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01纳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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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第一章 纳税基础Contents Page目录页 2 01 税收基本知识02 税法概述03 纳税的基本程序 3 李先生想购买一部单反相机,于是他利用周末到电子市场去逛了逛。在经过深入的了解和询问后,李先生锁定了一款自己心仪的机型,于是,他跟老板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最终,照相器材店老板告之,若不开具发票,还可再优惠一些。引导案例商家的行为合法吗商家为什么会说不开发票就可再对商品优惠一些,这种行为合法吗?4 Transition Page过渡页01 税收基本知识02 税法概述03 纳税的基本程序 5 01 税收基本知识税收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一、税收的概念 6 01 税收基本知识二、税收的特征(一)强制性(三)固定性(二)无偿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以法律形式预先明确规定了的,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从而使得税收成为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7 01 税收基本知识(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三、税收的分类分类1流转税5资源税4行为税3财产税2所得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如房产税、契税等。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印花税等。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 01 税收基本知识(二)按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三、税收的分类1 1中央税2 2地方税3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上交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9 Transition Page过渡页01 税收基本知识02 税法概述03 纳税的基本程序 10 02 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u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u税法构建了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体系,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11 02 税法概述1234(一)征税人(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对象(四)税目征税人即征税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征税人会因税种的不同发生变化。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即税法要对什么进行征税,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即纳税主体,主要是指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12 02 税法概述(五)税率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与应纳税款之间的比例。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制度。税率形式分为以下几种:二、税法的构成要素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分数额的大小,都按规定的同一个比例数征税。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3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计税金额按数额多少分成若干级距,对每个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应税所得额每超过一个规定的级距,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收。4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13 02 税法概述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纳税环节(六)(六)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期限(七)(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地点(八)(八)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征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利于对税款的源泉进行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减税免税(九)(九)减税免税主要是国家为了体现鼓励和扶植政策,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罚则(十)(十)罚则主要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14 Transition Page过渡页01 税收基本知识02 税法概述03 纳税的基本程序 15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一、纳税登记(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计部门核发的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一照”)的登记制度。纳税人办理“一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16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二)税务登记1.设立 2016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设立领取“一照”后,发生应税行为需办理涉税事项时,可以持“一照”到主管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补录、核定税种等业务。17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2.变更持“一照”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其他涉及“一照”信息的变更,纳税人需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18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3.注销实行“五证合一”登记的企业申请注销,应向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待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该证明办理后续工商注销事宜。19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三)停业、复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20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二、账簿、凭证及发票管理(一)账簿、凭证管理1关于对账簿、凭证的管理设置账簿的范围1 1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21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对会计核算的要求2 2所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应当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22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2关于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自领取“一照”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当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使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方面的规定相抵触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规定或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规定计缴税款。(1)备案制度(2)财会制度、办法与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处理办法 23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3关于账簿、凭证的保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24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二)发票管理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的管理和监督。25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1发票印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2发票领购管理 初次申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进行核定。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审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对已办理发票核定的纳税人,纳税机关依据其申请,在核定范围内发放发票。26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3发票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办理。普通发票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注意1 12 23 34 45 56 67 7l销货方按规定填开发票l购买方按规定索取发票。l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l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企业开票时,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及对应的简称。l开具发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l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证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2017年年7月月1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 03 纳税的基本程序4发票保管管理根据发票管理的要求,发票保管分为税务机关保管和用票单位、个人保管两个层次。每个层次都必须建立严格的发票保管制度,包括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登记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和定期盘点制度。5发票缴销管理发票缴销包括发票收缴和发票销毁。发票收缴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上缴已经使用或者未使用的发票;发票销毁是指由税务机关统一将自己或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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