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产业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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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产业发展策略加大市域(郊)铁路沿线和站点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强度,合理确定综合开发规模和实施方案,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强化城市和铁路企业开发合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落实用地性质变更等事项,有效盘活既有铁路站场及周边可开发铁路土地资产。创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市域(郊)铁路相关企业通过物业开发、物业租赁和管理、车站和车辆商业开发等形式,构建综合开发溢价回收机制,支持市域(郊)铁路发展。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和铁路枢纽功能调整,加强对既有铁路资源利用的可行性论证,鼓励具备条件的

2、城市内部铁路功能合理外迁,充分挖掘和释放运力,积极创造条件开行市域(郊)列车。支持通过优化运输组织、补强既有铁路、改扩建局部线路、改造站房站台、增建复线支线及联络线、增设车站等方式,公交化开行市域(郊)列车。一、 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发展情况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是当前国家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之一。中共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市域(郊)铁路是实现都市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2020年12月,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

3、011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早晚高峰发车间隔不小于10分钟。线路尽可能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重要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在充分利用既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财力有支撑、客流有基础、发展有需求的地区规划建设都市圈市域(郊)铁路。按照发改委会议要求,未来五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

4、港澳大湾区这三大区域新开工建设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约1万公里,到2025年基本形成区域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骨架网络,形成城市群1-2小时交通圈和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另外,意见要求加大市域(郊)铁路沿线和站点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强度,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综上,十四五期间,市域(郊)铁路建设将掀起新一轮建设高潮。市域(郊)铁路主要运行于地面,线路两边人口稠密、企业众多,噪声与振动影响范围更广、更复杂,需要进行专项的治理,预计市域(郊)铁路采用高等级、特殊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路段将会增加,以减少噪声与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因此,随

5、着市域(郊)铁路的大规模建设,必将带动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的大发展。二、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发展情况(一)环境噪声投诉居高不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面临巨大压力噪声与振动在本质上是同一个物理现象的两个方面,噪声与振动密不可分,所有物体发声都是源于振动激励,无规律的振动则是噪声产生的原因。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振动和噪声都是有害的。噪声污染被列为全球21世纪环境污染控制的主要问题。中国城市噪声污染也日趋严重,多数城市处于噪声污染的中等水平,许多城市生活区噪声已高于60dB,成为中国现代城市的一大公害。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1)显示,2020年,全

6、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涉及噪声的举报占比为412%,位列各污染要素的第2位,相比2019年的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的381%举报占比又有所增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环境噪声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其污染评估和治理工程也再次成为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热点。(二)环境噪声治理与防治,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针对环境噪声污染突出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一四号颁布了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

7、染防治法针对当前噪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加强分类管理,同时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噪声污染防治法增加了噪声污染的防治对象,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如交通运输噪声里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扩展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仅适用于城市市区的规定,修改扩展至农村地区。源头防控是噪声污染防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噪声污染防治法强化源头防控要求,完善产品噪声限值制度,增加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规划控制要求,增加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从源头上防治噪声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与振动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责任主体将更加明确,同时环境振动标准也即将完成修

8、订,这将带来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噪声与振动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噪声与振动控制也已经发展成一个专门的学科。其中又以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TOD上盖振动噪声的治理、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控制等相关领域与行业业务联系最为紧密。三、 责任主体和发展条件都市圈所在地城市是发展市域(郊)铁路的责任主体。对符合市域(郊)铁路功能定位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的市域快轨、市域快线、市域铁路等,统筹纳入市域(郊)铁路规划管理。全面放开改造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的项目实施条件,城市和铁路企业协商决策后即可组织实施。在充分利用既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

9、、成渝、长江中游等财力有支撑、客流有基础、发展有需求的地区规划建设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强化都市圈内中心城市城区与周边城镇组团便捷通勤,其他条件适宜地区有序推进。严控地方债务风险。四、 明确功能定位和技术标准(一)功能定位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的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形成网络层次清晰、功能定位合理、衔接一体高效的交通体系。市域(郊)铁路应突出对都市圈主要功能区的支撑和引导,线路尽可能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重要工业园区、旅游景点

