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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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协议书5篇 学生管理协议书1  甲方:   乙方(学生):   丙方:某某学院信息工程系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实习岗位、期限   1、三方同意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甲方进行为期周的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部门岗位进行实习。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内容进行调整;   (2)在实习期内根据乙方的表现,经和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对乙方提供的实习机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   (2)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方案。有义务为丙方前往甲方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提供方便,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信息;   (3)在乙方严格遵守了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的情况下,适当给予乙方一定补贴;   (4)在乙方实习期间,配合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乙方做出实习考核鉴定;   (5)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由甲方及丙方共同协助乙方获取保险公司理赔,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2)享有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权利。在严格遵守了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情况下,向甲方领取一定数额的补贴;   (3)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存在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报告后终止在甲方的实习。   2、乙方的义务:   (1)在实习期间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2)在实习期间,遵守甲方的有关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行为准则、保密制度及任何其它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的公司规定;   (3)应按时按质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   (4)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5)遵守系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照顶岗实习的教学要求做好实习日志的填写、实习报告的撰写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实习单位和系的考核;   (6)在签订本协议时,应该将此情况向家长汇报并征得家长同意。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习内容和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乙方相应课程免修直接参加丙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2)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2、丙方的义务:   (1)对乙方在甲方的实习给予充分的配合,做好实习学生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实习后的考核和其他工作;   (2)对乙方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有责任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三、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都有义务为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的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均应提前两天通知其他二方。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有关乙方义务的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五、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及时协商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本协议是协议三方通过对各种问题的研究、讨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三方同意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应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学生管理协议书2  为明确学院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学生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由学院委托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学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学生的权利依法不受任何单位和其他人的侵犯。   第二条 学生享有在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   第三条 学生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权利。   第四条 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卫生权。   第五条 学生有权向学院申请组织有关学科、文学艺术、体育等院内社团。   第六条 学生有权监督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并通过学生会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 学生有权对学院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第八条 学生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   第九条 学生有权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条 学生应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   第十一条 学生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三条 学生应勤奋学习,努力向上,完成规定学业。   第十四条 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第十五条 学生应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第十六条 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讲文明,讲礼貌。   第二章 学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学院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和教育。   第十八条 学院有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有权按照有关条例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有权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学院应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并向学生公开收费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院应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院应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 学院应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应给国家计划招收的合格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代学生购买*安意外险的权利。   第三章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学院方面直接原因造成学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况由乙方承担责任:   (一)学生因自己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等过错而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二)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及院、系以上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由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的活动,若发生意外,由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生因个人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院不承担责任。   (四)学生参加实验,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则及有关纪律,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五)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上述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适用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和*高校学生。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协议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工作处。   甲方:学院   乙方:学生(签字)   代表:院学生工作处处长(盖章)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管理协议书3  为了确保年级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有序的学习、生活,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上级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管理协议书:   1.学校每天下午统一时间放学,放学20分钟以后,房主要对学生实行统一管理,学生外出时必须向房主请假,房主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的外出活动及去向进行过问。   2.房主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如发现学生有抽烟、酗酒、用扑克牌耍钱、随便留宿陌生人等违规、违纪行为,有责任进行阻止,并要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值星、班主任等人员反映,或向学校领导直接进行反映,接受反映的老师要及时对相关事件和学生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向学校汇报。   3.房主要给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便利。每天给学生提供一壶开水和适量的凉水,保证学生的吃饭和刷牙、洗脸等生活需要,要尽量给学生提供课外学习的安静环境和必要条件,住宿的房间要宽敞通风,床铺和房间无安全隐患。学生要自觉爱护住宿点的设备,要节约水电,要及时打扫和维护好宿舍卫生和住宿点的公共卫生,若发生住宿点设施被学生人为性破坏,学生要对损坏物件进行赔偿。   4.房主要对学生的作息时间进行统一要求和管理,学生要严格遵守。每天6:30起床,21:30之前必须就寝。   5.房主要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若学生之间有欺诈钱财、物品,有欺大压小、打架斗殴,有小偷小摸、财物丢失这些情况,房主要负责处理,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和身心健康。   6.学生在住宿点的一切活动都要遵守房主的安排和要求;在住宿点院子内,学生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由房主承担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或搭乘他人自行车和机动车辆(农用车、摩托车等)上下学,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要坚决制止。否则,由此引发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要对往返寄宿点和家中的寄宿生全程接送,教育孩子加强安全防范。因家长疏于管理而导致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学 校(盖章)   家长(签字):   住宿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学生管理协议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结合幼师班实际情况,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l、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能力的教育培养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严禁打架斗殴,学生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失)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   3、通校学生凭出入证进出校门,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苦(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学校严禁学生翻越校园围墙或从其他非校门处出入学校,凡翻越学校围墙或从非校门处出入学校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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