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

上传人:星禾 文档编号:352594098 上传时间:2023-05-29 格式:PPTX 页数:41 大小:8.9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PPT课件(带内容)(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汇报:XXX时间:XX月XX日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的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解读条例全文学习010201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新增了“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主张因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

2、事权益;主张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产生的民事权益;主张因农作物受到损坏产生的民事权益”等可享受法律援助的情形。将请求高危作业、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请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因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或者在婚姻家庭中遭受家庭暴力要求离婚;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确认或者赔偿等情形,也纳入了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解读1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放宽条件限制,简化援助程序,明确“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人员;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进城务工人员;义务兵、供给制学员、执行作战或者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

3、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遗属,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办理程序,明确法律规定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不再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解读2新修订的条例同时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

4、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有效兜起困难群众法律服务的民生底线。解读302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援助工作及其监督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

5、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案件指派等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县级人民政

6、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律师协会应当指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

7、定给予表彰、奖励。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支持和保障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法律援助服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服务采取下列形式:(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与代理;(三)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四)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五)办理法律援助

8、案件所涉及的公证证明、司法鉴定;(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外,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二)主张因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三)请求高危作业、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四)主张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产生的民事权益;(五)主张因农作物受到损坏产生的民事权益;(六)请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七)因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或者在婚姻家庭中遭受家庭暴力要求离婚;(八)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

9、求确认或者赔偿。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损害赔偿,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下列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一)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人员;(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进城务工人员;(三)义务兵、供给制学员、执行作战或者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军属;(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民政、人社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

10、会发展现状、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等因素提出,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后公布实施。经济困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均可以受理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其中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因受理申请有异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及个人诚信承诺

11、;(三)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记录。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员,无需提供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及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人员,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需要查证的,应当向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调查核实,有关组织

12、或者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决定先行给予法律援助,但申请人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一)距法定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的;(二)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9)楼梯及走廊保洁一、楼内外走廊及入口区域1、地面清洁,无污迹,无水痕,无纸屑。2、柱面无灰尘,防火门亦无灰尘。3、扶手梯、栏杆上无灰尘。4、场内椅子、花盆上无尘、无污。5、玻璃清洁无污迹,无水珠,无手印。6、垃圾箱经常保持清洁,无过多垃圾,对垃圾筒进行定期消毒。7、指示牌上无灰尘。8、咨询台上无灰尘。

13、二、楼道清洁(1)早上对单元门走道、各楼层走道地面和大理石台阶清扫一次,用湿拖把拖净地面污迹。(2)清扫电梯轿箱内地面并用拖把拖干净,按不锈钢清洁保养程序清洁电梯内壁。(3)备扫把、垃圾铲、胶袋、胶桶、拖把各一只,从底层至顶层自下而上清扫楼道梯级,将果皮、烟头、纸屑收集于胶袋中然后倒入垃圾车;用胶桶装清水,洗净拖把,拧干拖把上的水,用拖把从顶层往下逐级拖抹梯级,拖抹时,清洗拖把数次。(4)备抹布一块,胶桶(装水),自下而上擦抹楼梯扶手及栏杆,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5)清洁消防栓、管:备扫把一把,胶桶(装水),抹布两块(干、湿各一块)。先用扫把打扫消防管上的灰尘和蜘蛛网,再用湿抹布擦抹消防栓及

14、玻璃,然后用干抹布擦抹玻璃一次,按上述程序逐个清洁。(6)清洁墙面、宣传板、开关:备干净的长柄胶扫把、胶桶(装水)、抹布和刮刀。先用扫把打扫墙上的蜘蛛网,再撕下墙上贴的广告纸。如有残纸时,用湿抹布抹湿残纸,慢慢用刮刀刮去,撕下宣传板上过期的资料和通知,用湿抹布擦抹干净;将抹布清洗干净,尽量拧干水分,擦抹各楼道灯开关板。(7)清洁电子门:备梯子一个,胶桶(装水)和抹布。用湿抹布从上往下擦抹电子门和信报箱一遍。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然后用干抹布抹信报箱以及电子门上的号牌和按钮。(8)用干抹布擦抹配电箱、电表箱上的灰尘和污迹。(9)清洁窗户玻璃:备玻璃刮,清水一桶,清洁剂,按玻璃门、窗、镜面的清洁进

15、行作业。(10)每小时巡视检查楼道内外卫生一次,将广告纸、垃圾清扫干净。清洁卫生标准(1)每日清扫、擦抹一次。梯级每2天用拖把拖抹一次,窗户玻璃每月清洁一次。(2)目视楼道: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尘、污迹等。安全注意事项擦抹配电箱时禁用湿毛巾,不得将配电箱门打开以防触电造成意外。三、楼层通道地面1、清洁范围所有楼层通道地面,包括大理石地面、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不包括楼梯冋)。2、清洁作业程序(1)每天上午用扫把对各楼层走道地面和后楼梯台阶清扫一次。(2)每周用拖把拖走道地面和后楼梯台阶一次。(3)每月用长柄手刷沾去污粉,对污迹较重的通道地面彻底清刷一次,再用拧干的湿毛巾,抹净

16、墙根部分踢脚线。(4)大理石地面每两月打蜡一次、抛光一次。3、清洁标准(1)大理石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有光泽。(2)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无污迹。4、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事项洗刷楼道时,防止水流入电梯门和住房门内。四、楼道楼梯保洁清洁范围楼道楼梯、扶手、墙面、楼道门、信报箱、配电箱、消防栓、消防管道、楼道门窗、楼道灯开关及灯具的清洁。清洁作业程序(1)备扫把、垃圾铲、胶袋、胶桶、拖把各一只,从底层至顶层自下而上清扫楼道梯级,将果皮、烟头、纸屑收集于胶袋中然后倒入垃圾车;用胶桶装清水,洗净拖把,拧干拖把上的水,用拖把从顶层往下逐级拖抹梯级,拖抹时,清洗拖把数次。(2)备抹布一块,胶桶(装水),自下而上擦抹楼梯扶手及栏杆,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3)清洁消防栓、管:备扫把一把,胶桶(装水),抹布两块(干、湿各一块)。先用扫把打扫消防管上的灰尘和蜘蛛网,再用湿抹布擦抹消防栓及玻璃,然后用干抹布擦抹玻璃一次,按上述程序逐个清洁。(4)清洁墙面、宣传板、开关:备干净的长柄胶扫把、胶桶(装水)、抹布和刮刀。先用扫把打扫墙上的蜘蛛网,再撕下墙上贴的广告纸。:如有残纸时,用湿抹布抹湿残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教育/培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