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广东省佛山市成考专升本民法自考真题(含答案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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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广东省佛山市成考专升本民法自考真题(含答案带解析)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一、案例分析题(20题) 1. 李某与王某是同事,李某想买一台电脑,请王某帮忙,刚好王某的一个朋友张某有一台电脑想卖。王某告诉李某后,李某表示想买,当天,张某将电脑带给李某,李某看货后商定价格为4800元,并当即付给张某4000元,剩下的800元由其朋友王某代收转交,李某将电脑搬回家,有人说,这种电脑机型太旧了,不值4800元,李某向张某提出退货还款。张某不同意,并说:“你不想要可以卖给别人嘛。”李某将电脑交寄售商店出卖,得到价款4200元。   问:(1)李某和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电脑的所有权是否转移?为什么?   (2)王某与李某在该买卖合同中存在什么合同法律关系7   (3)李某与寄售商店是什么合同关系?寄售商店应以谁的名义办理电脑出售事务?   (4)电脑出售差价由谁承担?为什么? 2. 甲建筑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同时向A、B、C三家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收到甲公司函电后,先后向甲回复了函电,在回函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价格。 A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甲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甲公司之前,甲得知B水泥厂的水泥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B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 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发出函电的第二天,B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第三天,A水泥厂的50吨水泥送到,甲告诉A厂,其已决定购买B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A厂送来的水泥。A厂以甲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 3. 小毛是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给孩子多一点关心》,虚构了自家邻居李威离婚后,脾气暴躁,经常虐待儿子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老师推荐给《××都市报》发表,文章发表后,李威受到同事朋友指责,十分气愤,于是李威起诉到法院。   问:(1)本案李威的什么权利受到侵犯?   (2)本案中侵权责任的承担人是谁?为什么?   (3)李威可以请求何种方式救济? 4. 2000年5月,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万元,双方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担任甲公司到期还款的保证人,贷款期限至2005年10月。2004年8月,甲公司因需又向乙银行贷款 4万元,并约定与第一次贷款同期清偿。对于第二次贷款合同,甲、乙均未告知丙公司。2005年 10月,甲公司因无力偿债,乙银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所欠10万元贷款。丙公司拒绝,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5. 贺某夫妻带着儿子贺加其到华美照相馆照周岁纪念相。摄影师于某见贺加其活泼可爱,便私自多放大了几张,在征得贺某同意后将其中一张摆放在自己的橱窗内,以招揽顾客。其余的几张保留了下来。后来,于某的朋友洪某见到该照片,称其所在的印刷厂正在制作儿童挂历,就要求于某给他一张。印刷厂以700元价格从洪某处买到照片并制作投产。贺某在买挂历的过程中,发现儿子的大头相也在其中,非常气愤,找到印刷厂问明来源后,即以于某和印刷厂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于某要求追加洪某为被告。 法院经调查,认定上述事实属实。 问: (1)本案中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2)法院应怎样判决? 6.2004年3月,张某、高某、刘某、段某、王某5人协议组成“五兴石碴厂”,共同经营、利润平分、债务均摊。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因故未写王某的姓名。张某任厂长,高某任会计,刘某任保管兼发料,段某、王某任业务员负责联系业务。同年4月至7月间,该厂购买吴某开办的“吴记石碴厂”石碴600立方,每立方10元钱,共计6000元整,当时未付款。8月初,经张某手一次付给吴1500元,9月初经高某手付给吴2000元。9月底,“五兴石碴厂”因内部矛盾,出现亏损,张、高2人要求退股,经5人协商达成协议:2004年3月至9月30 日的账目结清,盈亏5个人平分;9月30日后张、高退股,与盈亏无关。但在张、高交接手续过程中,5人因账目不清发生纠纷,所欠吴某2500元钱也因亏损无钱一直没有偿还。吴某多次讨要均未得,遂于2005年5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张、高提出自己已退伙,没有清偿责任。王某则提出,营业执照中无自己的名字,自己未入伙,只是帮工,与2500元债务无关。问: 本案中的债务人是谁?如何处理这一债务纠纷?理由是什么? 7.某刺绣厂女工李某因其绣工好,深受客户喜爱。许多爱刺绣的客户慕名前来向其定作绣品。某年,港商向其一次性订购10幅绣品,每幅1000元,言明1年后取货,并预付了5000元定金。李某因当年家中杂事太多,就把活儿分给本厂几名女工合干,言明到时货钱平分。1年后,货款两清。后港商在欣赏这些绣品时,发现有的并不精致,不像出自李某之手。经查明,确系出自不同人之手。港商遂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李某辩称,这些绣品是我托人干的,别人的手艺也不差,我已经按照你们所要的款式、花型绣好交货了,不存在赔偿问题。 问: 李某所承揽的工作能否由他人代理完成?为什么? 8.王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1年王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四间。遗产未经分割,王某的儿子暴病而死。