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特殊教育公司质量审核与质量认证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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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特殊教育公司 质量审核与质量认证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3 二、 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 三、 必要性分析 6 四、 公司简介 6 五、 审核的原则与分类 7 六、 审核的相关术语 9 七、 产品质量认证 11 八、 质量认证的相关概念 19 九、 质量信息管理 22 十、 质量责任制 30 十一、 质量是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 34 十二、 质量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稳定的保障 35 十三、 质量管理之理论观 36 十四、 质量管理发展阶段 47 十五、 SWOT分析说明 58 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65 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67 十八、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分析 68 劳动定员一览表 68 十九、 法人治理结构 70 一、 产业环境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国际国内形势大调整大变革时期,既蕴含着重要发展机遇,也会带来多重困难挑战。从全球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依然存在,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全国看,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长期积累的结构性和体制机制性矛盾亟待解决。从全省看,产业升级提速、城乡区域一体、陆海统筹联动以及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将为我省发展提供更大潜力、韧劲和回旋余地,同时传统发展优势正在减弱,地区间同质化竞争加剧,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从全市看,发展基础更加扎实,发展布局更加完善,发展理念更加创新,发展氛围更加浓厚,特别是“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人心,完全有条件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稳增长、转方式、强载体、增活力、惠民生、防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准确把握宏观形势的发展变化,高度关注机遇挑战的相互转化,持续不断解放思想,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再上新台阶。 二、 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不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加快,特殊教育法制日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投入使用。但总体上,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教育法治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配套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较差。目前,与残疾人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大部分是最高层级的法律,但是多数高层级法律并没有针对具体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而仅仅给出了对应的指导原则,这就导致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地处理,从而影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2)从国际经验来看,大部分国家都已经针对特殊教育制定了《特殊教育法》,但是我国目前阶段还没有制定专门针对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3)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力不强。我国现行针对特殊教育细节的法律法规多以行政规章以及部门规章为主,并没有通过强制措施促进相关主体履行相关职责。 (二)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发展不理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到传统的特殊教育(如盲生就在盲校进行学习)不利于特殊儿童的发展,于是特殊儿童随班就读逐渐成为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但目前阶段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当中规定了普通学校应该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当中如何有效保障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的教育实效,大部分法律法规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部分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无法完成学业,只能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2)随班就读管理不到位。特殊学校中的大部分教师都有一定的特殊教育管理经验,但随班就读中大多数教师缺乏这样的经验,从而导致其对残疾学生的管理不到位。(3)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目前阶段我国关于特殊教育的资金投入主要还是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方面,大部分地区都不会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加大资金投入,从而束缚了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进一步发展。 (三)特殊教育的对象狭隘 当前阶段我国特殊教育主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两种渠道进行。一般来说,随班就读只招收一些轻度残疾的学生。特殊教育学校通常情况下也只招收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学生。但是还有一部分需要特殊帮助的儿童,如有学习障碍的儿童,隐藏在普通学校之中,没有得到特殊帮助,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也会阻碍这类儿童自身的发展。 (四)特殊教育制度化加强 教育制度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在二期计划中,着重对组织管理保障体系进行了说明,主要任务为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今后也要不断对这一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另外,我国目前尚未颁布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弥补这一空白,对特教师资资格认证、特殊教育学校质量评估等方面给予更明确的规定。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xx 3、注册资本:78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5-4-7 7、营业期限:2015-4-7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简介 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五、 审核的原则与分类 1、审核原则 审核的特征在于其遵循若干原则。这些原则使审核成为支持管理方针和控制的有效与可靠的工具,并为组织提供可以改进其绩效的信息。遵循这些原则是得出相应和充分的审核结论的前提,也是审核员独立工作时,在相似的情况下得出相似结论的前提。 以下原则与审核员有关。 (1)道德行为。这是职业的基础。对审核而言,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是最基本的。 (2)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审核发现、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真实和准确地反映审核活动。报告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及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 (3)职业素养。在审核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审核员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的重要性及审核委托方和其他相关方对自己的信任。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以下原则与审核有关,并通过独立性和系统性来明确。 (4)独立性。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审核员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 (5)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审核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审核结论的合理方法。 审核证据是可证实的。由于审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审核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的信息样本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 本标准的其他条款所给出的指南建立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 2、审核分类 质量审核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审核对象分类法、审核方分类法和审核范围分类法。 对于审核的对象,分为产品质量审核、过程(工序)质量审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1)产品质量审核是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评价的活动,用以确定产品质量的符合性。 (2)过程(工序)质量审核是独立地对制造过程进行检查评价以确定其有效性的审核活动,评价过程因素的控制情况,研究因素波动与质量特性间的关系,确定过程控制的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改进质量控制的方法、提高过程能力。 (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独立地对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所进行的审核以确定体系能否符合产品实现策划的安排、符合标准要求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同时确定体系是否能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六、 审核的相关术语 1、审核 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的定义:“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活动。” 2、审核准则 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准则的定义:“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3、审核证据 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证据的定义:“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4、审核发现 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发现的定义:“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5、审核结论 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结论的定义:“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的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审核结果。” 6、审核方案 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方案的定义:“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 ISO9001:2008倡导审核以过程和PDCA循环相结合的方式来运行,而审核是C(Check检查)的重要方法。审核准则的定义是:“用作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因此审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审核证据并客观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系统性表现在审核要根据审核的策划而进行有条理的行动。审核的独立性表现在审核是由审核员独立完成的,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审核的客观性表现在审核准则和审核证据是客观存在的,并非审核员的主观臆断。 根据审核方的不同,审核分为第一方审核(内部审核)、第二方审核(相关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的审核)。 七、 产品质量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1、产品质量认证的性质 按照产品质量认证的性质或强制程度可分为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两类。 (1)自愿性认证。由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绝大多数工业、农业、节能产品都实行自愿性合格认证。 (2)强制性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我国的强制性认证是CCC认证,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施加认证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施加认证标志。我国于2001年12月3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CNCA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19类产品目录,至今已达到22类产品。 2、产品认证的范围区分 按产品认证制度作用范围分,认证可分为国际认证、区域认证、国家认证三种。 (1)国际认证。国际认证是“由政府或非政府的国际团体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认证,其成员资格向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开放”。目前,国际认证主要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国际组织采用的质量认证。 (2)区域认证。区域认证是由政府或非政府的区域团体组织和管理的认证。它的成员资格通常限于世界某一区域的国家。 目前,在国际上较有权威的区域认证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的认证。 (3)国家认证。国家认证是由国家级的政府或非政府团体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认证,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多的一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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