10、等并设站,提高客流聚集能力。(二)技术标准市域(郊)铁路新建线路单程通行时间宜不超过1小时,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早晚高峰发车间隔不超过10分钟,具体技术标准应根据客流需求、服务范围、工程条件、用地标准等合理确定。统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工程环保措施效果,优化选址选线,集约节约通道资源,合理确定新线敷设方式,原则上以地面建设为主,困难路段可考虑采用高架方式,进出枢纽的个别路段可研究采用地下方式。从严控制工程造价,新建线路直接工程费用一般不高于同一地区轻轨工程费用的75%。五、 建立持续发展机制(一)加强铁路与地方协商合作铁路企业应优化调整路网和枢纽功能

11、分布,公开线路使用、车站服务等市场化服务收费标准、清算规则,进一步规范接轨等手续办理,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市域(郊)铁路运营企业要与城市积极协商,制定针对性的运营方案,强化企业运输安全主体责任,合理划分企业与权责。(二)健全技术标准和装备体系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加快制定市域(郊)铁路用地控制指标,完善市域(郊)铁路建设运营等相关标准规范体系。支持地方、企业推进相关领域技术与管理创新,加大机车装备、控制系统等自主研发力度和国产化应用,加快突破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完善市域(郊)铁路列车谱系,建立自主可控的技术装备体系,提高系统装备和技术标准的通用性,提升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12、链。加强市域(郊)铁路人才培养,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队伍。(三)强化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地方科学编制规划,在用地、环评、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适时推出一批重点支持的项目。地方有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要件办理、项目报批等工作。城市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对市域(郊)铁路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四)完善协调监管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省级要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总结评估市域(郊)铁路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

13、违规行为,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省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市域(郊)铁路建设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城市要全面履行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责任。有关行业协会要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定期发布市域(郊)铁路发展分析报告,引导可持续发展。六、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创新市域(郊)铁路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支持城市与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体化投资主体,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地方投入力度,支持地方专项债券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建设,研究以线路经过辖区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市域(郊)铁路建设等政策。探索吸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投资,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

14、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创新适合市域(郊)铁路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七、 鼓励多元化运营管理创新铁路企业与地方合作方式,通过自主运营、合作运营、委托运营、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因地制宜、因线施策合理选择市域(郊)铁路运营管理模式,实现互利共赢。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运营主体多元化发展,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具有相关经验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域(郊)铁路运营。鼓励有条件的线路探索网运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模式,支持市场主体通过租用线路时刻和车辆设备等提供运输服务。八、 减振降噪行业特有的业务模式为保证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每

15、条轨道交通建设开始前均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审查意见,确定轨道线路沿线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明确治理标准和治理等级要求;并且要求地铁环境保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的要求。而轨道交通的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完成。目前,轨道交通施工方以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为主,一般由业主方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招标方一般会要求施工方提供的投标方案中包含噪声与振动环境治理相关内容。招标方在评标时,会综合考虑噪声与振动环境治理方案的优劣。因此,施工方一般会选择具有技术实力、丰富项目经验和用户口碑的减振

16、降噪综合治理方案服务商提供其专业领域内的投标资料组成投标方案。施工方在中标后,根据其投标文件和内部采购程序进行遴选。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环境治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环境影响因素的复杂化,减振降噪治理方案具有定制化、复杂性和高技术性等特点,施工方需要综合治理方案商的技术、产品优势和工程项目经验,进行整个环境治理方案的优化设计,二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将更为密切。九、 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发展情况(一)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的目的、原则轨道交通减振降噪主要用于降低因列车运行引起的噪声与振动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轨道是由钢轨、扣件以及轨下基础构成,地铁轨道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也是由轮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各个部件的刚度、质量有关。主要包括环境噪声、振动及由其引起的二次辐射噪声污染。具体:轨道交通的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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