为继承这四间房屋,王某的女婿、外孙女与王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一审法院判决由王某的外孙女和孙子各继承两间,当事人均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四间房屋应先由王某的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两间,然后,转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一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一间。问: 法院的判决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判决? 9. 甲、乙、丙、丁四人于1999年2月份合伙开办一公司,每人投资15万元,约定盈利平分,亏损共担,半年后,甲与其他人在经营管理上发生矛盾,遂退出合伙,对于甲的15万元的投资及5000元盈利,由于公司资金周转不过,甲与乙、丙、丁商定,年终结算后退款、分利,同年11月份,乙与丙发生矛盾,乙也退伙,同时带走了自己的15万元投资和盈利2万元,当时乙与丙、丁商定,甲的155000元由丙、丁二人年终结算偿还,年终结算后,丙、丁二人散伙,并商定甲的155000元每人偿还一半,丙依约偿还了甲的72500元,而丁因散伙后用于炒股票的72500元亏本,无力偿还72500元。 试问: (1)乙、丙、丁是否应对72500元负责?为什么? (2)乙与丙二人负责清偿后,乙、丙二人是否要求丁以后有钱偿还,为什么? 10. 甲纺织厂有一批存货急需处理,号召全厂人员出去推销,并言明:凡推销出去者,按销出货物合同总额的百分比给奖金。宋明是甲厂的销售经理,某天无意中得知其妻弟肖飞所在乙市工艺品公司需纺织用品,遂取出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书与肖飞签订了价值3万元购销合同,肖飞也在合同上加盖了工艺品公司的公章。肖飞回公司向经理报告后预付了全部货款,并提走了一半货物。后发现该纺织产品不符合本公司所需款式要求,遂提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厂返还余款。此时肖飞因公司不景气已辞职。工艺品公司将甲厂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并声称肖飞未经授权,所为行为为无权代理,另称因肖飞与宋明有亲属关系,此代理行为为双方代理行为,应判其无效。甲厂反诉:肖飞的行为属代理行为,肖飞是为了工艺品公司的利益才与甲厂签约的,合同真实有效,不能撤销。 问: (1)肖飞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是否是双方代理? (2)肖飞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什么性质?工艺品公司所做的付款行为又属于什么性质? (3)本案应如何处理? 11. 1997年12月,杨某所在单位派他到加拿大学习,因为办理出国手续钱一时不够用,遂向朋友吴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杨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杨某于1998年7月27日出国,3万元借款没有还,杨某在国外期间与吴某有过联系,但未提钱的事。2000年6月回国,2000年7月15日,吴某因买房急需钱,找到杨某,杨某当即表示,下个月月初付清,并在原借据上作了注明,8月7日当吴某再次找到杨某要钱时,杨某却称,他的一个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 问: (1)杨某和吴某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如何起算? (2)杨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为什么? 12.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死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13. 某年5月,甲、乙、丙、丁4人自愿组成一个合伙采石组,约定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负责人,但未签订书面协议。数月后,戊要求入伙,经甲、乙、丙、丁全体同意,戊加入了采石组。此后,5人进行了2次分红。当年10月某日,5人在某工地进行爆破采石时,按照分工,由乙、丙、丁担任警戒,戊负责爆破,甲予以协助。因炮眼有渗水,戊决定采取先装导火索后装炸药的危险爆破法,甲说这样太危险,戊说只能这样了,为了赶时间,甲只好默认。当戊向炮眼装第四节炸药时,因炸药上已装导火索,戊刚装好,炸药就爆炸了,戊被炸伤双眼,经医治无效,左眼失明,并花去医药费近1万元。戊要求甲、乙、丙、丁赔偿其损失并承担生活费,被拒绝,戊便诉至法院。问: 甲、乙、丙、丁、戊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戊的行为性质如何?该案应如何处理? 14.对于郭某参加比赛所获奖金,王某有没有权利请求分割? 15. 甲、乙二人平均出资购买一套洗衣机房设备,拟共同经营一家洗衣店,洗衣店建成营运之后半年,洗衣机设备出现故障。甲找到一位机械师丙进行维修,维修费为2万元。修好之后,甲仅向丙支付1万元,要求丙向乙索要剩余的1万元,理由是,自己仅就其出资份额承担债务。丙多次向甲索要剩余维修费均遭拒绝,无奈诉至法院。问:丙能否向法院请求由甲支付剩余的1万元维修费?为什么? 16.某丙和某丁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17. 某村村民甲唆使村民乙的儿子丙(12岁)将丁家狼狗放出,咬伤了同村老人戊,戊在住院治疗期间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屋三间留给长子,1万元存款留给次子,后觉得长子孝顺,又立代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长子,长子为人忠厚,考虑到其弟弟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劝其父亲,戊再立录音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次子,临终前。戊又立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小学,上述遗嘱均具形式要件。   问:(1)戊死亡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上述哪份遗嘱有效?为什么? 18.贺某夫妻带着儿子贺加其到华美照相馆照周岁纪念照。摄影师于某见贺加其活泼可爱,便私自多放大了几张,在征得贺某同意后将其中一张摆放在自己照相馆的橱窗内,以招揽顾客,其余的几张保留了下来。后来,于某的朋友洪某见到该照片,称其所在的印刷厂正在制作儿童挂历,就要求于某给他一张。印刷厂以700元的价格从洪某处买到照片并制作投产。后贺某发现儿子的大头像被用于挂历印刷,非常气愤,找到印刷厂问明来源后,即以于某和印刷厂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于某要求追加洪某为被告。法院经调查,认定上述事实属实。问: (1)本案中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2)法院应怎样判决? 19.一天早晨,刘莉将自家的一只黑贝犬,带上犬链,牵到楼门准备遛早,遇上邻居张老太太。张老太太见该犬很可爱,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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