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书甲方: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有偿的原则,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辖区投资兴建热电中心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内容: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一期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建设2×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130t/h天然气锅炉;二期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建设3×2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33MW背压发电机二)建设工期:一期项目建设期限约为十五个月,满足园区内首批企业的蒸汽需求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开工建设,满足园区内所有已签订供热合同企业的蒸汽需求并根据园区及其他企业的后续发展需要,适时增产扩能三)投资强度:乙方承诺固定资产投资必须达到每亩25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是指土地出让金、厂房和机器设备厂房、机器设备以安装或竣工验收时的价值确定投资强度的考核由乙方据实申报,甲方审核确认双方对此有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确认 二、项目用地(一)用地面积:乙方项目选址位于**化学工业园河西片区。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80亩,实际用地由乙方提交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后,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面积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四至界限以土地使用权证书登记为准二)土地取得:乙方项目用地依法通过挂牌出让取得挂牌基价为18万元/亩三)土地性质及用途: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五十年,具体期限以土地使用证载明的期限为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也不得整体或部分对第三方转让四)付款约定:本项目应付土地出让金以及支付时间和方式以乙方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五)供地条件:甲方负责乙方项目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交付给乙方的土地达到“四通一平”(道路、水、电、通信通至乙方红线边沿,场平)的建设使用条件甲方负责乙方大件设备运输从码头到乙方场地的外部协调六)土地闲置: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土地闲置,甲方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1、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3、项目虽开工建设,但未按本协议约定工期投产或投产后停产时间达2年的(因晟达等热用户造成的影响除外); 4、部分闲置:乙方取得的项目用地中,未按本协议约定开发建设的部分土地,视为土地的部分闲置,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部分闲置土地(因晟达等热用户造成的影响除外); 5、有关法律、法规认定为土地闲置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用地:甲方欢迎乙方参与文峰新城片区商住用地的拍买工作,用于科研、开发、培训及专家楼建设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审批: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申报和审批的相关工作,甲方予以积极协调配合 (二)乙方进场:甲方在乙方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将符合交付条件的项目用地交予乙方,乙方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0日内进场开工建设,并如期建成投产乙方进场前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三)项目建设:乙方自行负责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设计和组织施工但乙方相关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要按规定报甲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登记备案乙方项目用地临街(路)面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厂房、办公房或生活设施代替厂区围墙(栏),且围墙(栏)建设需按照甲方统一要求修建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投资建设或甲方招引业主投资建设的公共配套项目 (四)建设进度:乙方在完成项目设计后一周内即向甲方递交投资计划,并分阶段按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周期细化项目建设进度时间表,建设进度随时接受甲方监督乙方进度应满足本协议建设工期的要求。
(五)公辅工程配套:甲方统一规划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和公用管廊,乙方不再重复建设相关公用工程设施,甲方也不为乙方提供重复建设的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甲方承诺在乙方项目投产前将乙方相关的公辅工程配套到位,确保乙方顺利投产 甲方确保由**经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原水池引出一条供水管道到乙方项目用地红线边沿,该管道的供水流量不低于1200吨/小时具体实施方案由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与**经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另行协商 鉴于煤炭运输码头是热电中心运行的必备设施,甲方相对固定一个每年卸运能力不低于80万吨的泊位供乙方有偿使用,并与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签订有偿使用合同 鉴于煤炭运输铁路货栈是热电中心运行的必备设施,甲方在乙方土地红线靠铁路侧相对固定铁路卸煤线供乙方使用,并与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签订有偿使用合同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如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他:甲方有义务及时协调乙方与园区内各用热企业签订供热合同,乙方必须确保园区所有签订供热合同企业用热需求 四、项目经营 (一)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合理有偿接收或代售园区其他企业的产品或附产品。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为负责**化工园区有效供汽范围内提供蒸汽的唯一供应商,但乙方不能满足供热需要的除外 (三)乙方承诺热电中心财务基准收益率控制在9%(税前) (四)蒸汽价格:蒸汽价格以乙方与晟达公司签订的基准价和调整公式为依据(详见附件),基准日为2013年1月1日,以煤气汽电联动机制为调价原则,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为准 (五)发电上网:乙方牵头做好发电上网工作,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上网价格执行国家政策 五、优惠政策 (一)乙方依法享受国家、四川省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二)乙方依法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南府发〔2012〕75号) 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注册和税务缴纳 (一)由乙方组建独资公司或者牵头组建合资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组建的项目公司应在甲方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并在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纳税申报 七、环境保护和废物排放 (一)乙方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切实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并按三同时(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原则进行环保设施设备的建设。
(二)乙方生产所产生灰渣,由甲方(乙方积极配合)负责招引相关企业进行有效利用乙方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废气或其他固体废弃物,由**化学工业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或有资质的固废处理企业进行专门处理后达标排放,其费用由乙方与废弃物处理企业签订的协议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未经专门处理的废弃物予以直排 八、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违约,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反约定将投资项目或项目用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双方上级单位除外),一方失密,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一)如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可免责 (二)如发生战争、罢工和地震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并因此而延误、推迟、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均可免责发生以上免责事由,任何一方应在免责事由发生后的一周内告知对方,并在告知后的五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十、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投资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交乙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裁决,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在审理过程中,除协议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审理的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 十一、其他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协调配合,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工作 乙方对项目公司在申报、建设、运行过程中给自身及其雇员或第三人人生、财产造成的损害的,乙方应于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对造成损害有直接过错的,依法承担应有责任 乙方要严格执行相关行政审批意见;乙方承诺在项目投产后所需的非技术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当地人员;乙方应配合甲方监督履约行为,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各类建设、履约方面的资料、报表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有效期30年,对甲、乙双方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四川**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xx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乙方:xx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