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富强塑料机械修造厂年建设废旧塑料泡沫造粒机380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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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2 环境质量状况 16 评价适用标准 18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5 环境影响分析 26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8 结论与建议 39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4 禹王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5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示意图 附图6 开封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成果总图 附图7 项目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 项目委托书 附件2 项目备案 附件3 情况说明 附件4 营业执照 附件5 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 附件6 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7 缴费凭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建设废旧塑料泡沫造粒机380台项目 建设单位 开封市富强塑料机械修造厂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芦花岗村 联系电话 138 传真 / 邮政编码 475000 建设地点 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机场西路芦花岗村 备案部门 开封市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文号 2019-410205-43-03-062745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C349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6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6.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开封市富强塑料机械修造厂成立于2006年9月,是一家以橡塑机械、建筑机械、选矿机械加工销售为主的企业。公司拟投资30万元,在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机场西路芦花岗村建设废旧塑料泡沫造粒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造粒机380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其修改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中“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开封市富强塑料机械修造厂的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对现场调查、监测和查阅有关资料,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政策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本项目已于2019年11月11日在开封市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9-410205-43-03-062745(备案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地理位置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机场西路芦花岗村,项目所在地北侧为废钢回收站,东北侧为杂货堆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氧气厂和电焊修理厂,西侧为机场西路,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125m处的芦花岗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2。 本项目厂地占地面积为2666m2,根据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禹王台区分局出具的证明,该用地属建设用地,符合禹王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见附图4)。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建设废旧塑料泡沫造粒机380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开封市富强塑料机械修造厂 建设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机场西路芦花岗村 总投资:30万元 2、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建设内容详见表1。 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座,1F,总建筑面积1000m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座,2F,总建筑面积20m2 储运工程 仓库 1座,1F,钢结构,总面积480m2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供水 供电 国家电网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废气治理 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治理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固废处理 ①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②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产品方案及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见表2。 表2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备注 1 造粒机 380台 用于废旧塑料泡沫造粒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年用量 来源 备注 1 钢板 Q235、Q345、304S 吨 230 外购 / 2 焊条 普通、不锈钢焊条 吨 3 外购 3 水 / m3 120m3 自来水管网 / 4 电 / Kw.h 5万Kw·h 国家电网 / 5、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4。 表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切割机 400 台 1 2 锯床 12*1800 台 1 3 车床 500 台 6 4 铣床 220 台 3 5 刨床 380 台 2 6 磨床 380 台 1 7 钻床 / 台 4 8 电焊机 / 台 1 6、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由厂区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供电 由国家电网提供,接厂区原有供电电网,预计年耗电量5万度,可以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要。 7、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员工不在厂区食宿。 8、与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关系分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开封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豫政办〔2018〕137号),开封市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如下: (1)黄河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黑岗口闸上游1000m至下游100m黄河南岸大堤内侧外50m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区域,黄河柳园口闸上游1000m至下游100m黄河南岸大堤内侧外50m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区域。黑池多年平均水位线(77.96m)以下区域及以外100m的区域,柳池多年平均水位线(76.73m)以下区域及以外100m的区域。黄河黑岗口闸—黑池输水渠内及两侧50m的区域,黑池—柳林输水渠内及两侧50m的区域。柳池—水厂输水渠(清水河)内及两侧50m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黄河黑岗口闸上游3000m(开封市界)至下游300m黄河南岸大堤外侧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全部区域;一级保护区外黄河柳园口闸上游3000m至下游300m黄河南岸大堤外侧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全部区域。黑池、柳池一级保护区外,冬至开柳路,西、北至黄河南岸大堤外侧,南至东干渠范围内的区域。 (2)开封市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10眼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水厂厂区及取水井外围30m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围300m,朱屯村以西、陇海铁路以南、金明大道南段以东、杨庄寺以北区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马家河—一大街—南干渠以东、东干渠以南、五一路—西环路—北星苑—私访院—卜里寨一线以西、郑汴路以北的区域。 (3)开封市三水厂地下水井群(共22眼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三水厂厂区及取水井外围30m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围300m,东京大道以南、体育路—清明上河园—西南城坡路以西—赵屯村以北、黄河大街以东的区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马家河—一大街—南干渠以东、东干渠以南、五一路—西环路—北星苑—私访院—卜里寨一线以西、郑汴路以北的区域。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机场西路芦花岗村,根据开封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成果总图(见附图6),本项目距离最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2.3km,不在开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9、《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政办[2019]25号)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2月27日下发了《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政办[2019]25号),现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摘录如下: 表5 项目与豫环政办[2019]25号相符性分析 序号 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相符性分析 31、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2019年10月底前,河南省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五到位”即: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生产工艺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物料运输抑尘到位,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采用密闭运输等密闭方式,汽车、火车、皮带运输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路面实施硬化,定时进行洒水清扫,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裸漏土地绿化到位,厂区内可见裸漏土地全部绿化,确实不能绿化的尽可能硬化;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一密闭”即: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对无组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项目生产过 程满足相 关要求。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政办[2019]258号)相关要求。 10、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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