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农业综合服务产业园项目(二期)勘察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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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销农业综合服务产业园项目(二期)勘察任务书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西侧临近广从公路,东侧临近陈太路。西侧为地铁14号线夏良站,区位交通条件优越。根据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为市土发中心收储用地,总规为适建区,不涉及四线,在编总规不涉及生态控制范围;土规为建设用地,控规为商业商务用地兼容仓储用地;符合总规、土规及控规要求。项目整体包含东侧西侧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31961(含两个地块中间的城市道路用地1781(一期已建设)。本项目为二期西侧地块,红线内用地约14937,配套城市道路用地6028。规划计容建筑面积37343m2,容积率2.5,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且50%(以

2、上指标均按照可建设用地面积14937平方米计算)。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要求:本项目配套城市道路用地6028,该城市道路、绿地需由建设单位统一实施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本项目应包括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冷库)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其他仓储用房)建筑面积约13300平方米、农产品商贸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043平方米;地下室(含人防工程)面积约7000平方米。(备注: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二、勘察依据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本次勘察执行下列国家和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并参照执行以下专业手册(或工具书)的相应规定:1

3、、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2、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3、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4、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5、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6、国家标准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 50145-2007);7、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8、国家标准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9、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 50585-2019)

4、;10、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11、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12、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13、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14、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15、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 72-2017);16、行业标准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83-2011);17、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18、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19、广东省标准建

5、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31-2016);20、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 15-20-2016);21、广东省标准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 15-22-2008);22、广东省标准静压预制混凝土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15-94-2013);23、广东省标准建筑工程抗浮设计规程(DBJ/T 15-125-2017);24、广东省标准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T 15-136-2018);25、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T15-38-2019);26、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2016)27

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 99:98);2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020年版);2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令);3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建质函201828号);3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32、现行国家或行业其它规范、规程和规定。三、岩土工程勘察要求1、勘探点布置:初勘、详勘:初步勘察结合详细勘察同步进行,如若布置钻孔时,建筑方案已定,则有针对性地布置,主要依据地块范围、

7、场地情况、建筑方案、建筑轮廓、柱网及基坑等布孔,按现有情况估计本项目采用的基础形式,钻孔深度要求等;如若方案暂未确定则依据现有资料、规范规定孔距及附近地质资料等布孔,孔距可考虑1015m(最终以勘察布孔图为准),布孔及终孔条件将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尽量节约成本,最终钻孔平面布置图及勘察技术要求将提交业主、设计进行确认,钻进深度以满足设计要求为准。具体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工程桩超前钻(建筑物区域,根据桩基础方案确定)按相关规范要求布置,在建筑物区域桩位布置钻孔,根据暂定建筑、结构方案,暂按建筑物区域超前钻在基坑开挖5米后进行,(若建筑物区域超前钻在基坑开挖后进行,或者不采用桩基础的基

8、础形式,预估总工作量作相应减少)。详勘暂定工作量2000m,具体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2、钻孔要求:详勘:勘探点深度根据拟建建筑物特点,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以及满足设计要求确定;当拟建建筑物基础形式采用桩基础时勘探点深度参照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2017)第4.3.34.3.4条执行。如钻孔深度超过40M仍未至岩层,应通知设计人员另做调整;控制孔应取土、岩样作常规的物理力学实验,所有钻孔应作原位测试(标贯N)实验。取土岩式样和原位测试的钻探点,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式样不应少于5件,同一土层的孔内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组。对厚度

9、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式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岩样均分别取样进行天然湿度状态及饱和状态下的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并提供极限抗压强度,软化系数等参数;超前钻:以满足设计、施工要求为准,依照相关技术要求和图纸钻探施工,暂定工作量6500m。3、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岩石地基除提出各岩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尚需提出不同岩层的饱和或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分析预测地震效应,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应确定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 查明不良地质(如溶洞)作

10、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勘探过程中如发现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软弱土层、暗沟或溶洞等,应及时知会设计单位,并商讨勘探点的增减。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滨、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基础不利的埋藏物; 查明地下水的性质、补给条件、各土层的渗透性及水流量,提供降水设计所需的计算参数和方案提议。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明确抗浮设计设防水位。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环境水和土对混凝土的金属材料的腐蚀性。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当有软弱下

11、卧层时,需勘察提供参数,供设计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土中有溶洞时,应评价基础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对可能采用的基础形式提出建议:l 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单桩承载和施工方法等建议。l 提出估算的有关岩土的基桩侧阻力和端阻力,估算的竖向抗拔承载力。l 应提供计算所需的各层岩土的变形参数,进行沉降估算,并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l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以及溶洞的分布及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l 当桩基持力层为基岩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

12、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基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l 桩基岩土工程勘察宜采用钻探和触探以及基他原位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软土、粘性土、粉土和砂土的测试手段,宜采用静力触探和标准贯入试验,对碎石土宜采用重型或超重型园锥动力触探。 基坑工程勘察部分应对应一下内容进行分析,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和建议:l 边坡的局部稳定性、整体稳定性和坑底抗隆起稳定性;l 坑底和侧壁的渗透稳定性;l 挡土结构和边坡可能发生的变形;l 降水效果和降水对环境的影响;l 开挖和降水对邻边建筑和地下设施的影响。除说明外,均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

13、009年版)规定的有关技术要求执行。如本次勘察结果表明场地存在特殊问题,则在钻探过程中或基础工程施工前另行增补技术措施。四、地下物探测要求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3845号),对本项目内的场地及周边人行道进行物探,探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查明探测范围内各地下、地表和空中专业管线走向、位置和标高等,作为设计和施工的基础数据。探测单位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 1-2003)和探测合同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出具的探测报告需加盖CMA章。本项目地下物探测范围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14937及配套城市道路用地6028。五、

14、地形测绘及工程测量要求测绘及测量工作是指完成规划与国土部门报建(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测量测绘工作,水准测量精度采用级,应提交满足审批要求的成果,如下所述:1、在规划报建及验收各阶段按审批部门要求完成相关的测量测绘工作,如:实测地形图、放线测量(含控制点、实地定桩)、验线测量等;2、在国土报建及验收各阶段按审批部门要求完成的相关测量测绘工作,如:办理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类证件等所需的地块红线地形图测绘及套图等;3、全部成果须满足相关政府审核部门收案和批复的要求,同时应提交原件成果两份、复印件若干交甲方存档。4、测量单位应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等国家现行测绘标准开展测量工作,测量

15、成果应盖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可的相应测量资质章,保证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报建和验收审批。5、根据建设单位及建设管理单位要求,进行土方方格网测量工作。六、基坑支护设计要求1、基坑支护设计应在确保基坑支护安全的条件下,做到经济合理、节约工期。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2、应结合工期因素的考虑,尽快完成稳定的基坑支护方案,完成设计与评审工作,提供建设单位用于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七、勘察报告内容勘察报告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满足项目设计及施工的要求。(一)岩土勘察报告1、文字部分: 工程地质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拟建工程概况;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场地地形、地貌、地质、地质构造、岩石性质及其均匀性;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地上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程度的评价,及提供防治措施的建议;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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