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讲义03-2怎样做“教育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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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教育调查研究” 【学习目标】 1.中西方学者所做的社会调查研究的著名案例有哪些?这些案例对自己有哪些启发? 2.中西方学者所做的教育调查研究的著名案例有哪些?这些案例对自己有哪些启发? 3.调查研究过程包括哪几个环节?每个环节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完成这些任务有什么“讲究”? 【学习建议】 1.学习程序:先读一遍“拓展阅读材料”;再读第一、二、三节的教材内容,并对“教材内容”进行“批注”;第二次阅读“拓展阅读材料”,并用所学“理论”对“拓展阅读材料”进行“批注”。 2.选中西方学者所做的社会调查研究、教育调查研究的著名个案著作各一本认真研读、体会。 【考核要求】 1.将“批注”后的电子文本交给任课教师。 2.就自己所关注的或感兴趣的问题,设计一个完整的调查问卷;或进行一次深度访谈,并将访谈结果整理成文,交给任课教师。 第一节 调查研究的著名个案 调查研究的对象是“现在的”或“发生不久的”事物(观念、现象或人物),但又不完全局限于“正在发生”或“发生不久”的事物(观念、现象或人物)。 一、西方学者所做的调查研究的著名个案 三个调查研究的著名个案:[法]迪尔凯姆著,冯韵文译:《自杀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美]本尼迪克特著,吕万和等译:《菊与刀》,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美]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相关著名个案:[美]怀特著,黄育馥译:《街角社会》,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英]达尔文著,周建人等译:《物种起源》,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皮亚杰著的《物体概念的发展:儿童的现实建构》 (一)迪尔凯姆及其《自杀论》 迪尔凯姆(E.Durkheim,也译为涂尔干,1858-1917),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曾经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8年,创办了法国《社会学年鉴》这一刊物。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个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一一法国社会学年鉴派。主要著作有:《社会分工论》(189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社会主义》(1928年出版)、《社会学教程一一风俗法律的物质作用》(1950年出版)。 孔德提出了实证精神,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研究社会,认为社会学也可以像其他自然学科一样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孔德本人并未用实证的方法亲自去提交一份有影响的研究报告,这个任务最先由迪尔凯姆完成。 迪尔凯姆坚持头证主义的法则:社会现象必须作为客观事物,作为存在于个人之外的现象来研究。任何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都是另一个社会现象,而不是个人心理。正因为如此,各种社会现象是可以实证的。这是孔德的理想,但迪尔凯姆将这个理想付诸实践。 《自杀论》是社会学领域较早的实证研究作品,也是至今为止仍然不断被专业研究者阅读和引用的作品。这本书显示出迪尔凯姆的研究法则和相关的研究程序。 迪尔凯姆的研究程序是: 第一是"定义",即给所要研究的现象下一个界限清晰的定义。比如,为了研究自杀问题,他给"自杀"下的定义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这个定义在迪尔凯姆那里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意味着拒绝了以往的有关自杀原因的其他解释,他因此而不承认生理、心理、天象、种族等各种非社会性因素对自杀有直接的影响。 第二是"比较",即根据定义确定研究对象,搜集资料,并依据搜集到的资料对既有现象的各种假设、解释进行"比较"和反驳。迪尔凯姆所使用的"比较法",也就是通过"比较"来确定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某一现象发生变化时,另一种现象也随之发生变化,那么,第一个现象就有可能是另一现象的原因。这种办法类似科学实验,但它是间接的实验,因此迪尔凯姆称之为"间接科学实验法"。凭借这种"比较"式的"间接科学实验法",迪尔凯姆就有理由对以往的各种解释提出"批驳"。 第三是"分类"并解释,即根据比较式的"间接科学实验"获得的结果,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归纳"和"分类"并为各种类型提供相应的解释。迪尔凯姆特别看重"分类"(这也是孔德的主张),比如,他将自杀的类型分为三种:自利式自杀、利他式自杀和失范式自杀。"分类"本身就是一种解释。一旦形成明确的分类,各种类型的"解释"也就相继发生。 第四是提出"结论"并建立"理论"。迪尔凯姆的结论是:自杀虽然是一种个人现象,但其原因主要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内在本性,而是取决于支配着个人行为的外在原因,即外部环境及带有某种共性的社会思潮和道德标准。 他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宗教信仰。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迪尔凯姆指出,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职业者、未婚者、离婚者中间。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犹太教、天主教、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标上缺乏强制力;独身者、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从这些脱离了社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会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 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过密地结合在社会中,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迪尔凯姆以欧洲军队为例来说明利他型自杀。在军队里,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使他们感到被一种"社会价值"所扼杀,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 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会增添人的痛苦。