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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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创新是多方面的,包括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人才创新等,但科技创新地位和作用十分显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切实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环境,加快形成我国发展新动力源。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加快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一、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释放更强增长动力,为加快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矛盾问题带来了重大机遇。 二、 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 (一)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二)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 修订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 (三)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 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抓紧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政策。 三、 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 更好发挥政府推进创新的作用。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强创新政策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 (一)加强创新政策的统筹 加强科技、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和改革举措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强化创新。发挥好科技界和智库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 建立创新政策协调审查机制,组织开展创新政策清理,及时废止有违创新规律、阻碍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对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 建立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调整完善。 (二)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体系 改进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进行分类考核,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 (三)改革科技管理体制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 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健全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决策机制,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 四、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本原则 紧扣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明确我国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在关键领域尽快实现突破,力争形成更多竞争优势。 深化改革。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强化科技与经济对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构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 强化激励。坚持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落实以人为本,尊重创新创造的价值,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汇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扩大开放。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创新资源,全面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位势,力争成为若干重要领域的引领者和重要规则制定的参与者。 五、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着力破除科学家、科技人员、企业家、创业者创新的障碍,着力解决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制约,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坚持人才为先。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强化激励机制,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鼓励;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作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坚持遵循规律。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为科学家潜心研究、发明创造、技术突破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把握好技术创新的市场规律,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坚持全面创新。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创新价值得到更大体现,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创新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真正落地,进而打造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引擎,构筑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六、 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实现重点跨越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部署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继续加快实施已部署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油气田、核电站、水污染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新药创制、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 面向2030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快启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项目,在量子通信、信息网络、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空深海探测、重点新材料和新能源、脑科学、健康医疗等领域,充分论证,把准方向,明确重点,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的重大专项与面向2030年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并根据国际科技发展的新进展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及时进行滚动调整和优化。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协同攻关,持久发力,久久为功,加快突破重大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战略性产品,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 七、 科技支撑欠发达地区县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瞄准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结合新兴技术应用,攻克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瓶颈,集成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推动优良品种、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模式在乡村应用。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建立农业农村科技成果定期征集发布机制,征集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乡村绿色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加强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加大对乡村产业培育和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力度,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志智双扶,提升脱贫县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能力,夯实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建立健全科技帮扶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一体谋划、协同推进。精准对接脱贫县发展科技需求,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农技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服务。鼓励在脱贫县建立科技小院、专家大院、农科驿站等科技示范和成果转化基地,推动科技成果向脱贫地区转移转化。 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面向西部10省(区、市)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集中攻关、本土人才培养帮带、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等工作,做实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平台园区、科普宣传五个全覆盖,推动重点帮扶县产业振兴。 完善东西部科技合作与对口支援机制。强化新时期东西部科技合作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扎实推进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科技援青、科技入滇、科技支宁、科技兴蒙等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共建与合作。聚焦西部县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重大科技需求,进一步拓展帮扶领域,优化帮扶方式,选择东部优势创新资源开展跨区域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推动对口地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帮扶实效。 开展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面向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特色粮油、食用菌、中药材、茶叶、特色果蔬、特色畜禽等产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大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加强成果的集成熟化、示范推广和转化应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瞄准农业农村产业中的重点问题,深入挖掘园区和县域实际需求,加快创新成果在园区和县域转化应用,构建典型应用场景,探索科技有效供给、成果转化服务、园区提质增效、人才进乡入村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推进科技精准帮扶结对。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与脱贫地区精准对接。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发挥人才、成果、平台、信息等资源优势,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推进产业梯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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