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株洲市成考专升本民法自考测试卷(含答案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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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省株洲市成考专升本民法自考测试卷(含答案带解析)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一、案例分析题(20题) 1.公民甲死亡后,留有五间平房和一万元存款。甲没有继承人,也未设立遗嘱。问: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2. 李中仁,70岁,与老伴付琴生有一子李明、一女李红。1994年,李明与钱玉华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李文博。1996年,李红与王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王兰兰。1999年,李红与王某离婚,王兰兰归王某抚养。2001年6月,李明因病去世。2004年12月2日,李中仁去世,家中没有存款,但有房屋一幢(6间),系祖上留下的财产,在20年前李中仁父亲去世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户主是李中仁。2004年12月3日,李红在办理父亲丧事途中出车祸死亡。一周后,在分割李中仁遗产时,钱玉华提出,李中仁的遗产应当由婆婆付琴和孙子李文博继承。而李红的前夫王某则提出,外孙女王兰兰也应有权继承。双方发生争执。 问: (1)本案中,属于李中仁的遗产有哪些?为什么? (2)根据我国《继承法》,本案中哪些人有权继承李中仁的遗产?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4.农民田某于2004年去外国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杳无音讯。2009年其妻胡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田某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宣告田某死亡。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一直身体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治疗,2010年胡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姚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手续。2011年,失踪多年的田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田某的死亡宣告。田某要求与胡某恢复夫妻关系,并提出田燕的收养未征得他的同意,违反我国《收养法》,是无效的,要求撤销收养合同。胡某不同意恢复夫妻关系,姚某不同意撤销收养合同,田某诉至法院。 问:(1)田某与胡某间的夫妻关系是否可以恢复? (2)田燕的送养是否有效? 5.  1989年7月,中国公民甲在北京某商场撞坏法国公民乙的相机,乙索高额赔偿遭到拒绝,双方诉至法院。问: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审理此案?为什么? 6. 甲纺织厂有一批存货急需处理,号召全厂人员出去推销,并言明:凡推销出去者,按销出货物合同总额的百分比给奖金。宋明是甲厂的销售经理,某天无意中得知其妻弟肖飞所在乙市工艺品公司需纺织用品,遂取出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书与肖飞签订了价值3万元购销合同,肖飞也在合同上加盖了工艺品公司的公章。肖飞回公司向经理报告后预付了全部货款,并提走了一半货物。后发现该纺织产品不符合本公司所需款式要求,遂提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厂返还余款。此时肖飞因公司不景气已辞职。工艺品公司将甲厂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并声称肖飞未经授权,所为行为为无权代理,另称因肖飞与宋明有亲属关系,此代理行为为双方代理行为,应判其无效。甲厂反诉:肖飞的行为属代理行为,肖飞是为了工艺品公司的利益才与甲厂签约的,合同真实有效,不能撤销。 问: (1)肖飞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是否是双方代理? (2)肖飞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什么性质?工艺品公司所做的付款行为又属于什么性质? (3)本案应如何处理? 7.甲(男)与乙(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0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12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丁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问: (1)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为什么? (2)丙造成他人损害,甲是否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8. 甲与乙订立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3头牛,总价款6000元,乙向甲交付定金1000元,余下款项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3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3头牛。   问:(1)在牛款付清之前,其中一头牛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在牛款付清之前,丙不知甲保留了牛的所有权,乙与丙达成一项转让其中一头牛的合同。作价2000元将一头牛交付给丙;丙能否据此取得该牛所有权?   (3)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又将所剩下的一头牛租给丁,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9. 甲厂与乙公司于2005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购买甲厂大衣1 000件,价款30万元。货物由乙公司自提,提货时由乙公司验货付款。同年 11月16日,乙公司带车到甲厂,对大衣验货后表示满意,即付清货款。双方商定第二天早上开始装货。当天夜里甲厂又收到丙商场的一份订单。对方愿意以35万元购买1 000件大衣。甲厂见有利可图,即将该1 000件大衣连夜运到丙商场。致使乙公司没能按时提货。问: 甲厂对乙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10.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邻村人刘江、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各借款1万元,分别写下1万元欠条3张,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 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雪天路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人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①朱兰名下存款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 ②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 ③丧葬费1000元由村委会承担; ④欠信用社和邻村人的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 ⑤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11. A、B、C三人合伙开办一家企业,三人约定:A出资20万元,B出资10万元,C以自己的店面作价20万元;盈利分配比例为2:1:2;C不参加经营和管理。企业成立后,A擅自以合伙人的名义从事交易,使合伙亏损10万元,三人就债务承担产生纠纷。问: (1)C不参加经营和管理,是否为合伙人?为什么? (2)A擅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交易,其他合伙人是否对该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 (3)三人的责任纠纷应如何处理? 12.甲以A车与乙所有的B车互易,2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之后以受乙胁迫为理由主张互易合同无效,并主张乙返还A车。但乙已将A车转卖他人。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13.肖飞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什么性质?工艺品公司所做的付款行为又属于什么性质? 14.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为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15.牛强是某医院医生,1998年经人介绍与杨兰认识。因牛强家贫,而杨家又只有杨兰这一个女儿,故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但条件是将来两人的小孩随母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1年,杨兰产下一子,取名杨小鹏。渐渐地,牛对自己在杨家的地位感到不满,尤其是对孩子随了母姓这件事不舒服。2002年,他没有与杨兰商量,就到派出所把孩子的名字改成牛小鹏。杨兰得知后,觉得牛不同自己商量就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是不尊重自己,觉得委屈。杨兰父亲得知后更是气愤,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再改过来。 (1)两家决定招牛强为上门女婿时,以将来两人所生孩子随母姓为条件,是否正确? (2)牛私自跑到派出所更改孩子的姓名,是否正确? 16.对于郭某参加比赛所获奖金,王某有没有权利请求分割? 17. 甲继承祖传古董花瓶一个,误认为是赝品,遂以500元价格出售给乙。乙购得瓷花瓶后,即以1000元价格转卖于知情的丙。一年后,甲经回家探亲的叔叔谈起,方知该花瓶是真品,价值50万元。甲遂找到乙要求其返还该花瓶。为此,二人发生争议:甲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并要求丙返还花瓶。问: 1)甲是否有权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为什么? 2)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花瓶?为什么? 18.燃气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19.甲、乙二人拟共同经营一家洗衣店,平均出资购买一套洗衣机房设备,洗衣店建成营运之后半年,洗衣机设备出现故障。甲找到一位机械师丙进行维修,维修费为2万元。修好之后,甲仅向丙支付l万元,要求丙向乙索要剩余的1万元,理由是,自己仅就其出资份额承担债务。丙多次向甲索要剩余维修费均遭拒绝,无奈诉至法院。问:丙能否向法院请求由甲支付剩余的1万元维修费?为什么? 20.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珊珊。2002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问: (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 二、论述题(20题) 21.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 22. 试述所有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23. 试论保证的从属性。 24.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25.论述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26.试述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27.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的区别。 28. 试述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9.试论表见代理。 30. 试论同时履行抗辩权。 31. 试论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32.论善意取得制度。 33. 试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 34. 简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35. 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36.试述物权法定原则。 37.试述可撤销婚姻。 38.王某于2011年准备建造一栋二层共220平方米的楼房。因资金不够,遂向邻居胡某借款,双方达成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借给王某5万元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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