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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知识点汇总 2022 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考点汇总知识点一、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一、承揽合同的特征(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1、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2、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但接受定作人的检查监督二、承揽合同的权利义务相对人承揽人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2、材料检验的义务3、通知和保密的义务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
2、保管工作成果的义务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的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2、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3、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三、承揽合同的解除解除权内容要点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经定作人同意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经定作人同意的),应当就该第权三
3、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知识点二、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三)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四)双务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义务1、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义务(1)现实交付:直接交付(2)简单交付:已为买受人占有(3)占有改定:出卖人继续占有,所有权转移(4)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5)拟制交付:权利凭证代替标的物2、转移标的物所
4、有权的义务3、瑕疵担保义务(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1、支付价款的义务 2、受领标的物的义务3、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和及时通知的义务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知识点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一、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1、一般为要式合同2、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未约定利息时,视为没有利息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贷款人义务提供借款、不得预扣利息提供担保、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三、借款合
5、同的其他约定1、约定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 4 倍,法院支持。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2 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合同制度考点汇总知识点一、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一、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租赁合同内容内容要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1、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类型3、租赁期限 6 个
6、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合同义务1、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出租物、维修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物的瑕疵担保、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和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2、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承租人1、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有关事项通知、返还租赁物和损失赔偿。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知识点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一、融资租赁合同当
7、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买受人)出卖人承租人 1、付钱1、交付标的物给承租人2、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知识点三、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1、支付租金2、纠纷索赔时协助2、维修租赁物一、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货运合同 权利义务1、承运人的主要权利是求偿权、 1、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运送货物、及时通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 知提领货物、按指示运输、货物毁损灭失的2、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 赔偿和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 运费。承运人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
8、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任意变更解除权:在货物交付收货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运费、妥善包装和人之前,托运人可以任意变更合 告知。同,但需赔偿承运人损失托运人知识点四、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仓储合同内容要点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法律特征3、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1、验收的义务2、出具仓单的义务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4、通知的义务保管人的义务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6、损害赔偿的义务 1、支付仓储费用的义务2、说明的义务存货人的义务3、按时提取仓储物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
9、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2022 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高频考点汇总一、分包工程的范围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发包单位。2、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分包工程的条件与认可1、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的认可。认可的方式(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2、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10、的单位。3、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三、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界定1、转包(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4)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5)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
11、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2、挂靠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3、违法分包(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12、(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2022 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劳动合同相关考点汇总知识点一、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一)劳务派遣显著特征是劳动者的聘用与使用分离(聘用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使用单位是用工单位)。项目内容要点1、临时性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2、辅助性指非主营业务岗位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3、替代性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报酬2、被派遣的劳动
13、者在无工作期间,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当地最低工劳务派遣单位及劳动派遣合同资标准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4、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协助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的处理知识点二、劳动保护的规定(一)劳动者的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 项目内容人力社保部门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列入黑名单的时间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列入黑名单的情形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
14、影响的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黑名单规定(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金领取1、领取条件(1)失业前已缴失业保险费满 1 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累计缴费年限满 1 年不足 5 年满 5 年不足 10 年缴费 10 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 12 个月最长 18 个月最长 24 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省级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知识点三、劳动争议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一)调解1、主体: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性质:非必要程序,形成的调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二)仲裁1、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所在地)2、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1 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诉讼1、必须先劳动仲裁后诉讼2、自收到仲裁裁决书 15 日提出诉讼3、用人单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