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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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行动计划 一、 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 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升康复服务覆盖率与精准度,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增加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供给,提升康复服务质量,确保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5%。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确保到2025年0~15岁听力言语、孤独症、智力、肢体(含脑瘫儿童)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实施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模式,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和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站建设,推动社区康复站建设融入社区邻里中心,在每个城区打造一个市级残疾人示范社区康复站,帮助残疾人就近就便获得更好的基本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社区残疾人数量、类型和康复需求设立康复场所,组织开展康复指导、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辅助器具配置、信息咨询、知识普及和转介等社区康复工作。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强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实施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补助政策,鼓励提标扩面,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80%以上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全市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专业人才队伍规范化培训力度,建立较完善的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实施体系、工作机制,实现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所有在岗及新进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接受规范化培训。加强与豫章师范学院等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的师资力量,场地和硬件资源,制定培训合作计划,对我市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教师进行需求导向的专业培训,进行人才培养。 二、 残疾人社会工作实施的目的 以视障人士为例,社会工作者要展开服务,首先要平等、尊重与接纳,作为一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时要表现出真诚的接纳与尊重,不要因为对方是残疾人就对其表现出同情或是怜悯的态度,对于残障人士来说别人的同情和怜悯才是最伤人的;同时社会工作者必须坚信每个人都是有能力的,即便服务对象是视障人士,社工可以充分发挥和发掘服务对象的能动性,发掘和培养服务对象的兴趣、爱好、特长,使服务对象发现自己的价值,从而树立起自信,比如说大部分的视障人士属于弱视,他们在眼镜、放大镜等工具的帮助下是能够看见周围环境,甚至可以完成基本的读写,并非是全盲状态,社工应该让视障人士意识到这一点,这些都是他们的能力,正确的认识自己,努力提升技能,他们也可以完成许多工作;同时社会工作者秉持着助人自助的理念,应该让服务对象明白,他们也享有和健全人一样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发掘和培养视障人士的兴趣、爱好以及特长的同时,鼓励视障人士积极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并不是社会将他们全部放到按摩行业他们就只能待在这个行业当中,视障人士就任音乐老师、电话接线员等等,还有许多职业都是视障人士可以胜任的,应该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做到真正的自助。 三、 残疾人保障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生活品质实现新改善。残疾人综合保障制度更加系统协调,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特殊需求保障更加精准更加稳定,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多渠道、多层次残疾人就业帮扶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无障碍的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四、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特点 (一)工作对象的特殊性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残疾人,即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丁启文强调指出:我曾说过,因难不是这个群体的固有属性,而特殊是残疾人离不开对物的依赖,原因在此。正是因为如此,他们自然有特殊心理、特殊需求,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和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都要采取特殊手段。了解这一特点,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就要从残疾人实际出发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对象需求的多样性 残疾人对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有着各种需求,由于残疾人自身的障碍和需求的多样性迫切需要更广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明确这一特点,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就要倾听残疾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针对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切实服务,以满足残疾人多样性的需求。 (三)工作内容的综合性 1、领域的综合性 即我国残疾人事业由救济为主的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预防等领域广阔的综合性社会事业。 2、学科的综合性 即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综合运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关专门学科的成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多结构的综合考察和分析研究。这不仅在于残疾人事业是多学科、跨部门、综合性、社会性很强的事业,而目还在于残疾人社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难度很大,有许多综合协调工作要做。 3、方法的综合性 即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综合运用个案工作方法、团体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方法,促进残疾人社会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认识了这一特点,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就要加强专业训练,将自己培养成为高素质残疾人事业专业技术人才。 (四)工作过程的艰难性 残疾人社会工作与一般社会工作不同,它的工作过程的艰难性显得尤为突出。残疾人群体不仅人数非常庞大,而目他们面临着的困难和问题非常多,其需要帮助的范用非常广。社会上一些人扶残助残意识不强,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无疑增加了工作过程的难度。残疾人每项社会工作的落实,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就要做许多艰苦的联络、协调和落实工作。弄清这一特点,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就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 五、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面临的挑战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供需矛盾突出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了变化,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目前有8000多万残疾人口,残疾人作为特殊人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同样具有美好生活的需要,但是面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存在严重不足:一是过低的保障水平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生活与保障要求。