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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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0篇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  申请人: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0篇扩展阅读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0篇(扩展1)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0篇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xx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20xx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20xx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5月18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  申请人:秦xx,男,1975年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被申请人:王xx,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济南。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济阳县xx镇   法定代表人:王xx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XX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xx定金20万元。XX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xx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此致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3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   张xx,男,19xx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xx新村83号。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xx县xxxx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申请人要求撤回原诉求第二项包括的“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如下:   一、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各项款项合计人民币19238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xxxx饰面用花岗岩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因原诉讼请求第二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各项款项及伤残抚恤费等合计人民币652940元”中包括工伤待遇赔偿款192380元和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现申请人要求撤回对被告“一次性付给伤残者伤残抚恤费460560元”的诉请,但保留另案单项起诉被告赔偿伤残抚恤费的权利。因此,原诉讼请求需要变更,请求贵院准许! 此致 敬礼!   xx省xxxx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10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4  申请人:xxx(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xx(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xxxx纠纷案件已于20xx年x月x日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5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申请人诉张xx、蔡xx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xx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6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xx纠纷案件已于20xx年x月xx日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7  申请人:   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原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变,将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判令分割给申请人合伙财产90600元;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营运收益9685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伙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对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申请人起诉时未能精确计算其价值。法院受理后,为准确计算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价值,申请人申请法院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西正衡评报字[20xx]166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涉案车辆在20xx年6月15日市场价值为181200.00元,在20xx年5月31日至20xx年6月15日期间的收益为193700.00元。为此,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依法予以核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8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9  申请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56XXX.6元;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于年X月XX日正式受理,由于立案时由于申请人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用等各种费用没有确定,经司法机构鉴定,申请人已构成九级伤残,各种损失增加至156XXX.6元,后续治疗待实际发生后另行支付,故变更诉讼请求。   申请人:   日期: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0  申请人:叶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XX市XXXXXXX巷20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XX、蔡XX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XX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10篇(扩展2)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的3篇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的1  申请人:杨正大,男,1977年6月19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南省龙山县三元乡南北村13组2号。   杨正大诉方琦峰、吴丽嫚、*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的案号为(2022)温瑞民初字第2753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受理,现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原告的损失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共计267546。12元,被告方琦峰已经垫付75964。62元。   1、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191581。5元;   2、其中被告*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剩余部分由被告方琦峰、被告吴丽嫚承担赔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此致   瑞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0月26日   赔偿清单   1、医疗费: 73040。62元   2、护理费:10875元(住院55天,出院后卧床90天,共145天,每天75元)   3、误工费:19505元(住院55天,出院后休息180天,共235天,每天83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825元(住院55天每天15元)   5、营养费:3000元   6、交通费:3503。5元   7、残疾赔偿金:141597元(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为32161元; 27359×20年×20%=109436元;109436+32161=141597元)   8、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9、伤残鉴定费:1200元   10、摩托车损失:4000元   合计:267546。12元   被告方琦峰已垫付医疗费75964。62元,三被告还需要赔偿191581。5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清单   1、父亲:杨国旺,1951年5月20日出生。60岁(截止到原告伤残鉴定2022年6月30日)。赔偿年限为20年。有3个抚养人   2、大女儿:杨淑茗,2022年10月3日出生。赔偿年限为9年。有2个抚养人。   3、小女儿:杨莉,2022年12月24日。赔偿年限为16年。有2个抚养人。   浙江省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390元。   父亲:8390×1/3×20年×20%=11186元   大女儿:8390×1/2×9年×20%=7551元   小女儿: 8390×1/2×16年×20%=13424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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