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上传人:大*** 文档编号:352549185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3.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Word 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爱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坚持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组织生产经营,提_益。 第四条公司名称:_公司。 公司地址:_。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 公司类型:_公司。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 其次章股东 第七条股东即为实际公司投资人,本公司以_、_、_、_、_、_名义出资申请营业执照。 第八条名义股

2、东、股东代表和股东姓名、股东出资额详见明细表。 第九条股东以其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在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担当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其资产量化后的足额作为缴纳出资额,并取得出资证明书; (二)对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享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依照出资比例担当公司债务,分取公司红利; (四)公司登记后,不得退股; (五)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以按原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增资; (六)对公司运营的事项享有建议权,可以通过公司总裁办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以及通过总裁办向公司经营者提出看法和建议。 (七)支持、协作公司董事长的工作; (八)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商业隐秘,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九)按期参与股东会议,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享有表决权; (十)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查阅公司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值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供应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供应查阅的,股东可以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应查阅; (十一)股东有权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看法和建议; (十二)在公司决策与股东个别看法发生冲突时,要坚决执行公司决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内部和谐; (十三)监督、支持和协作公司的工作。 第三章股权转让及继承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权不行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不

4、能执行权利与义务或不能享受股东权益时,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并准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股东会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董事会成员,并打算公司董事长的任职及薪金待遇;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年度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

5、)修改公司章程;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副总裁根据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股东会打算事项时,须经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_月和_月各召开一次。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与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联名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参与会议由董事长托付副董事长主持。 其次十条股东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打算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 其次十一条公司设

6、董事会,由_人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 其次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_名,副董事长_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十三条董事_年,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其次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撤消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打算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打算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依据总裁的提名,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7、、财务负责人;依据总裁的提名,打算聘任或解聘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派往合资公司的代表,打算以上人员的考核方案及酬劳事项; (九)制定公司财务、人事、利润安排、嘉奖等基本管理制度。 其次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其次十六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有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打算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总裁 其次十七条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8、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本部的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嘉奖惩处等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制度; (六)制定对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审批、审计规定;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八)提请聘任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理和派往合资公司代表人选,并提出对其酬劳及考核方案; (九)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副总裁根据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七章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次十八条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 其次十九

9、条设经理(主要负责人)_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向公司总裁负责,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总公司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总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 (四)在不违反总公司的原则规定下全权负责企业的管理。拟订本部门的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嘉奖惩处、福利等管理制度; (五)行使总裁授权的其他职权; (六)副职由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提名,总公司批准; (七)经理(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总公司报告工作; (八)副职行使经理(主要负责人)授权的职责。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三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由_人组成,监事从股东中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

10、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设_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监事会_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监事的_三年,监事_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主要经营者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时,提出订正看法予以订正,对不接受看法,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有权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在董事会不履行股东会会议职责时,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四)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三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召开_次会议,会议期应在董事

11、会会议前召开;三分之二监事会成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打算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六条董事、监事、主要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权_或者猎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长、主要经营者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隐秘。董事、主要经营者、监事违反前述规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全部。 第三十八条董事

12、、监事、主要经营者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依据需要向监事会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不得阻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九章财务管理和利润安排 第四十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财政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每月汇总财务会计报告和经济分析。财务会计报告依照国家规定制作。 第四十二条公司将年度(_自然年)预算执行状况向股东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公司利润的安排要兼顾有利于企业再进展、有利于发挥经营者的乐观性、有利于全部者利益协调的原则,每个自然年结算一次。安排当年税后利润时,要提留”三金”,即进展基金

13、、嘉奖基金、福利基金。”三金”的提留和年终股份分红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看法,经股东会争论通过。上年度亏损由当年利润弥补。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四条公司因下列缘由可以解散: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峻困难,连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由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四)执法机关依法打算公司予以解散。 第四十五条公司因章程第四十四条而解散时,应当在事由消失日起_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头清算。清算组由股东代表组成。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

14、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日起_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供应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代表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四十九条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民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