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承包权转让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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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承包权转让合同3篇 土地经营承包权转让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的土地亩,每亩承包费______元,共计人币______元,承包给乙方。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元,每三年结清一次,在每隔三年___月___日前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本合同有效期___年。   四、地上物的处置: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进行*整或其它治理,对原土地上的荒草杂树可以清除,但不对予进行赔偿。承包期满后,原地是*地的,按原有面积归还,原地是坡地的,*整后按实际*整后的亩数进行归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对所承包出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经营权,乙方可对承包到的土地进行转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该土地。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土地备案登记一份(暂由甲方保管),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经营承包权转让合同3篇扩展阅读 土地经营承包权转让合同3篇(扩展1)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5篇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   第二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转让承包土地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总面积为____*方米。(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四条:乙方与土地所有者另行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   第五条:土地用途:生产经营、种植业。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进行转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将转让价泄露给第三方;   4.将所承包土地及土地上一切附属物(房屋、水井、果树、农作物等)及林权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5.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让价格和缴付转让金;   2.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讯、电力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七条:转让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转让金的50%,即________万元;其余50%,即________万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2%缴纳滞纳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转让或毁约,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___附___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___方:___(手印)乙方:(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___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县___镇___村___组小地名叫_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坐落四至:前抵:___后抵:___左抵:___右抵:___地块数___块,面积___丈。   二、转让期限:   永久。   三、转让费:   以___元/丈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和土地户签定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二百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几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3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13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10年(_____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600元(田: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______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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