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各区块房产市场概况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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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各区块房产市场概况 城镇住房发展已从总量短缺转变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必须要积极适应人口结构和居住生活方式的变化,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积极发展住房新供给,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居住需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需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加快新建或改造适老化住宅;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动实现碳达峰,需要发展绿色建筑、成品住房,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满足居家生活服务要求,需要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科学设置、稳步降低保障准入标准,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抓好南京、苏州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规范标准、支持政策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继续执行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土地、财政、信贷、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 一、 苏州各区块房产市场概况 1、苏州房地产核心区域 苏州市早期发展路线为一体两翼,以姑苏区为核心,两翼分别是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工业园区位于苏州东部,是苏州高新技术产业最集中的区域,也是苏州房价最高的区域,姑苏区为苏州老城区,位于苏州市中心,高新区也称虎丘区,位于苏州西部,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目前苏州市发展路线升级为一核四城:姑苏区为核心,相城区的高铁新城,高新区的科技城,园区的高贸新城,吴江和吴中的太湖新城。 2、苏州房地产热点区域 苏州房地产市场传统热点区域分别为工业园区湖东板块、湖西板块、双湖板块、高新区狮山板块,姑苏老城区由于保护古建筑以及限高等原因住宅多以老拆迁房以及园林别墅为主,房产市场活跃程度不高,随着苏州市发展路线升级为一核四城,北部相城区高铁新城板块、西部高新区科技城板块、东部工业园区高贸新城板块、南部吴江吴中太湖新城板块以及中心平江区平江新城板块成为苏州房地产市场的新热门板块,苏州代管的四个县级市中,昆山房地产热度居首。 3、苏州房地产去化困难区域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两极分化明显,市区核心区域,除如园区湖东、奥体、新区狮山等项目可以实现日光外,绝大多数板块去化率低于40%,吴江区、相城区去化较为困难,代管四个县级市中常熟房地产市场去化最为困难。 二、 新建住宅品质提升工程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住宅建设标准,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住房品质和宜居性能。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提高施工精细化水平;大力推动绿色住区、绿色住宅建设,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按照75%节能标准设计建造,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推广成品住房和装配化装修,装配化装修建筑面积占同期全装修建筑面积比达30%。推动充电设施所需管线敷设至每一停车位,并实施有序充电,解决社区充电难问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发展数字家庭。落实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鼓励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推行住宅数字化交付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电子化。以住宅性能评价为基础,研究建立住宅品质评价体系,开展高品质住宅评价,引导住宅品质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三、 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履职尽责 各地要高度重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要各自成立整治专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依法整治。整治行动期间,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报送信息,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月度、季度报送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以及整治成效等情况。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通过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从严查处,强化监督问责 对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得区域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得区域,约谈问责。 (四)标本兼治,落实长效管理 要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 (五)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开发企业和相关银行的责任和措施。 四、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科学设置、稳步降低保障准入标准,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抓好南京、苏州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规范标准、支持政策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继续执行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土地、财政、信贷、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 规范发展公租房。通过集中建设、配建、收购、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加大公租房供给。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完善部门联动审核机制和保障对象失信惩戒制度,严格准入退出,持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多、房价高的大城市为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建设和改造,包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用地和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以及闲置房屋改造,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产权清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进退有序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管理,通过多元方式扩大房源筹集渠道。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消费能力,统筹研究确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计划、范围和供应规模。 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市、县中心城区和全国重点镇镇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城市危旧房,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棚户区。科学安排棚改任务,因地制宜调整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十四五时期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便利度,让群众住得放心、舒心、暖心。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充分发展省级保障性住房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支持各地在省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内,将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并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和方式。将棚户区改造整体纳入全省重大项目计划,予以重点推进和调度。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多证合一等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加快实现住房公积金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让更多职工享受应有权利。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面。优先满足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重点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加大对中低收入缴存人的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以智慧公积金品牌建设为平台,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五、 智慧技防小区建设工程 依据国家、省智慧技防小区建设标准,以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出入口人车智能识别装置、弱势群体紧急报警求助、垃圾分类等物联智慧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集成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将城市治理的交通、教育、医疗、居家、养老、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治理智慧因子深度嵌入智慧小区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群租房管理、高空抛物、瓶装液化气、电动车上楼等小区安全管理难题得到解决,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 住房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省情特点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推动住房发展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宜居水平得到改善提升。展望2035年,全省城镇住房发展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住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均等化,人民群众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在住房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达到新的高度,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住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有效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 房地产市场运行保持稳定。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百姓居住水平持续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七、 实施三心举措,助力苏州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随着苏州市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稳步回升,广大市民对节约交易成本、提升交易便利度、保障交易安全的呼声与日俱增。市民的诉求就是行动的信号,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保障房产交易的安全便捷,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产交易流程开展全链条排查,对症下药,解决好群众关注的问题。 拓展买卖渠道、降低交易成本,群众卖房更舒心。推动构建以交易双方为核心、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新机制,上线业主自主发布房源功能。市民通过实名注册即可在官方交易网站发布自己的房源信息,推出房源验真苏房码,打造真实有效的二手房源发布、成交体系,为交易双方搭建数字桥梁,实现自主交易,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首批50家红色窗口已完成验收和授牌,第二批将再打造100家示范门店,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经纪机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线上有官方平台,线下有放心门店、双向赋能、协同发展的交易信息发布体系。 提质增效、一网通办,群众办事更省心。此前,市民达成交易意向后,需要分别前往房产交易窗口及商业银行办理成交确认和按揭贷款等业务,往来奔波不便,费心费时费力。为此,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新推出存量房交易全网通办服务模式,联合各大商业银行在全市逾百家银行服务网点开设全网通办办理点,实现了存量房交易确认、资金托管以及房产金融业务的跨区域、集成式一网通办,把房产交易的服务窗口延伸到市民家门口。 保障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群众交易更放心。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人民银行苏州分行,在商业银行开立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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