面清单。经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与“四减四增”的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符合性见下表。表3与“四增四减”符合性分析规划要求企业情况符合性一、调整产业结构(一)减少落后和过剩产能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 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符合国家
12、产业政策符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 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 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本项目不涉及污水排放, 对于产生的废气采取严 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废 废物妥善处置符合遵循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把钢铁、地炼、电解 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作为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着力破除瓶颈制 约,努力实现高耗能行业布局优化、质量提升,推动绿色 发展、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符合加大已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监管力度,采取“两 断
13、三清”等措施,严防已淘汰和化解的落后和过剩产能异 地复产。清理整顿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各类违规产能和替 代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中央环保 督查发现的违规产能符合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 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2018年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 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技改提能和 核增产能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符合(二)增加新的增长动能采取“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法”,优化整合钢 铁、电解铝、地炼、焦化、轮胎、造纸、化肥、氯碱等行 业产能布局。产能总量采取全省(或全市)平衡,优化整 合过程
14、中相关产能总量不能增加;污染物总量采取新产能 落地市(或县)区域内平衡,通过减量或等量替代,优化 整合过程中不能增加新产能落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符合二、调整能源结构按照控增量、减存量、提效率的系统治理思路,进一步加 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三、调整运输结构压缩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实施公路运输 绿色化改造,加大多式联运货物运输量,提升铁路货运能 力,着力控制移动源污染。本项目积极配合实施符合本项目为机械半轴生产项目,不属于过剩和落后产业,不消费煤炭,项目能源使 用电能和新鲜水,符合“四增四减”要求。水、气、土十条
15、相关内容的符合性分析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水、气、土十条中与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4。表4项目建设与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名称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 国发201337号2013.0910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 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 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 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 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