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董事会议案管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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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议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议案管理,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加强科学决策,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5号)(以下简称45号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国资改革20136号)(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69号)(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12116号)(以下简称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以议案名义向董事会提交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报告等资料。提案方式包括:1.董事提议;2.监事会提

2、议;3.总经理提议;4.上一次董事会会议确定的事项;5.其他合乎规范的方式。第三条 议案管理的相关职责1.议案提交人(简称提案人)职责董事、监事会、总经理可直接向董事会提交议案。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如有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由集团公司按照总部业务归口管理原则及决策程序提交。其他提案人本着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提交程序,承担相应职责。2.议案归集人职责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议案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拟提交董事会议案的归集整理登记备案和存档。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有关会议议案的书面材料后,尽快汇总报董事会秘书。3.议案审核人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议案的形式审查。完成后呈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的

3、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董事会会议议题,对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有关议案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长认为议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案人修改或者补充。第二章 议案的格式及内容第四条 议案的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第三章 议案的提交、归集、发出及审议第五条 议案的提交程序所有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应已按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1.凡涉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凡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需在董事会召开前提交议案的时限内,向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经全体委员签字的专门委员会专项意见、

4、完整书面材料原件及电子版。各专门委员会的业务支撑部门应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有关工作。2.董事会会议议案由董事、监事会直接提出的,议案须由本人或机构负责人(或机构组成人员)签字。3.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须在总经理办公会会后,在董事会召开前提交议案的时限内,集团公司(承办部门)将议案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4.由上一次董事会会议确定或其他合乎规范的方式提出的议案,须按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提交会议讨论。在总经理办公会会后,在董事会召开前提交议案的时限内,集团公司(承办部门)将议案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5.凡上报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5、,在董事会召开前,通过集团公司司务会,充分听取集团公司党委的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议案,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6.属于国资委要求、集团公司“三重一大”等规定范围内的事项,应按照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董事会。第六条 议案的归集1.董事会定期议案的归集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前,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发出征集董事会议案的通知,集团公司(承办部门)需在董事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按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的议案资料原件及电子版送交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2.董事会临时会议议案的归集国资委、监事会、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提议召开

6、董事会临时会议,在10个工作日内,董事会办公室报董事长审核确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时间和议案后,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通知集团公司(承办部门),在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集团公司(承办部门)将按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的议案资料原件及电子版送交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资料。第七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整理董事会会议资料,连同会议通知、委托书,送达全体董事。议案送达董事后,原则上不做改动。确因特殊情况(仅形式、文字上的变动)需做修改或补充的,不影

7、响董事会的召开时间,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由提案人就议案改动内容做出说明或解释。若议案有重大变动,需重新按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后提交。第九条 议案的变更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增加的议案须按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后提交)、变更、取消会议议案的,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应当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议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增加议案须按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8、后提交)、变更、取消会议议案的,事先应当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第十条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中介机构等有关人员或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或机构向与会董事解释有关情况,需要时可会后补充相关资料。第十一条 会议的审议会议主持人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两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者论证不明确时,可以书面形式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会议或者缓议董事会会议所议议案,董事会应当采纳。缓议的议案,在资料或论证补充齐全后,须按照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规

9、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时,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向董事会进行议案的汇报,需要时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补充。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决议后,根据董事会决议,要进行补充、调整或修改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由承办部门或董事会指定的部门对议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调整或修改后的议案于董事会决议后5个工作日交董事会办公室。第十四条 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督察督办(暂行)办法(201371号)的要求进行管理。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议案、议案提出过程、议案内容、会议表决情况、会议决议均属于集团公司商业秘密,集团公司董事、列席会议人员和知晓议案及相关材料有

10、关内容的人员,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披露集团公司商业秘密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修改亦同。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资委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附件:议案的格式和内容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议案的格式和内容一、 页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X次会议议案”及“XXXXXX议案”。二、 标题 议案标题应简明扼要,一般为审议“关于XXXX的议案”。三、 正文正文为该议案的核心内容部分,一般由提请审议的缘由、议案背景、审议的内容、董事会决策事项和附件等部分组成。提请审议议案的背景情况、必要性应详细说

11、明。提请审议的缘由需说明本事项已经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重点说明审议的情况,如在审议过程中有无反对或修改意见及具体内容、是否提出需要关注的重大风险及具体内容等。提请审议的内容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阐述。提请董事会决策事项须说明该议案需由董事会决议明确的主要内容。(一) 规章制度议案1.提请审议内容说明(订立的目的、背景、修订原因、制度修订前后的衔接,已征求意见等情况)2.其他材料(二) 投资事项决策议案议案材料内容的撰写遵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1220号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和规范投资决策管理的通知(发字2013114号)等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12、三) 人事任免议案议案材料内容的撰写遵从科技集团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发字20091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党字2010024号、发字2010174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后备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党字2010025号、发字2010175号)等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四) 财务类议案议案材料内容的撰写遵从科技集团公司财务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财字2008170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1067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201015号)等财务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五) 经营考核计划类议案议案材料内容的撰写遵从科技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

13、法(试行)(企字200970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企字2013115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3146号)等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四、 附件:根据正文需要附上具体审议的文件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司务会的审议情况(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届次、审议意见、审议结论或会议记录等。应有明确提出是否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不得使用如“已阅”、“拟同意”等字样)。议案附件(标题可为XXX会第X次会议对XX议案的审议情况)提交。五、 落款议案落款为提案人全称及提交时间。如议案为董事或监事会提交,落款处应为本人或机构负责人(或机构组成人员)签章;如议案为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落款为公司全称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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