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陕西省咸阳市成考专升本民法自考真题(含答案带解析)

举报
资源描述
2022-2023学年陕西省咸阳市成考专升本民法自考真题(含答案带解析)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一、案例分析题(20题) 1.某幼儿园一群幼儿在教室里围着火炉烤火,教师张某将孩子们安排好后暂时离开教室去取东西。幼儿甲玩火点燃了幼儿乙的衣服,乙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将火扑灭。经检查,乙被烧伤面积达35%,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1.3万余元。问: (1)幼儿乙的住院费用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2)教师张某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 某影楼摄影师甲为新婚夫妇乙、丙制作婚纱照效果极佳,经乙、丙同意参加摄影展,受到好评。某药业公司见后便与甲协商,利用该照片进行药品的广告宣传,甲未经乙、丙同意擅自做主,将照片交给某药业公司并收取稿费1000元。某药业公司便将该照片使用于其壮阳药品的广告宣传上,且将该照片上丈夫乙的头像以另一男子的形象进行覆盖,配以“某某药,安神固精,有效增进夫妻感情”等广告词。该广告大肆传播后,造成不良影响。问: (1)甲的行为具有什么性质?为什么? (2)某药业公司侵犯了丙的什么权利?为什么? (3)本案中侵权人分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3. 2000年3月25日A市公司甲与张某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公司甲供给张某散装香水1200毫升。价款20400元,张某同时配购价值6000元的各类香水瓶。付款方式为货到时付款14160元,余款12240元在1个月内付清。公司甲承诺向张某免费提供香水分销机一台,合同签订后,公司甲依约于3月28日将货物及香水分销机交由A市运输公司乙托运,3月29日张某收到后向公司甲出具欠条一份,确认已付款1万元,尚欠货款16400元张某装机后迟迟未向公司甲付款,在公司甲催要支付货款时张某以香水分销机有质量问题拒付。 问: (1)香水,配套香水瓶自何时已完成交付?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风险由谁承担? (3)公司甲免费提供香水分销机的行为性质如何?张某可否以香水分销机有质量问题抗辩? 4. 刘某和赵某结婚生有一子刘男和一女刘妹。刘某因和赵某发生争执1980年离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讯,1988年赵某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某死亡,法院于1988年8月作出刘某死亡宣告,赵某和其子继承了刘某的遗产,1996年赵某接到某市公安局通知,刘某于1996年11月心脏病死于该市,经查,刘某离家出走后在外地经商,积聚了200万元财产,并且与胡某相识,生有一子刘童,刘某在1995年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指明自己的财产在其死后由胡某、刘童、赵某、刘男均分。   问:(1)刘某死亡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   (2)刘某被宣告死亡之后,赵某等对刘某的遗产的继承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刘某所立遗嘱在内容及形式上均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5. 一天早晨,刘莉将自家的一只黑贝犬,带上犬链,牵到楼门准备遛早,遇上邻居张老太太。张老太太见该犬很可爱,便驻足观赏,谁料这只犬一时兴起,竞扑向张老太太,张老太太在躲闪时不慎摔倒在地,致使右手腕克雷式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等人民币1.2万元。张老太太请求刘莉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刘莉认为,当时狗虽然有扑向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张老太太,而张老太太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问: (1)张老太太为躲闪扑向自己的狗所受到的伤害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为什么? (2)刘莉应否承担张老太太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为什么? 6.本案中所涉及的遗产应如何分割?郭氏和王某各应分得多少遗产? 7.2005年3月5日晚,蒋某酒后驾车,车冲上人行道,将走在人行道上的闫某撞伤。闫某花去医药费3000元。同年4月10日,两人就医药费等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达成协议。4月20日,闫某请求当地交警大队进行调解,但调解失败。2006年4月15日,闫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蒋某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问: (1)该案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依据何在? (2)2006年4月15日,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届满?为什么? 8.  1989年7月,中国公民甲在北京某商场撞坏法国公民乙的相机,乙索高额赔偿遭到拒绝,双方诉至法院。问: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审理此案?为什么? 9. 甲向乙购买一批钢材,已支付价款,约定1个月后,由甲到乙所在地提货。1个月后,乙向甲提出交货,甲以其库存钢材积压不再需要该批钢材为由拒绝提货,并要求乙返还已付购买钢材的价款。乙拒绝,甲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10.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家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 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事后,镜子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所为乃受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萧某以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为由拒绝赔偿。问: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11.曹某1月1日上午通过邮局向严某发出要约信,要约中规定本要约20日内有效,但未规定起算时期。严某1月15 日收到要约,1月22日发出承诺。但曹某表示已超过20日的期限,期限从1月1日起算,严某认为期限应从自己收到要约即1月15日算起。你认为应如何处理? 12.王某于2011年准备建造一栋二层共220平方米的楼房。因资金不够,遂向邻居胡某借款,双方达成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借给王某5万元盖房,1年后若王某不能归还本金及利息,则房屋为双方共有,各人得一半房屋,房建成后王某无力偿还,便将二层楼给胡某使用,但王某在产权登记时,仍登记为自己单独所有。