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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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16-0023号(共一册,第一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3111020103311901202300089合同编号:华亚正信2023第16-0015号报告类型: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16-0023号报告名称: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551,474,100. 00

2、元评估报告日:2023年05月18日评估机构名称: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名人员:邵嫣妮(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1180043邵海燕(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1200024(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3年05月22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目录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资产评估报告正文4一、委

3、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4二、评估目的15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5四、价值类型16五、评估基准日25六、评估依据25七、评估方法29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0九、评估假设41十、评估结论42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4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5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46资产评估报告附件48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 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

4、或者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 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 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

5、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釆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 事人不存在偏见。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 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的要求。七、本资产

6、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并充分考虑资 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16-0023号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7、以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 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贵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 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 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 债。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在评估基准日

8、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 12,498.94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采用收益法评估值55,147.41万元,增 值额为42,648.47万元,增值率为341.22%。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形成的溢价和缺乏控制权造成的折价及股权流 动性对股权价值的影响。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 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有效期内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 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 估。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

9、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16-0023号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江 苏

10、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概况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江苏莫 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委托人概况企业名称: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法定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壕溪镇上强工业区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壞溪镇上强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卓序注册资本:85,676,599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284642118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营业期限:2001年4月29日至长期主要

1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 技术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轴 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仓储设备 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12、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二)被评估单位概况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莫安迪)法定住所:苏州市太仓市大连东路36号2幢经营场所:苏州市太仓市大连东路36号2幢法定代表人:王凯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2346A64N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3日经营期限:2020年11月13日至*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

13、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 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微特 电机及组件制造;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一公司名称: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24F50F2N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

14、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李志刚营业场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609号苏州环球港办公楼19层(实际楼层为 17 层)1905、1906 单元成立日期:2020-12-22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二公司名称: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YX7F0N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李志刚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鄢县镇经济开发区(北京市东方叶杨纺织有限公司)3 幢 3205成立日期:2021-01-18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状况江苏莫安迪成立于2020年11月13 0,设立时注册资本2,000万元。2021年1 月25日,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3310000号验 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 计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万元)。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2021年12月16 B,中审众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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