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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春季学期甲流应急预案2篇
甲流流感是由近期出现的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为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甲流流感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幼儿园甲流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师幼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幼儿园组织机构
1、根据县教育局制订的防控甲流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特制订本园的应急预案。成立防控甲流流感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
2、总务处当天按照要求配备好相关的物资,温度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3、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向幼儿及教师做好甲流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教育幼儿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对人打喷嚏,室内勤通风等。通过教育让幼儿了解甲流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幼儿园师幼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通过适当的形式对教师及家长进行宣传,提醒教师及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幼儿到医务室或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让幼儿园了解掌握情况。
4、建立幼儿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甲流流感相似症状的幼儿,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幼儿的学习负担,增加幼儿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幼儿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6、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幼儿园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幼儿食堂、教室、图书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大型聚会做到非必须不聚会。
7、如发现疫情,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教体局报告。
二、建立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在幼儿园建立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年级组设一个报告员对师幼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卫生室。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甲流流感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甲流流感疫情报告
1、发现甲流流感疫情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幼儿园甲流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甲流流感疫情时,幼儿园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告。
3、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甲流流感疫情。
三、甲流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
幼儿园一旦发现甲流流感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幼儿不得离开幼儿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幼儿园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4、发现疑似甲流流感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进行隔离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四、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预防隔离措施
1、参与隔离病人的医护人员及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必须戴医用口罩、手套及隔离衣帽等。
2、由医护人员将疑似甲流流感疫情病人带到留滞观察室进行隔离,并立即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体局。
3、若发现的疑似甲流流感疫情病人是幼儿,则将全班幼儿控制在本班教室,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处理。
4、如果在教师办公室中发现疑似甲流流感疫情病人,则将该教师所在办公室的其余教师控制在本办公室内,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处理。
5、若发现的疑似甲流流感疫情病人是正在上课的教师,则将该班幼儿控制在本班内,并等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处理。
6、若发现的疑似甲流流感疫情病人是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则将其周围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安排在留滞观察室,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处理。
2023医院甲型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传染病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
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
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传染病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传染病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
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传染病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传染病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
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
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传染病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
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
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
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
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
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
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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