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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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1根据集团下发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暂行)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现将我厂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关于轮休及假别规定 1、轮休及法定节假日 、每月可轮休的天数为四天。  、原则上厂部提倡各车间安排员工正常轮休,但各车间如工作量大人员紧张,可自行确定员工每月轮休天数,不能轮休的由各车间按20元/天给予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以公司通知的天数为准)可安排员工休息,由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由各车间按20元/天给予支付加班费。 、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员工轮休不得保留至下月补休或累计,如特殊情况(如探亲假)需要更改或累计,需提前提出申请,经车间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探亲假和丧假、婚假: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 、产假:凡因生育休产假的女员工,可享受无薪产假九十天。 、探亲假:凡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居住在山西省以外的员工,一年可请探亲假一次,一次不超过十五天,休假的时间以轮休累计处理。 、丧假:凡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去世的,可享受三天的有薪丧假,路途时间按事假处理。 3、病、事假、病假 、员工因工负伤,按照集团《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员工非因工负伤,生病休息期间按无薪假处理。 、事假: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无故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者,每月不能超过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一天,事假期间按无薪假处理。 二、关于准假权限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延伸厂长责任制,推行车间主任负责制,将准假权限下放到车间,具体准假权限如下: 假别 期限 审批人 普通员工 班组工段 副主任级 车间主任级以上管理干部 婚假 7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厂长 产假 90天 厂长 厂长 厂长 厂长 探亲假 15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厂长 丧假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病假25天及以内(当月出勤5天及以上)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厂长25天以上 厂长 厂长 厂长 厂长 事假 每月不能超过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一天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 厂长 三、关于请假、销假程序的规定 1、婚假: 请婚假的员工,须提前七天持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的婚假申请、请假条(婚假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 休假期满,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见 2)后方可到岗上班。 2、产假: 请产假的员工,须提前十五天持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的产假申请、请假条(产假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 休假期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由厂长决定销假的时间,并到人力资源部开取报到证交厂部办公室,并开取内部报到证后方可到岗上班。 3、探亲假: 请探亲假的员工,须提前七天写出书面休假的申请、请假条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交厂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休假。 休假期满,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后方可到岗上班。 4、丧假: 请丧假的员工,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本地员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履行请假手续,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方可休息; 异地员工无法当面向权限审批人请假的,要在第一时间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销假时须提供其亲人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村委的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5、病假: 员工因生病需要请假的,病情轻者(需请假5天及以下的)均由本人持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向权限审批人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 重病者或者突发性急病者(需请假5天以上的)应由家人及时向所在车间办理请假手续,同时提供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 病情痊愈,由厂部根据员工休息时间的长短,身体恢复状况,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后到厂办公室销假开取报到证。 6、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由本人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若遇突发事件确实无法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在上班前由本人打电话向权限审批人说明情况并请假。 超过上班时间打电话请假的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的,均以旷工处理。 7、其他: 厂部外派人员(如收矿粉、收煤人员)因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不便,可以相互口头请假。 四、要求及考核 1、各级员工无论请何种假别,各车间应严格审核其请假手续,手续齐全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交厂办公室登记,除产假、病假25天以上者假条厂办公室保存外,其余假条由车间保存。 2、各车间(科室)主任无论请何种假别必须经厂长批准,批准后均需到厂办公室登记备案。 3、若权限审批人出差或其它原因无法审批的,可由其审批人的上级或审批人指定人进行审批。 4、各车间如发现请假后补假条(特殊情况例外),每发现一次,除按旷工处理外,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请假人员如不按规定假别和天数请假的,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并处罚车间主任30元; 请假人员要按规定将手续(如申请、医院诊断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等)准备齐全,手续不全休息的,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未开取报到证者上班者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如月底办公室核实考勤发现有请假未登记的处罚请假当事人30元,车间主任15元。 5、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各车间(科室)休假、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 (菁华1篇)扩展阅读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 (菁华1篇)(扩展1)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3篇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1  [背景资料]:   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   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准程序:   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具体规定:   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   6、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和请假、休假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持良好工作纪律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加班换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   第五条公司遵照国家双休日、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六条公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第七条因公出差、因故请假或临时性安排事务未能到达公司签到的职工除外,其余所有职工必须到办公室进行考勤签到。   第八条考勤处分: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达的,视为迟到,迟到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4.旷工:   (1)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是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二是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三是不服从公司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的。   (2)职工旷工扣除当天全额工资,并且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考勤统计   1.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必须严格、真实地在《考勤表》上依据规定的考勤符号准确对员工上班、加班、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因公出差、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各种请假情况的考勤,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每天应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复核。考勤记录员当天到次日上午必须完成前日的考勤记录工作,考勤必须正确、及时、整洁。   3.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在次月3日前须将上月的考勤表统计汇总,经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公司财务融资部处核算工资,综合办公室留复印件存档。《考勤汇总表》后附当月员工因各种情况而请休假的审批表。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请假的时限和准假权限   1.请假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审批表》,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办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实行审批方式:   (1)部长级以下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2)部长级(含)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3)董事长、总经理请假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请假内容由本人填写,按权限报送审核批准后生效。   4.请假期满需续假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5.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需先电话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进行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6.请假条审批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   第十一条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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