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进教师教学准入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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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顶山学院新进教师教学准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对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进青年教师和首次承担主讲课程的具有讲师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二、准入程序准入程序分为院系(部)试讲和教务处试讲两级。院系(部)组织试讲 1.新进教师或具有讲师以下职称的人员首次主讲课程,由本人写出承担课程申请,同时准备不少于拟承担课程教学内容1/3的讲稿。2.院系(部)组织试讲,试讲内容从准备的讲稿中随机抽取,试讲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3.试讲后由院系(部)写出试讲结论,参加听课人员签字,并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组织试讲1.院系(部)组织试讲后对其任课资格若有异议

2、,教务处将组织试讲。2.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随机抽取讲稿中的部分内容组织试讲,试讲时间不低于30分钟。3.试讲人员解答听课小组针对该课程提出的问题,然后再由参加听课人员根据试讲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情况,确定其是否具备承担申请课程的主讲资格。4.教务处根据试讲结论,书面通知教师所在单位。5.凡试讲后不允许承担课程教学工作或仅允许承担课程部分教学工作的教师,经一段时间后还可向所在单位和教务处提出试讲申请。三、教学管理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教师新开课程由所在院系(部)考核决定。凡承担新课程的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在开课前准备好2/3的讲稿,否则,即使试讲合格,也将取消其课程任课资格。凡未经试讲或虽经试讲,但试讲不合格而擅自承担课程者,不予发放所承担课程的课时津贴,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课程开设单位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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