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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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四不伤害”原则,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者方可录用,隐瞒患病事实者一经查实按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生产、后勤、职能部门人员休假实行轮换调休,调休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8、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9、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各部门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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