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司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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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价实施细则1 总则1.1 目的1.1.1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达到企业对项目制定的质量目标,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质量管理目标。1.1.2 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促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1.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2 职责分工2.1 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和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评价。2.2 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负责对所辖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及考核评价。2.3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及考核评价。3 管理内容3.1 工作程序3.1.1 质量检查及考核评价实行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和项目三级管理,各层级均应成立质量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3.1.2 公司各层级应逐级按年度或项目周期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量化,明确对各级主要责任人的奖罚,使质量管理工作与各级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的具体内容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3.1.3 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层级质量监督检查包括定期、不定期和季节性检查,项目质量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巡查、旁站监督及定期质量大检查等。3.1.4 公

3、司各层级均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3.1.5 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质量专项检查(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活动,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所属项目的质量专项检查(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活动,对所属单位质量工作开展及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检查重点包括:3.1.5.1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3.1.5.2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执行;3.1.5.3项目质量过程管理;3.1.5.4工程实体样板引路、实测实量执行情况;3.1.5.5在施工程的实体质量水平;3.1.5.6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是否规范,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3.1.6 公司对分公司(

4、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的考核与评价,包括以下5个方面:3.1.6.1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体系;3.1.6.2工程质量技术管理;3.1.6.3工程质量过程管理;3.1.6.4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效果;3.1.6.5项目质量管理效果。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中质量管理考评表系列表格(此表可根据具体考核情况合理更新修改)。3.1.7 上述项目质量管理效果又分为项目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过程管理、项目工程实体质量、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等4个子分项,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根据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中项目部质量管理考核表,并结合此办法要求对

5、项目进行检查考核。3.1.8 公司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质量领导(或质量总监)担任,考核评价小组由质量、技术、生产等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担任,考核评价小组由质量、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3.1.9 质量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列入公司对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领导班子、项目班子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3.1.10 公司对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采取 评分的方式并分为A、B、C、D四个等级,总分为100分。

6、3.1.10.1质量管理A级的标准为:1) 全面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实际得分在95以上(含95);2) 考核的5个分项的合格率均在95%(含95)以上; 3) 考核期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件和质量事故,也未发生质量投诉事件。3.1.10.2质量管理评价B级的标准为:1) 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实际得分在85以上;2) 考核的5个分项的合格率均在85%(含85)以上,95%以下;3) 未发生严重质量事件及质量事故,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质量投诉事件,且一般质量投诉事件均得到圆满处理。3.1.10.3质量管理评价C级的标准为:1) 基本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

7、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实际得分在70以上; 2) 考核的5个分项的合格率均在70%(含70)以上,85%以下;3) 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质量投诉事件,一般质量事件、事故或质量问题投诉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3.1.10.4质量管理评价D级的标准为:1) 未能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正常,综合考核得分在70以下;2) 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或有重大影响的质量投诉事件。3.1.11 当总分达到相应评价等级标准,但分项的考核合格率达不到相应评价等级标准要求时,综合评价降低一个等级。3.1.12 质量管理考核5个分项的权重分配为:3.1.12.1 分公司(大项目

8、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体系10%;3.1.12.2 工程质量技术管理15%;3.1.12.3 工程质量过程管理15%;3.1.12.4 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效果10%;3.1.12.5 项目质量管理效果50%。3.1.13 每个分项评价分为4个等级,分项考评表见附件:3.1.13.1 分项合格率在95%以上(含95%)的为一级;3.1.13.2 分项合格率在85%至94%的为二级;3.1.13.3 分项合格率在70%至84%的为三级;3.1.13.4 分项合格率在在70%以下的为四级。3.1.14 评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得分 = 各分项合格率加权总和100。其中:项目质量管

9、理分项的分值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合格率10%+项目质量过程管理合格率20%+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率50%+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合格率20%100。3.1.15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分值为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受检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检查得分的平均值。3.1.16 被选为上级单位(含局级)质量观摩的项目考评总分将给予加分(具体加分值由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1.17 总体评价是公司对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后,根据各分项评价合格率情况的综合性评价。总体评价根据各分项评价的合格率计算,并按实际得分评出评价等级。3.1.18 公司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参照对项目的

10、质量管理评价方法,按考核得分划分为一、二、三、四级。3.1.19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在检查完成后规定期限内将书面整改资料报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门。3.1.20 公司在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考核报告,报经主管领导签署后,上传到局平台,发布检查通报。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在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考核报告上报公 司技术质量部。3.1.21 除定期检查外,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包括:3.1.21.1 准备工作完成阶段(开工1个月左右)或基础施工阶段;3.1.21.2 现场施工正常阶段(开工36个月)或工

11、程主体施工阶段;3.1.21.3 现场施工收尾阶段(交付前12个月);3.1.21.4特殊检查(建设方投诉、政府部门训诫、媒体曝光、项目发生质量事故等);3.1.21.5 对重点工程及创优项目,视具体情况增加检查次数。3.1.22 项目层级检查3.1.22.1项目部每月进行1-2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总监(质量负责人)、生产经理等组成检查小组,检查过程中作好记录,检查后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记录。3.1.22.2 项目经理每天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3.1.22.3项目质量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时巡查,及时纠偏,确保过程能力,并形成检查记录。3.1.22.4班组之间在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开展自检、交接检(互检)并做好相关手续,确保工序质量。3.1.22.5 班组之间的自检、交接检(互检)为全数实测。3.1.22.6 项目部日常检查时,主要对工程实物质量、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工序质量等进行检查。3.1.22.7 项目部组织的各类检查以实测为主,目测为辅,并检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3.1.23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并记录其质量持续改进情况。4 附则4.1 本细则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4.2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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