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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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 (标准word版可以编辑修改)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2012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 4.设计单位: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方总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如下: 承包范围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施工单位外,其余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 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工程:(电梯工程;消防、)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质 第五条、合同工期与要求 1、合同工期:天(日历天) 2、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取得开工报告后具备施工条件后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3、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同意,可作相应顺延; 1)、因人力不可违抗因素而延误工期

3、。 2)、非承包方原因累计停工超过15日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合同价款确定 1、合同价款暂定:元/平方米,大写:万元整(人民币),暂定价不作为拨款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及变更、签证等为依据。 2、工程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依据施工图纸,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及非工程实体费用,其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及取费;土建工程执行2009年内蒙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执行2009年内蒙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费率标准按二类工程取费。材料检测试验费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费用金额后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垫付。结算时由甲方支付。 3、总承包管理费及现场配合费 1)、承包方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担全部承包

4、方管理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给予各专业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运输、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楼面的水、电外挂分表计算,由分包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此费用为单列费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项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价,需乙方开具工程发票,则由具体施工单位与乙方商议支付缴纳金额。 第七条、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 1、工程款审核:承包方在到达付款节点前,提交拨付计算书,经监理、甲方审核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承包方如未按实提交进度计算书,甲方有权推迟支付进度款最终以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工程款支付办法: 为地下室主体工程,

5、乙方完成地下室主体工程后,甲方支付地下室主体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体工程完成五层支付完成量的80%,封顶后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结构工程按月进度结款90%,工程竣工后结清97%,甲方留质量保证金5%,二年内结清。 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1、自竣工确认之日起,半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报工程竣工结算书后予以确认,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作,承包方应积极配合,超过一个月承包方未能及时上报工程竣工结算书视为发包方默认承包方所报工程结算价款属实,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 2、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方从甲方指定水源、电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现场,水源、

6、电源地至施工现场发生的线、管由甲方承担,承包方单独装表计量,甲乙双方确认表号,承包方按水表、电表结算,价格按当地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实际价格计算。施工期间每月按现场总水表、电表的计量数,并由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按指定分表计量数签字确认,由承包方自行缴费。 3、人工、材料造价结算办法: 1)、本合同中约定甲供材料外,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2)、按定额人工费+相关调整文件实施。 3)、甲供材料:钢材按甲供价格计入预、决算。所有节约材料归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领,则超领部分的材料甲方按进场价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结算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施工方案、竣工验收报告、变更联系单、来往文函、

7、技术资料及签证单位依据。 5、工程联系单与现场签订单审批流程:甲方收到此类、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1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否则视为确认。承包方未按联系单的管理制度执行的,原则上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变更结算依据参见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派驻为项目总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委派为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代表甲方负责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与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职责。承包方应服从、接受监理对项目工程监督、进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并负责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

8、作。 2)、开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图五套及有关地质资料一套,并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安装施工临时总水表和电表。 3)、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应由甲方办理有关证件、批文及办证需要的费用。 4)、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架空高压电线、隐蔽文物、古树名木保护要求:负责提供现有的资料,对地下隐蔽文物、光缆管线、古树名木、建筑物、构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碍物,如需保护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护措施报甲方审批,费用由甲方负责。 5)、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校验。 6)、负责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参与超高层结构方案,构造施工处理等研究,

9、优化设计降低建设成本。 7)、负责审查承包方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总工期控制计划表和各建安工程分布分项(单项)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与设备要货计划表。会同监理对承包方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组织有关单位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参加由监理主持的工程例会。 8)、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则将发售楼盘分块作为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楼盘价格则按甲方售楼同等价格。该楼盘乙方接受后有权自行出售,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本工程承

10、包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项目总工程师为。承包方须派遣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高级技术人员)常驻工程现场,全面负责工程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整理汇总。所有甲方向项目部经理发出的书面通知均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被确认已发给了承包方。项目经理经甲方同意后,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承包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

11、的水电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对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5)、参加项目全部的施工图会审、参加设计交底并及时提出完善设计的修改意见。 6)、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月工程量的确认: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报后,根据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计划书,7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分包工程进行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月进度款或顺延支付工程款时间。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监理报送周报,包括本周施工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

12、取措施和最终完成时间)。 8)、负责与现场内临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后浇带施工等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并参与配合质量评定工作。 9)、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且承担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责任和费用。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消防、治安等各项甲方管理规定,如承包方违反规定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0)、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坏,承包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负责整个项目(包括甲方

13、指定施工项目在内)的全部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之后,办理存档手续。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单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项归档。按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负责全部档案整理并办理存档手续。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管理 1)、本合同规定由承包方总承包范围的各部各项工程,均须按施工图、设计变更、相应的国家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和内蒙古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2)、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设计要求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验查结果进行整改。 3)、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但甲方确认并不解除承包方的质量等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户型图设计要求先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和楼道公共部分装修,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承包方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4)、本合同执行国家施工规范、规定与质量评定标准。 2、工程检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标准,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程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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