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用品加工厂碳纤维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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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 碳纤维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环翠区盛欣体育用品加工厂 编 制 日 期: 2023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碳纤维制品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002-04-01-505428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沈阳中路 1208-A 楼厂房地理坐标(122032. 123 E,37288.565 N)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091 石墨及 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0.石墨 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309” 中“ 其 他”建设性

2、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 部门 (选填)环翠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2303-371002-04-01-505428总投资 (万 元)50.00环保投资 (万元)10.00环保投资 占比 (%)20.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6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生态保护

3、红线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 (威政字202124 号) :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 态空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 自然 保护区、 自然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 特别保护的区域。一般生态空间包含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重要、生 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 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 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

4、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 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 理,根据一般生态空间的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 区域开发强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沈阳中路 1208-A 楼厂房, 根据威海市生态保护红线 (2021年 5 月) (附图五) ,项目不在威海市生 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 排放,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

5、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烫芯刷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 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有机废气 满足排放标准,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在严格 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 控的要求。2(3)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水,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很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 通知 (威环委办2

6、021 15 号) ,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 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管控要求,拟建项目位于 张付镇,该文件对张村镇的管控要求见下表。表 1-1 张村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一览表类别优先保护单元符合性空间 布局 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 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 用途。2.一般生态空间内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 3.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双岛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内禁止新建工 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限制餐饮等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 三产活动。4.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 蒸吨/小时以下

7、 的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5.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在布局大气污染排放建设 项目时,应充分评估论证区域环境影响。 6.工业园区应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 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 7.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 发展。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 威海市环翠区张 村镇沈阳中路 1208-A 楼厂房, 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和一般生态空 间内,也不在里口 山风景名胜区、双 岛国家森林自然 公园内,项目不建 设锅炉等燃煤、燃 油设施,不属于高 耗水、高污染物排 放的行业,满足张

8、 村镇空间布局约 束的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 要求。全面加强 VOCs 污染管控,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 各重点行业加强对 VOCs 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 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 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 VOCs 排 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辆, 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 项措施。2.对直排环境的企业外排水,严格执行山东省流域水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5 部分:半岛流域排放标准。城镇污水 处理厂管网辐射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要全部入网,严

9、禁直排污 水;达不到标准要求和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 废水,必须先经预处理达到入网要求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 进行集中处理。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 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 3.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 到有效处理。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分散符合。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收集率为 90% ,处理效率达 80%以上, 项目不产生 SO2、NOx。企业生活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高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 标排放。3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新建、改建

10、、扩 建城乡基础设施、居住小区等应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 水处理回用设施,并采取雨污分流等措施减少水污染。环境 风险 防控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 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加强对化工、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 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 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 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 3.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 险管控和修复。 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

11、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 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 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 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 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 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 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 态环境部门。符合。项目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按照预警机制启动应急响应,企业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后,可以满足风险防控的要求。项目不属于高关注地块,无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不会

12、对土壤造 成污染风险。资源 利用 效率1.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大气污染 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能耗及煤耗水 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因地制宜推 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 2.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 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 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 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施符合。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所用能源都为清洁能源,车间不用供暖。项目不建设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炉窑、炉灶等设。综上

13、,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要求。2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1修订版) ,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 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属于碳纤维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57 号) 中的“钢铁、铁合金、电 解铝、水泥、石灰、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 甲醇、氮肥、 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水材料”等高耗能高排放投资项目,因此符合产业4政策要求,不属于限制

14、审批项目。3 、土地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限制用地项目 目录 (2012 年本) 中规定的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沈阳 中路 1208-A 楼厂房,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 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租赁 合同和土地证明 (证书编号:威房权证字第 2016063597 号) ,项目所使用的 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与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年) 符合性分析,符合威海市规划要求。4 、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4-2030) ,项目位于生态环境一般区、 水环境一般区,大气环境源头敏感性二级区内。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可达标排入当地污水厂,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厂区地 面已经进行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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