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Q8801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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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目 录 前言 1 一、任务的由来 1 二、编制目的 1 三、编制依据 2 四、方案适用年限 6 五、编制工作概况 6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11 一、矿山简介 11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12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13 四、矿山开采历史与现状 25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 27 一、矿区自然地理 27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33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38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40 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42 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 44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48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48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49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67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71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79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 79 二、矿山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82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95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 95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99 三、矿区土地复垦 102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 114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 115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115 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122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127 一、总体工作部署 127 二、阶段实施计划 128 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 129 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131 一、经费估算依据 131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 131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 138 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 139 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152 一、组织保障 152 二、技术保障 153 三、资金保障 154 四、监管保障 154 五、效益分析 156 六、公众参与 157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163 一、结论 163 二、建议 166 附图: 1、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 比例尺 1:5000 2、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比例尺 1:5000 3、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图 比例尺 1:5000 4、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矿区土地损毁预测图 比例尺 1:5000 5、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比例尺 1:5000 6、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 比例尺 1:5000 附 表: 1、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2、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调查表 3、公众参与调查表 4、市/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考察意见表 5、专家现场考察意见表 附 件: 1、编制委托书 2、承诺书 4、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核实报告》储量备案证明 7、《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8、外购土协议 9、废石销售协议 10、土地证 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投资估算书; 12、矿山企业内审意见 13、编制单位内审意见 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位于商洛市洛南县巡检镇境内,现 有采矿许可证编号为 C6100002011074120116266,矿区范围由 9 个拐点圈定, 面积 0.8411km2 ,开采标高为 1443~1185m,采用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金矿,生产规 模 2.25×104t/a ,有效期限: 自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 经调查,矿山前期未编制《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 依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 土资规〔2016〕21 号)、《土地复垦条例》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 要求和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为此, 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 Q8801 号金矿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的编制 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一) 编制目的 1、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提供技术依据, 为矿山发展绿色 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和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矿山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2、为掌握本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及预测分析, 建 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监测台账; 3、为政府建立矿山企业“一矿一档”保护台账、加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4、通过预测金矿开采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永久基本农田控 制线”范围内合理规划设计,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对矿山地质 环境的影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严格保护耕地, 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5、为矿企计提、存储和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供参考; 6、为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减少矿业开发带来的矿山地质环境负效应、 保护矿区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矿区土地资源、避免新问题遗留成 为老问题提供工作方案。 (二) 主要任务 1 1 、查明矿山开采区、工程建设区及周边的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背景条件。 2 、查明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包括人口、村庄分布、土地利用现状, 人类工程 活动对地质环境、土地利用的影响等。 3 、查明矿区现存地质环境问题(包括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 破坏及水土污染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和 土地损毁程度分析。 4 、对矿山生产建设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水土污染和土地损毁进行预测评估,评估矿山生产建设活动对矿区地质环境破坏 和土地损毁的严重程度。 5、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 合理划定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重点、 次重点、一般防治分区, 明确采矿权人复垦义务(包括复垦区、复垦责任区范围) 。 6 、针对现存或预测评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土地损毁情况, 提出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的具体措施,编制工程设计及实施计划,估算工程费用。 三、编制依据 (一) 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9 号, 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 2011 年 3 月 I 日实施) 5、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 592 号令, 2011 年 3 月 5 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4 年 7 月 29 日第二次修订; 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 2004 年 3 月 1 日; 8、《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 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 ;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 5 号修订) ,2019 年 7 月 24 日实施; 10、《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第 5 号修订) ,2019 年 7 月 24 日起实施; 11、《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第 5 号修订), 2019 年 7 月 24 日实施; 2 12、《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陕西省常务委员会,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13、 《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陕西省常务委员会, 2010 年 3 月 26 日修 正; 14、《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陕西省常务委员会公告,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15、《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第 173 号令, 2013 年 11 月 29 日; 16、《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05 号,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政策性文件 1、 《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 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规[2016]21 号, 2017 年 1 月 3 日); 2、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 号); 3、《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 工 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国土资发[2016]63 号, 2016 年 6 月 12 日); 4、 《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国土资规 [2017]号 4 号, 2017 年 03 月 22 日); 5、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 号, 2017 年 11 月 6 日); 6、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 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 号, 2017 年 2 月 20 日); 7、 《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国土资源 厅,陕国土资环发[2017]39 号, 2017 年 9 月 25 日); 8、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8]92 3 号, 2018 年 7 月 12 日; 9、《关于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国土资发 [2018]120 号, 2018 年 10 月 23 日) ; 10、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 验收办法》陕自然资规[2019]5 号,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1、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2019-2020 年) 》的函(陕自然资函[2019]227 号,2019 年 11 月 14 日) 。 (三) 技术规范与标准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 源部, 2016 年 12 月);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 源部 DZ/T0223—2011); 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 1 部分: 通则》(TD/T 1031.1-2011) ; 4、《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 4 部分: 金属矿》(TD/T 1031.4-2011) ; 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DZ/T 0287-2015) ;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17) ; 7、《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 ; 8、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 1036-2013) ; 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标准》(HJ/T 166-200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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