残疾人由于就业困难,导致收入低,同时对辅助器械、康复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大需求,但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标准低、难以满足需求。二是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状况不理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针对的是全体农民,但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出现了医药费实际报销少的现象。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城乡差距过大 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明显优于农村。目前我国70%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1230万农村残疾人没有摆脱贫困,26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截止2015年年底,农村残疾人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255元,城市残疾人低保平均标准是每人每月439元。城镇残疾人口中,有275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13.28%;而农村残疾人口中,有319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仅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5.12%。由此可见,城乡存在的过大差距,不利于保障困难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阻碍了社会的公平与发展。 六、 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政策取向探讨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既贯彻社会保障的基本宗旨 残疾人社会保障不仅要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残疾人构建抵御各种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网,而且还要体现新残疾人观,突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有利于残疾人实现回归社会,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提出是因为残疾人与健全人存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差异,这些差异导致残疾人的劳动能力下降。同时,由于社会排斥的存在,使残疾人实现就业、接受教育、提高生活水平遇到障碍,与健全人之间产生较大的差距,不仅如此,在经济支出上残疾人还要比一般人多支出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照顾和辅助器具制作等费用,因而残疾人比一般人更需要经济安全的保障,特别需要社会在就业、教育培训、康复、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扶助,这就必然体现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健全人应有所区别。残疾人有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同时,残疾人又是社会保障的特殊对象,社会应针对他们的特殊需要提供特殊的有针对性的物质帮助,就业保障、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环境及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正是适应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而建立的,它的充分实施将会为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起到重要作用。 (二)注重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相互配合 残疾人生活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基础,应当针对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性提供必要的额外的补助与津贴。残疾人由于身体残缺,无论是康复支出还是医疗支出都远远高出健全人,还要比常人多支出辅助器具制作及日常生活照料等费用,加之残疾人就业困难,就业质量低,贫困残疾人比贫困健全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更为严峻,全社会的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根本无法弥补残疾人的特殊支出,不能适应贫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只有通过建立残疾人特殊津贴才能强化对残疾人的特殊补偿。残疾人康复保障是残疾人回归社会的首要条件,残疾人教育保障是残疾人立足于社会的基础,残疾人环境及服务保障是参与社会的基本条件。这几方面的保障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满足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需求,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差距,逐步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三)加大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力度 农村残疾人占我国残疾人的绝大多数,农村残疾人的生存状况若长期得不到改观,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将长期缺失,就谈不上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发展。国家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中应把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做为重中之重,在社会保障政策上给农村残疾人以适当倾斜,在各地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应优先重点考虑贫困残疾人,与其他健全人相比,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在一种无助、无奈的生活环境中,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对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应该优先予以保障。在中国,由于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农村残疾人具有双重的弱势性,农村残疾人家庭承受力上的极端脆弱性,以及农村残疾人社会网络资源上的稀缺性,必须成为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中的主导力量,更多地为农村残疾人在基本生存条件方面提供制度供给。 七、 残疾人事业及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意义 根据我国的定义,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固有的问题。残疾是人类进化、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发展过程中所付出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代价。日趋完善的人类,不应当漠视这种牺牲和代价。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尽管形式各异,但都有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内容。 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具体内容上看,残疾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残疾人的就业保障、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环境及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完善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构建残疾人社会安全网,这对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权、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全社会对于社会弱势群体及社会公正问题的关注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专家学者也从多个角度多层面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探讨。其研究可以分为这样两类:一类是把残疾人社会保障做为一个整体对其进行理论分析,其中,有的是通过对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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