胡某提出要按协议分割房屋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王某表示同意,但一直未去办理。王某的妻弟郭某得知此事,要王某把房屋以15万元卖给他,他替王某还款,王某表示同意并与郭某签订了转让协议。胡某得知表示王某无权出让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屋,要求法院确认王某与郭某的转让协议无效。问:(1)此案中王某与胡某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有效?(2)王某与郭某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13. 陈某向杨某借款65000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并约定月利率为3‰。李某为陈某作担保,约定“如陈某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李某又将其店面一间抵押给杨某,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合同成立后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李某去世;李某膝下仅有一子。   问:(1)抵押的效力如何?   (2)李某的儿子是否应代其父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 甲继承祖传古董花瓶一个,误认为是赝品,遂以500元价格出售给乙。乙购得瓷花瓶后,即以1000元价格转卖于知情的丙。一年后,甲经回家探亲的叔叔谈起,方知该花瓶是真品,价值50万元。甲遂找到乙要求其返还该花瓶。为此,二人发生争议:甲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并要求丙返还花瓶。问: 1)甲是否有权要求撤销与乙之间的交易?为什么? 2)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花瓶?为什么? 15.甲建筑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同时向A、B、C三家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收到甲公司函电后,先后向甲回复了函电,在回函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价格。 A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甲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甲公司之前,甲得知B水泥厂的水泥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B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 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发出函电的第二天,B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第三天,A水泥厂的50吨水泥送到,甲告诉A厂,其已决定购买B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A厂送来的水泥。A厂以甲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 16. 甲纺织厂有一批存货急需处理,号召全厂人员出去推销,并言明:凡推销出去者,按销出货物合同总额的百分比给奖金。宋明是甲厂的销售经理,某天无意中得知其妻弟肖飞所在乙市工艺品公司需纺织用品,遂取出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书与肖飞签订了价值3万元购销合同,肖飞也在合同上加盖了工艺品公司的公章。肖飞回公司向经理报告后预付了全部货款,并提走了一半货物。后发现该纺织产品不符合本公司所需款式要求,遂提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厂返还余款。此时肖飞因公司不景气已辞职。工艺品公司将甲厂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并声称肖飞未经授权,所为行为为无权代理,另称因肖飞与宋明有亲属关系,此代理行为为双方代理行为,应判其无效。甲厂反诉:肖飞的行为属代理行为,肖飞是为了工艺品公司的利益才与甲厂签约的,合同真实有效,不能撤销。 问: (1)肖飞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是否是双方代理? (2)肖飞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什么性质?工艺品公司所做的付款行为又属于什么性质? (3)本案应如何处理? 17. 某设计院在一座立交桥的设计中,需要使用某研究所的一项发明专利,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合意,设计院向专利局申请强制许可,设计院因此获得了实施许可,但研究所对专利局于2001年8月3日作出的实施使用费的裁定不满意。而且还发现设计院在取得强制许可的专利后,又擅自许可另一家设计院实施其专利,为此研究所于2001年12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确定使用费并追究设计院的侵权责任。   问:(1)研究所要求重新确定使用费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2)设计院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18.甲(男)与乙(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0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12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丁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1)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为什么? (2)丙造成他人损害,甲是否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19.张三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张甲,二儿子张乙,女儿张丙。张乙在外地工作,张丙1994年出嫁。1999年,张三去世,留下房子6间。张甲与张乙各继承3间,张丙未提出继承。后张乙托张甲帮忙照看3间房,张甲表示同意,并一并使用该房。后张甲在其儿子结 婚时对这3间房进行了维修,交由儿子使用。张乙2012年退休回家定居,要求张甲还房,张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同意。张丙此时提出要求继承属于她的遗产,张甲以同样理由拒绝。无奈,三人诉至法院。 问:(1)张乙是否可以要求张甲还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张丙是否可以要求继承,为什么? (3)张甲与张乙之间的房屋是何关系? 20.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该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为什么? 二、论述题(20题) 21.试述可撤销婚姻。 22.试论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之构成及法律效果。 23. 试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