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亭绿供应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泉州石亭绿供应合同(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泉州石亭绿供应合同 甲方:_ 乙方:_ 为保证食品平安,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加供需双方的食品平安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方所供食品,必需符合食品标准,如消失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必需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3、甲方在供货时应供应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4、甲方在供货时不得供应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2、。 (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特别,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甲方必需依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准时送到。 6、甲方供应货物的价格:_。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货款按月结清。 9、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 (1)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担当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一份送训练局训练股,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 乙方:_ 签署日期:_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