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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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0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  「案例」   小张是某大学的管理学毕业生,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某跨国集团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经双方商定,小张毕业后到该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后小张顺利毕业并和该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小张转为正式员工。在转为正式员工第2个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张认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业绩考核中达到公司的规定。为此,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有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的表现发生在试用期内。   劳动者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用人单位才能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   在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在其试用期满后,还办理了转正手续。都表明了,小张在试用期内时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因此,在试用期满后,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小张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HR应对」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后,应在转正时及时进行考核,考核是否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未经考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   2、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预告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单位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具备上述三种情况之一时才可以。否则的话,单位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预告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单位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具备上述三种情况之一时才可以。否则的话,单位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20xx年1月1日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总面积约为: xxxx*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装修,改造,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xxxx,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的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操作,否则违法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寻求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获得帮助。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  存根________第________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员工联)   送__________本人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7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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