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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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精选15篇) 第1篇: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如下: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教职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

2、区教职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二、严格履行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一)请假。教职工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提前24小时向各单位负责人请假,其中各单位负责人跨市外出需向主管校领导请假。(二)备案。各党工委、二级党委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备案表格等过程材料发送至教工组联系人胡煜邮箱。(三)销假。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关于我校返回青岛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单位负责人销假,其中各

3、单位负责人需向主管校领导销假。三、其他事项(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第2篇: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一、学生因病请假1、学生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症状的疾病需要请假,需报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要做好相关学生隔离工作,及时送医并上报学工处,同时做好相关学生安抚工作,待确认学生病因后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处理。2、学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

4、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二、学生因事请假1、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事请假离开校园,如确有需要请假离开校园的,需提前2天报备学院审批,学院交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校园。2、学生请事假但不离开校园的,一天以内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

5、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三、学生因公请假由组织单位依据参赛文件或上级通知提出申请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会签,报组织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学工处和教务处。学生将批准函复印件交给辅导员和班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四、学生销假1、学生自校外返回销假,需经过学校相关防疫检测通过后,来学工处办理销假手续;2、学生未离开学校需销假,需于请假时上报的最高级管理部门办理销

6、假手续。第3篇: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外出请销假制度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二、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一)请假

7、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二)销假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三、其他事项(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

8、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第4篇: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干部职工外出管理,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登记管理制度,请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一、请示请假报告对象向阳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二、外出审批报备程序(一)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请假2天以内的(不含2天),向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请假并报告县委;2天以上的(含2天),镇党委书记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县委书记审批,镇长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审批后报告县委,镇人大主席经联

9、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审批后报告县委。(二)副职领导请示请假由镇主要领导审批,报告联系分管我镇的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并分别对应抄送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三)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到县外、市外、区外的,需要至少提前1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镇党政办和镇防控办报备。到非中高风险地区2天(不含2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2天(含2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到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三、外出注意事项(一)干部职工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

10、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二)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改变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须按照审批流程请示并经同意。(三)干部职工外出河池以外省市的,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四)原则上非必要不得前往被划为中高风险的地区。四、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报备流程(一)外出地点出现疫情,划为中高风险区,返回时第一时间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具体隔离情况。(二)未实行请示请假报告制度或请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11、外出的,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村“两委”干部参照执行。第5篇: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一、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离校请(销)假行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预科生。三、本办法中的离校是指离开学校校园。四、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严格的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出校。五、学校为校外住宿学生统一制作发放临时通行证;在校住宿确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学生,需在学院辅导员处履

12、行书面请假手续后,持临时通行证离开校园,并在请假期满返校后1日内,由本人到辅导员处办理书面销假手续并交回临时通行证。六、所有离校学生在返校时继续进行身份核验(学生证或一卡通,临时通行证)和体温检测,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学校。七、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一)借用他人临时通行证或被他人借用临时通行证的;(二)请假期满,返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三)请假期满未按时返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四)虚构请假事由或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6篇: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形势趋向

13、严峻,为切实落实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模式,要求全院学生严格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现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仍然倡导全院学生非必要不离昌、不出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的,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学校和家长同意后必须在钉钉上提出申请。(一)1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二)3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及学院分管领导审批。(三)3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审批报备。二、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园的要求(一)学生外出在南昌市活动的,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

14、后进出校园,外出时佩戴好口罩,入校时主动出示证件。(二)学生经审批离开南昌市,但不出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到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三)学生经审批离开江西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行程码、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行程码、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在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三、具体其他要求(一)学院学工办将对各班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

15、到位、防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与问责。(二)对于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按照南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与矫正教育办法严肃处理。第7篇:疫情期间单位请假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切实维护正常校园秩序,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氛围,根据中央、省、市防疫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西华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第三条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闭环式管理,严把校门关,学生非必要不出校。若确需请假外出的,应严格按程序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一)外出在南充市市辖三区内,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且不在校外过夜住宿的,由班主任线上审批,学生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出校园。(二)外出请假时间在1天(含)3天(含),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书面审批。(三)外出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的,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书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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