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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发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规定。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对孩子们来说,学校是离开家庭迈入社会的最重要一站,理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一方净土。但在现实生活中,个别教师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致使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为社会所不齿,更为法律所不容。为了防止一些犯罪人员再次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2020年修订的未成
2、年人保护法也创设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即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在招聘和日常管理中,应依法查询应聘者和已入职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如发现其具有这些记录,则不得录用或予以解聘。这一制度旨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建起“隔离带”、筑牢“防火墙”,同时也威慑从业者莫将黑手伸向孩子。不过,从制度运行情况看,由于此前相关规定不明确,使得实践中对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的教职员工是否要作出、如何作出从业禁止缺乏一致认识;还有一些地方由于不能及时掌握教职员工犯罪判决结果,导致个别教师犯罪后隐瞒实情,或时隔几年换个地方又“重操旧业”,使得制度落地效果打了折扣。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具体规则,同时明确法院应及时将涉教职员工犯罪案件裁判文书送达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裁判规则的明晰、信息的及时共享,进一步强化了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这有助于堵塞制度实施中的漏洞。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乎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协同发力。相关各方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严格落实意见要求,确保从业禁止制度得到全面、准确落实,切实筑牢“防火墙”,共同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