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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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产业分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国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筋骨相连。虽然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挫折挑战,但其深入发展的大势难以改变。 一、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果丰硕 十三五以来,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推进,三城一区平台建设显现新格局,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科创中心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三城一区引领作用逐渐凸显,呈现加速领跑格局。中关村科学城成为自主创新的主要阵地和原始创新的策源地,经济效益和科技效益持续增长,规上企业总收入连续五年保持10%以上的增速。怀柔科学城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速落地,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国际知名度显著提升。未来科学城全面提速,初步集聚一批产业项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三城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高精尖制造业主阵地,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成4200亿元,同比增长10%。规模以上高新企业研发投入135亿元,同比增长8.2%。三城一区的互动、协同作用也愈发凸显。 综合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批重量级原创成果竞相涌现。研发投入稳步提升。2019年北京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总额超过2000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55%;全社会R&D投入强度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维持在6%。创新人才集聚效应增加。在京两院院士785人,占全国的1/2左右。创新产出显著增加。全市2019年技术成交合同额为5695.3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65%,在全国占比近三成。全市2019年专利申请量为22.6万件,比2015年增长了7万件;全市2019年专利授权量为13.2万件,比2015年增长了将近4万件。2015—2018年间北京市科技成果登记数为4246项,获国家技术发明奖7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11项。重大标志性原创成果涌现,首次在全球发现三重简并费米子,首次探测到双粲重子,成功研制国际上首个纳米药物输送机器人,发布世界首个医学影像专用AI处理器。 创新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北京市新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6.1%,科技服务业达万亿级规模,跃升成为服务业第二大行业。2019年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分别为8630.6亿元和8418.4亿元,分别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4.4%和23.8%。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孵化服务机构超过400家,相应的服务企业超过2万家。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达20个,约占全国的1/6,私募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约3900家。 (二)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绩斐然 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强调要在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上下功夫,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聚焦关键领域,集合精锐力量,尽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提升上海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2016年2月,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十三五以来,上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创新策源能力持续增强,高质量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创新链与产业链加快融合,创新创业生态加快优化。 创新投入不断增强,成果持续涌现。2019年,全市研发投入达1500亿元,比2015年增长38.3%,研发投入强度达4%。2019年专利申请量17.36万件,发明专利7.14万件,比2015年增长33.6%。2019年上海在《细胞》《自然》《科学》发表高质量论文87篇,占全国总数的28.4%。上海量子科学研究中心揭牌成立。中以创新园开园运营。启动国际人类表型组(一期)、硅光子、量子信息技术等9个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金融服务企业作用进一步发挥。科创板于2019年6月13日正式开板。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启动运营,达成知识产权交易及服务额5.5亿元。成立上海国际知识产权运营联盟,吸引90家国内外机构加入。 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引领作用凸显。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6133.22亿元,比上年增长8.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上海市生产总值的16.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稳步推进,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已启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高地建设高位推进,启动建设全国首个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上海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上海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全球首台全景动态PET-CT成像系统进入临床试验。首款肿瘤电场治疗产品在中国香港上市,成为全球首个经美国FDA批准的肿瘤电场治疗产品。其他领域,国产C919大飞机104、105架机实现首飞。东方红3号雪龙2号科考船交付。首艘国产大型邮轮2019年10月开工建造,海洋工程装备设计能力不断提升。洋山深水港智能重卡示范运营项目实现全球首条无人驾驶集卡线路示范运行。 开放协同创新网络加快构建。开放创新合作程度不断加深。2019年9月,正式成立国际人类表型组研究院。2019年11月,举办介观脑联接图谱国际研讨会,为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奠定了良好基础。2019年11月,公安部与上海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先行先试移民管理政策措施。上海已累计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720家,研发中心461家。截至2019年12月,上海市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78632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281份。区域协同创新日益深化。制定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章程。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新兴科创基金落户临港新片区,首期规模100亿元。国际人才服务中心科创分中心揭牌,提供18项人才一门式服务,在沪两院院士达181人。 (三)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顺利起步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顺利起步,成果初显。 创新投入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加强。2019年,广东R&D经费超过2800亿元,同比增长约15%,占GDP比重达2.8%。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总投资23亿元的中国散裂中子源,于2018年8月23日在广东东莞通过国家验收,投入正式运行;投资20亿元的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正按计划推进建设;投资逾5亿元的新型地球物理综合科学考察船于2018年11月16日开工;投资逾16亿元的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于2018年12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 创新机制和政策对接成效初显。在资金流动方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等9个基础前沿类专项全部向港澳开放,财政科研经费已经过境支持港澳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人才流动方面,为外籍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管理及技术人才在大湾区工作生活、创新创业提供出入境、口岸签证和长期居留便利。在科研用品流动方面,海关将检疫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将低风险特殊物品审批许可权限下放至部分具备条件的隶属海关。在设备数据流动方面,港澳科研设备过关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大型科研设备实施24小时预约、即报即放、到厂检验通关。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分别开通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间的网络连线,服务港澳地区用户近200家。 中试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广州已建成了3100多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形成以科学研究平台、技术研发平台为主,创新孵化平台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的多层次、宽领域的创新平台体系。拥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14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7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0家。各类省级工程中心956家,市级企业研发机构242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3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65家。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8个。众创空间总数214家(其中国家级5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306家(其中国家级26家)。广州市与中科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规划总面积99平方公里的南沙科学城及其核心区明珠科学园。 二、 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 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和转制科研院所的共性技术研发能力。 (一)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 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支持研究机构自主布局科研项目,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 改革基础研究领域科研计划管理方式,尊重科学规律,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 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聘用制度,优化工资结构,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二)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制度,强化绩效激励,合理补偿项目承担单位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 (三)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 强化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对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 对公益性研究强化国家目标和社会责任评价,定期对公益性研究机构组织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引导建立公益性研究机构依托国家资源服务行业创新机制。 (四)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 坚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方向,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成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 对于部分转制科研院所中基础研究能力较强的团队,在明确定位和标准的基础上,引导其回归公益,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其继续承担国家任务。 (五)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 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 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所属技术转移机构的功能定位,强化其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 建立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统计和报告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 三、 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 1、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东部地区注重提高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全面加快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中西部地区走差异化和跨越式发展道路,柔性汇聚创新资源,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在重点领域实现创新牵引,培育壮大区域特色经济和新兴产业。 2、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 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推动区域间共同设计创新议题、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技术攻关。提升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统筹和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北京、上海等优势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3、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 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推进国家高新区按照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的方向转型升级,开展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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