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3篇

举报
资源描述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3篇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1  一、目的与范围   1.1为提高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等。   二、总则   2.1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建立技术台帐,凡更改、报废均应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   三、职责   3.1办公室是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选型鉴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3.2设备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维修,组织车间进行保养等工作。   3.3生产车间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保养。   四、前期管理要求   4.1设备部在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办公室、车间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4.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   4.3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经办公室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办公室在投入使用前办理好审批手续。   五、使用管理要求   5.1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2 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   5.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   5.4 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的,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办公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六、维护管理要求   6.1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6.2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6.3安全防护装置改造或更换为不同型号的,设备部必须经使用部门、办公室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部会同办公室、车间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挪做他用。   七、性能检测   7.1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由设备部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7.2需要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法定检测的项目,由办公室、设备部共同实施。   八、考核   8.1对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8.2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装置选型、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管理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确保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调研、安装、调试及维修,运营部负责购置。   3.2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3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控制内容   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   4.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4.3生产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4.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等,供应必须及时,并保证质量。   4.5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或更新,必须列入生产计划,由工程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4.6各部门、各车间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7各部门、各车间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动力处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5、控制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购置申请表》 管理部长期保存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维修记录》 管理部长保存5年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报废申报表》 管理部长期保存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1)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3篇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  1、 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20xx.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xx.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xx.11.15实施)》   4.职责   4.1 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 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 管理程序   5.1 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 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 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 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 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 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 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 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5.2.5工业管道   5.2.5.1 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5.2.5.2 应有全厂管网*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2.5.3 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3点/1OOOm),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2.5.4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工业气瓶   5.2.6.1 气瓶状况   ⑴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⑵ 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⑶ 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⑷ 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2.6.2 储存要求   ⑴ 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⑵ 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⑶ 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⑷ 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5.2.6.3 安全使用   ⑴ 防倾倒措施可靠;   ⑵ 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⑶ 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5.3 起重机械(电梯、电动葫芦)安全要求   5.3.1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国标规定   5.3.2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5.3.3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5.3.4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5.3.5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5.3.6 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档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5.3.7 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5.3.8 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3.9 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   5.3.10 露天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钳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   5.3.11 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3.12 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5.4 厂内机动车辆   5.4.1车辆必须具有国家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