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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课后延迟服务费用收支制度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关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服务原则及收支制度:一、服务原则:做好校内师资、设施设备等各种资源的准备工作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为学生安排好校内课后服务活动的班级、图书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所等资源调配,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活动开展过程中设施设备完好,保障活动过程中师生正常使用。二、费用收支制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明确规定,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目前收费标准是每学期300元。后勤要严执行文件精神,做好服务费用的收取及支出制度。课后服务工作收取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课后服务费用收、支情况要定期在校园醒目位置或校园网站向家长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严禁使用校内课后服务费用于无关人员补助、开支。收支情况一月一结,并向家长公示费用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