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上传人:乱石****奔波... 文档编号:355387697 上传时间:2023-06-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企业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版(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外来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2. 职责2.1 对外来人员实行分级、分辖区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2 各级主管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3 安全环保处负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2.4司法保卫处负责外来人员的出入、治安、交通管理,与公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负责简要介绍公司保卫、安全及环保方面的规定。 3.上级主管部门、业务人员的安全管理3.1 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必须经业务处室引领或电话通知,方可进入厂区;3.2 业务人员必须由接待部门

2、人员引领或电话通知,并在门卫登记后进入厂区。如确需进入生产区必须由接待部门人员陪同,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保服装等,不准在生产区随意走动;3.3 进入厂区前,保卫人员应简要介绍公司安全及环保方面的规定;4. 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4.1 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学习,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并由对口业务单位安排。4.2 参观人员进厂区前,司法保卫处应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4.3 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未经允许不准进行拍照,在禁止使用手机区域不准使用手机,不准大声喧哗

3、、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5. 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5.1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5.2 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必须和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5.3 负责接待实习的单位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5.4 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职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5.5 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准私自乱动设备、管道、阀门、开关,未经允许不准进行拍照,在禁止使用手机区域不准使用手机。5.6 如遇突发事件,实习所在单位要及时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实习人员

4、的安全。6. 外来车辆管理6.1 所有外来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安装防火罩,并遵守公司的防火和交通管理制度,不准超速行驶,不准不按要求配带防火罩进入生产区。6.2 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机动货物运输车辆(原料和产品的运输)应遵守安全、保卫、经营部门的有关要求,按指定路线、指定地点进行行驶、停靠和装卸,如进入生产区,必须在门岗办理临时出入证; 6.3 轿车、面包车进入厂区必须在门卫登记,按划定的车位线进行停靠,不准驶入生产区,确需进入生产区的需经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调度同意后,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必须安装防火罩;施工车辆进入生产区的需由对口部门提前办理车辆作业证并在门岗安装防火罩后方可进入;6.4

5、 外来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在门岗外按司法保卫处指定的地点整齐存放,不准乱停、乱放,禁止进入厂区;6.5 外来施工的履带式机动车辆必须用板车托运,不准在厂区道路行驶,以防轧坏路面;7.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7.1 资质审查。各单位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必须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包括内容: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予以签订合同。7.2 协议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到公司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

6、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7.3 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7.4 凭证出入。外来施工人员应在司法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入厂区。 7.5 活动路线。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路线上下班,不准在作业区域以外随意走动,不准动用与自己作业无关的设备和工具,不准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7.6 安全管理:7.6.1 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7.6.2

7、 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7.6.3 落实防护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7.6.4 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沟通,报告施工安全情况。7.6.5 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随意乱动公司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汽等管线。7.6.6 加强监管。

8、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制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主管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8. 罚则8.1 外来参观、学习、技术交流人员无相应业务单位人员引领,在生产区随意走动的,罚相应业务单位50元;8.2 外来人员未到司法保卫处进行登记而自由出入的,发现一人次,罚司法保卫和联系单位各100元;不持出入证的,发现一人次,罚施工单位100元;8.3 外来运输车辆不遵守安全规定,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罚款5001000元,并取消其运输资格;不按指定路线、指定地点行驶、停靠和装卸的,罚款50200元;不安装防火罩进入生产区的,罚款100元;8.4

9、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未在门卫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的,对当班门卫罚款20元;不按划定的车位线进行停靠的,罚款20元;未办理临时出入证或作业证驶入生产区的,罚款50-200元;8.5 外来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厂区的,罚款50元;8.6 外来施工的履带式机动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的,视损坏路面情况进行处罚;8.7 外来车辆超速行驶(道路20km/h,生产区15 km/h),罚款50200元。8.8 外来车辆在厂区肇事的,应赔偿公司或个人损失,并接受司法保卫处、安全环保处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8.9 外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罚款1000元,未确定安全责任人,罚款500元。8

10、.10 外来施工单位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得到审核批准擅自开始施工的,对施工单位处500元以上罚款,施工所在单位未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的,对施工所在单位处200元以上罚款。8.11 外来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防护网的,每处罚款200元,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的,每处罚款50元。8.12 外来施工单位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人员未经安全环保处教育培训而开始施工的,罚联系单位和施工单位各200元;8.13 外来人员不执行禁烟禁火规定,在厂区吸烟的,罚款2001000元;施工区域发现烟头,每个烟头罚款50元。8.14 外来施工人员在进行登高、动火、吊装等特殊危险作业时,未办理相关安全票证的,罚款200-500元;无特殊工种资格而进行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0元。8.15 外来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域以外随意走动,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以上;动用与自己作业无关的设备和工具,罚款50元以上,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取消其在公司的务工资格。8.16 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