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总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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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总结 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总结 xxx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公司简介 4 二、 产业环境分析 5 三、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 6 四、 必要性分析 8 五、 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 8 六、 企业的演进 18 七、 起步和探索阶段 23 八、 发展与创新阶段 24 九、 产权理论 27 十、 交易成本理论 29 十一、 家族治理模式的评价 31 十二、 家族治理模式的产生 33 十三、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 35 十四、 公司治理模式趋同论 37 十五、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评价 43 十六、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 44 十七、 沟通控制 47 十八、 信息控制 50 十九、 信息与沟通的概念 60 二十、 信息与沟通的作用 61 二十一、 法人治理结构 63 二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 73 二十三、 项目风险对策 76 发展规划分析 77 (一)公司发展规划 77 1、发展计划 77 (1)发展战略 77 作为高附加值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正在转变发展思路,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公司顺应产业的发展趋势,以“科技、创新”为经营理念,以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产品升级和节能环保为重点,致力于构造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品质优良、持续发展的新型企业,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77 一、 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xx 3、注册资本:145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1-4-20 7、营业期限:2011-4-20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简介 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 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 二、 产业环境分析 按照区域空间发展格局,精准确定功能分区,精准打造发展平台和载体,突出对接重点,推进深度融合,加快一体化步伐,努力在协同发展中构筑新优势。 (一)推动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围绕区域协同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着力推动交通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和产业对接协作,在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二)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吸引区域创新资源,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创新机制,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三)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积极推动设立区域发展银行,共同出资建立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推进异地存储、支付清算、保险理赔、信用担保、融资租赁等业务同城化。推进信用数据库一体化,加快区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对接。推进信息市场一体化,在区域统一规划部署下,加快建设区域一体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在全省率先建立与区域劳务对接、就业协作机制,拓展区域石区域高层次人才自由流动渠道。 三、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 (一)知识产权流转活跃程度明显提升,创新活力加速释放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共支持建设33个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为知识产权的供需对接、交易流转提供支撑。2021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到42万次,同比增长15%。其中,绿色新能源等双碳相关产业专利转让许可尤为活跃,转让许可次数增速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有力促进了低碳转型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到2.7万次,同比增长33.4%,其中30%的专利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高价值专利转化的源头活水。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到3783亿元,其中出口额增速达27.1%,超过进口额增速10.5个百分点,呈现出出口进口同步增长,出口增速更胜一筹的局面。知识产权的高效流转,有力促进了创新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加速释放了创新活力。 (二)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市场主体,资金保障更加有力 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营基金、证券化等举措,为市场主体带来真金白银,促进六稳六保。2021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到3098亿元,连续两年保持40%以上的增速。今年上半年面对较大经济下行压力,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依然达到了1626.5亿元,同比增长51.5%。其中,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项目达7345项,同比增长112%,有效缓解了一批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国家知识产权局引导设立的20支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完成了150余个项目投资,多个被投公司在科创板成功挂牌上市。沪深两地交易所成功发行65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达158亿元,知识产权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另一方面,通过与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形成了4类险种、16个产品的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覆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别,在2021年为5000余家企业提供了241亿元的风险保障。 (三)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凸显,在助力品牌经济发展方面,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全国布局建设2100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加速商标品牌价值实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报告显示,世界领先的5000个品牌中,中国占到408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中国品牌价值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在助力特色经济发展方面,连续三年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对160件地理标志运用的联系指导,发展壮大区域特色产业。统计显示,2021年相关产业总产值达到5625亿元,较上年增加510亿元,从业人数达到1473万人,新增就业117万人,地理标志助力特色经济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四、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 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 “治理”意为统治、掌;在经济活动中,一般含有权威、指导、控制的意思。“公司治理”是英文的直译,日本称之为“统治结构”,我国有人将“公司治理”的英文翻译成“公司管治”“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督导机制”等。狭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广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指企业中关于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 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首次提到“公司治理”问题,这是公司治理研究的源泉。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公司治理财务报告》正式出现了“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即公司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如何分配。其实,公司治理中所研究的基本问题早已存在于经济与管理实践中,已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其每一步发展往往都是针对公司失败或系统危机做出的反应。如1720年英国发生南海公司泡沫,这一事件导致了英国商法和实践的革命性变化;1929年,美国的股市大危机使美国在其后推出了证券法。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爆发后,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 公司治理失败的案件往往都是由舞弊、欺诈或不胜任等引起的,而这些事件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改进。公司治理持续的演进造就了今天的各种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法律、管制措施、机构、惯例,甚至还有市场等。 1、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 公司治理是伴随公司制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司制企业与由所有者自己管理的传统型企业的明显区别在于:在公司制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他们所选定的代理人,即职业经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职业经理人无法被所有者完全控制于是便存在着一种风险,即代理人有可能出于私利而选择有利于自身而不是有利于股东的行为。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指出:“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打算,而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则纯是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这样,疏忽和浪费,常成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端。”这是最早提出的由经营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而引起的代理问题。 20世纪20年代以前,由于代理的缺陷问题还不突出,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一方面,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形式是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这两种企业形式中,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或基本一致,不会产生任何分歧,从而治理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另一方面,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原先的所有者仍然拥有该企业的控股权,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仍可得到顺利的贯彻实施。以美国为例,近代企业家如摩根、洛克菲勒、卡耐基等,不仅拥有摩根银行、标准石油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大量股票,而且还积极参与其经营管理,使之坚持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即使在现代,这样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如盖茨、戴尔,至今仍分别保持着他们各自开创的微软公司和戴尔电脑公司的最大股东和主要决策者的身份。多年来,这两家公司一直在《财富》《福布斯》《商业周刊》等美国权威杂志的“公司排名”中名列前茅。然而,所有者直接控制公司毕竟不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流,尤其是大规模的公司制企业,所有者更是远离企业,这在客观上为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利益提供了可能。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美国,这种可能不仅成为现实,而且已经相当突出。这种控制形态被称为“管理者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研究所有者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管理者行为的问题,只是当时尚未直接采用“公司治理”这一词汇。 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营者支配公司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在美国,60年代初,经营者支配公司的资产占200家非金融企业总资产的85%;在日本,1970年303家最大非金融公司的50%及29家最大金融机构的90%被经营者支配;在英国,1975年最大的250家公司中有43.75%被经营者支配;在德国,1971年最大的150家制造业和商业企业中有52%被经营者支配。在这些公司的董事会中,经理人员占了多数,不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同时又坐上了董事长的宝座,受聘于公司所有者的管理者反过来控制了公司,导致因偏离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而造成的各种弊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司到底被谁控制,所有者抑或经营者?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拉开了有关公司治理问题讨论的序幕;80年代,英国不少著名公司的相继倒闭以及随后出台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准则,则把公司治理问题推向全球,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2、两权分离 两权分离只有持续存在而非暂时的,公司治理才有存在的意义。 20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理论界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伯利与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一书对所有者主导型企业和经理主导型企业做了区分,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理论,从而为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代理理论奠定了基石,引起了人们对股份公司存在的代理问题可能引起公司管理效率缺失的怀疑。他们说:“在所有权充分细分的情况下,经营者持有的股份即使无足轻重,它也会因此成为自我永存的实体。”20世纪60年代前后,鲍莫尔和威廉姆森等人分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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