迪尔凯姆认为,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而人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欲望有界限,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会。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所接受。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欲望与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当社会发生动乱、变迁时,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开始不协调,行为开始混乱而无节制,遂造成种种痛苦,导致自杀率升高。迪尔凯姆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 迪尔凯姆总结其自杀研究,提出了3个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杀原因上,迪尔凯姆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认为那是次要的,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认为,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述3项条件时,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 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建立了理论假设——经验调查——理论检验这一实证研究程序,他采用了多种统计技术,并将变量分析和多因素相关分析引入社会研究,为如何利用统计调查资料建立社会理论提供了范例。 (二)托克维尔及其《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A. Tocqueville, 1805-1859),法国政治思想家。1831年4月2日他与好友博蒙乘船离开法国,5月9日到达美国;在美国考察了9个月零几天,于1832年2月22日离美回国。1833年,他与博蒙写出《关于美国的监狱制度及其在法国的运用》的报告。这个报告后来被译成英、德、荷等十几国文字。1835年,托克维尔的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1840年,«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出版。1841年,他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 在美国考察期间,托克维尔和博蒙主要考察的地区是新英格兰,但他们也访问了五大湖地区和加拿大、俄亥俄州和田纳西州、新奥尔良和查尔斯顿。他们曾特意到华盛顿去就地了解联邦政府的组织结构。他们结识了许多美国知名人士,他们还同几乎代表美国生活各个方面的其他男男女女进行了较短时间的交谈。他们提出了无数问题。托克维尔的家信或他的笔记和日记,使我们清楚地知道他在哪些方面事先拟好了问题和希望得到的各界人士的不同答案。 托克维尔在旅美期间曾就所讨论的问题向许多人请教。托克维尔也阅读了许多书刊,并从美国带回了一大堆书籍和文件。此外,他一开始写作,就大量利用了自己的藏书,王家图书馆可能找到的图书,美国使馆的藏书,朋友的尤其是美国朋友的藏书。他看过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若干法规、年鉴和档案,读过杰斐逊关于弗吉尼亚州等的经典论述。他还浏览过许多古书,其中最著名的有科顿·马瑟的《基督教美洲传教史》。托克维尔显然特别下功夫参考了法学著作,如斯托里和肯特的法学著作,当然还有《联邦党人文集》。据统计,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引用过70多部著作,并且通读过20多部著作。但托克维尔说,他尽量不读他同时代人在这方面的著作。拉斯基认为:他之所以如此.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愿意因试图参考访问过美国的其他作家的观感而搅乱自己的直接印象,一部分是因为他要避免任何强有力的相反思潮打乱他显然认为是自己的独特见解和个人直观的感受。 他对自己搜集的大部分材料十分珍惜,在整理它们的时候唯恐安排不当,可以说像一个昆虫学家似的,尽可能把自己的蝴蝶标本排列得好看一些。显然,托克维尔应当多多感谢他曾详细请教过的那些人,而博蒙就是其中之一。任何人只要读过博蒙的《玛丽》(一部很好的著作,但后人不愿意承认),就不能不认为,正是两个旅游者在九个月当中的夜以继日的讨论,才给托克维尔的理论勾出了清晰的轮廓。如果没有一位他能够信赖并能谅解他的知心朋友伴随旅行,他就不会建立其他的理论。其实,应当说只是由于博蒙一再写信帮助他,他才得以顺利地写下去的。 总之,托克维尔希望客观地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决没有硬要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他在美国搜集了大量资料,请教过许多权威人士,访问过广大地区。结果,利用他在社会学中首创的"访问法",依据其明察秋毫的观察力,只在美国逗留9个月,就写出了至今仍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立即受到普遍好评,使托克维尔名扬海外。据统计,在托克维尔生前,《论美国的民主》的法文本出过13版,逝世后出到17版。另外,在比利时和美国,也有法文本问世。截至1945年,共有英、德、荷、匈、意、丹、俄、西班牙、瑞典、塞尔维亚等十种文字的译本先后问世,而且有些国家不止一个译本和不止出版一次,英国和美国就有60多个英文版本。这还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 对研究者而言,《论美国的民主》至少在两个地方显示出它的价值:它既提供研究方法的启示,可以教授研究者如何利用调查的方法去研究问题,而且,它同时为读者提供有关"自由"、"平等"、"民主"的经典解释。读者在阅读本书尤其是本书的上卷时,可能忘记了该书在研究方法上的示范价值,而沉浸于该书对美国人生活方式的报告文学式的侃侃而谈。但是,正是这种不以"研究方法"为直接目的的阅读,倒可能让读者以"隐性学习"的渠道领会研究方法的奥义。 (三)本尼迪克特及其《菊与刀》 鲁思·本尼迪克特(R.Benedict, 1887-1948) 1919年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人类学,是著名人类学家FranzBoas的学生,1923年获博士学位。1927年开始研究印第安部落的文化,写成文化的类型(Patterns of Culture, 1934年出版)一书。1940年著《种族:科学与政治》(Race: Science and Politics),旨在批判种族歧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对罗马尼亚、荷兰、德国、泰国等国民族性的研究,而其中以对日本的研究(著成《菊与刀》一书)成就最大。《菊与刀》是一本"有趣"且"携带方便"、适合放在旅行的背包或口袋里的"口袋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德日败局已定,美国亟须制定战后对德、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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