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活动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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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模板 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篇1】 邀请巴南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成员巴南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所长陈明同志为我校师生上一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教育课。 开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制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在社会生活中正确使用法律,提高法律素养,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加强法律自我保护,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1、时间:20__年10月20日下午 2、地点:石滩小学篮球场 3、参会人员:全体教师及学生 4、相关布置与安排: 标语制作:田松 标语悬挂:姚兵、何力 音响调试:刘伟、田永强 场地布置:王斌、张吉康 摄影:张德莲、张娅 活动主持:张镭 5、安全保障:由校警王广兴同志带领全体保安人员负责校门安全巡逻,舒强同志带领校卫队全体人员负责会场的安全巡逻,各班主任教师和值周教师负责维持学生的会场纪律。 1、高度重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师生全部参与。 2、相关部门、人员积极配合好陈所长,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3、在李校长的亲自领导下,相关人员认真搞好活动的安全预防工作。 4、各班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中队活动或知识竞赛,使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篇2】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更好的利用和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校园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学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20__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1、利用校园网、校内宣传屏幕、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12月1日—12月15日,继续悬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2、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并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图片展览。 3、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 4、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六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5、利用升旗时间,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升旗仪式活动。12月3日周一完成。 6、开展“12·4”法制宣传日中小学升旗宣誓活动。 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和20__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因此,请各班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篇3】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责任单位: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各县市区法建办及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法,注重搜集本地本部门的典范案例,编写制作简明、适用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画,在学校、企业、运输行业等单位和广场、工地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田间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 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篇4】 按照区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温创建办[20_]8号)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大力宣传《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进我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深入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今年我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贯彻实施《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活动时间 从11月18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参与成都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的徽章、题花、标语、漫画、口号、宣传画、法治广场内容有奖征集活动 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局系统内发布有奖征集活动通知,广泛征集参赛作品,由局办公室负责征集活动的信息发布和收集。 (二)组织开展全区“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11月18日—25日,局办公室负责与区创建办衔接,领发复习思考题和考试题。12月2日—4日,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集中考试。12月5日至12月10日,完成评卷并将成绩汇总,于12月10日前上报区创建办。 (三)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暨《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1、“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暨《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11月20日至12月15日。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采取中心组会议、例会时间、法制培训学习《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制宣传资料,将法制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机关;印制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和《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宣传资料,深入社区、企业等发放,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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