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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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每年3月12日是我国法定“植树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植树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弘扬“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人人参与植树造林,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落实“人人植绿,人人添绿”的生态文明理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国土绿化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植树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制定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在全省排位均居前列。春季万物复苏,以三月份植树节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爱绿、植树、护绿”实践活动,增加广大人民生态和环保意识,树立“绿色家园,从我做起”的理念,做到人人营造绿色、人人宣传绿色、人人保护绿色、人人拥有绿色。组织这次县属机关单位职工进行植树活动。达到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 二、活动意义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植树造林,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生态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林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为建设绿色家园、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主题 贡献力量,奉献绿色,收获希望。以植树节为契机,奉献我们的力量,进行植树节活动。 四、活动口号 1、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生活。 2、你我携手共进,共建绿色家园。 3、绿了青山美了家园,绿了青山富了农民。 4、全民义务植树人人有责,城乡绿化共创美好家园。 5、义务植树我出力,美丽乡村我创建。 6、建设美丽XX!绿色生活在行动!植树护绿人人做!绿化祖国靠大家! 7、植树造林,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8、造林绿化全民动手,生态建设全民参与。 五、活动主办单位 1、县委、县人民政府 2、县绿化委员会 3、县林草局 六、活动时间 县属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3月12日一天,上午9:00开始。 七、活动地点 县北郊开发区 八、活动工作分配 1、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属机关单位及各人民团体、省州住县机构进行义务植树活动; 2、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工作; 3、县林草局负责全面开展活动组织和协调工作,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造林苗木组织、技术指导、活动秩序安排部署; 4、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九、策划支持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委网信办(新闻中心)、县电视台、县政府新闻办(新闻中心)。 十、保障措施 1、严格按照《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和相关费用补助政策,确保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 2、强化工作保障,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十一、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方案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我县义务植树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2、各县属机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发动,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3、各参与单位请自行携带植树造林劳动工具。 十二、活动经费 按活动计划所需苗木费用及种植实施费用统一由县林草局统一支出。 十三、注意事项 1、体弱病残者不宜参加此次活动; 2、活动人员必须服从各单位负责人统一安排,活动人员必须统一出行,着装整洁,注意乘车安全,统一前往、统一离开。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地点; 3、参加植树人员要各自注意人身安全,植树时安全使用工具,严防劳动工具误伤他人等伤人事情发生。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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