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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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 准确研判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要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问题,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重大论断。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为科技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深刻剖析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需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开创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局面。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形成了从思想到战略再到行动的完整体系,从新的发展理念的高度认识创新发展,深刻揭示了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阐明了创新驱动发展的丰富内涵,深刻指明了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路径,对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强化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一、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实现多点突破、群体性跃升,化学、材料、物理等学科居世界前列,铁基超导材料保持国际最高转变温度,量子反常霍尔效应、多光子纠缠世界领先,中微子振荡、干细胞、利用体细胞克隆猕猴等取得重要原创性突破,悟空、墨子、慧眼、碳卫星等系列科学实验卫星成功发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上海光源、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装置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为我国开展世界级科学研究奠定了重要物质技术基础。屠呦呦研究员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世界最大单口径、最灵敏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又称中国天眼)竣工并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3月,FAST已证实发现脉冲星118颗,其中首次发现的毫秒脉冲星于2018年4月得到国际认证。2019年1月8日,我国科学家领衔的实验团队在量子反常霍尔效应取得的突破性成果,有助于推动新一代的低能耗晶体管和电子学器件的发展,在未来解决摩尔定律瓶颈问题,或将带来下一次信息技术革命。 二、 壮大创新主体,引领创新发展 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主体活力,系统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 1、培育世界一流创新型企业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系统布局创新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整体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百强创新型企业。 2、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引导大学加强基础研究和追求学术卓越,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形成一批优势学科集群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立创新能力评估基础上的绩效拨款制度,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三位一体创新水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3、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所 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增强在基础前沿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国家重大任务,有效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的国际化科技创新基地,在若干优势领域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 4、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 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 5、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完善全国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发展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三、 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一)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话语权 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应占较大比例。 国家科技规划要聚焦战略需求,重点部署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领域研究,竞争类产业技术创新的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和要素配置模式由企业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决策。 (二)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 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 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 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 优化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探索在战略性领域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社会开放力度。 (三)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 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四)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 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研究完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放宽民口企业和科研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采购范围。 四、 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 围绕建设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吸引人才,按照市场规律让人才自由流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一)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弘扬科学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尊重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 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 分类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 鼓励高等学校以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为参照,开展学科国际评估,扩大交流合作,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国际化进程。 (二)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 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 (三)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 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的意见,加快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立法,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加快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给予工作许可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国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取消来华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 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广泛吸引人才回国(来华)从事创新研究。 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国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 五、 强化县域创新基础条件支撑 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县域创新创业平台优化整合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加大对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园区建设的支持。鼓励全国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平台深入县域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转化推广,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向县域开放。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县域依托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 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县域作为统筹农业科技服务的基本单元,创新农业科技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推进资源与服务的共享共用。推动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科技服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壮大市场化社会服务力量,强化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等的科技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加大金融对县域创新的支持力度。健全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县域创新,助力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加大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模式,为企业技术创新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域按照一区一主题原则高标准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充分发挥园区在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职业农民培训以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的作用,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园区升级为省级园区或国家级园区。 建设星创天地。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载体,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加快农村创新创业。 六、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体制改革、环境营造、资源投入、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一)改革创新治理体系 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格局。 构建国家科技管理基础制度。再造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进和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建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完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制度,推动科技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引导各地树立创新发展导向。 (二)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 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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