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电机轴及零部件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举报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电机轴及零部件10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 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开封市芦花岗转盘向南2公里路东 联系电话 1 传真 / 邮政编码 475000 建设地点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芦花岗转盘向南2公里路东 立项审批 部门 开封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20-410204-38-03-00176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8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59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59 总投资 (万元) 150 环保投资 (万元) 4.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20%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4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 1. 编制依据 本项目是由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建设的年产电机轴及零部件10万件项目,属于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及2018年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自2018年4月28日起执行)的规定:项目属于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铅蓄电池制造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仅组装除外)编制环评报告表,本项目无电镀、喷漆工艺,非仅组装,还涉及机械加工,因此编制环评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委托书见附件一。我公司在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电机轴及零部件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项目概况 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建设年产电机轴及零部件10万件项目。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芦花岗转盘向南2公里路东开封市豫达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院内,租赁开封市豫达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化厂房用于本项目建设(租赁协议见附件四),占地面积459m2,建筑面积459m2,项目标准化厂房已建成,厂房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见附件三;项目运营后拟聘用职工10人,采用8小时工作制,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项目设备未安装。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见表1。 表 1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投资 万元 150 企业自筹150万元 2 环保投资 万元 4.8 占总投资比例3.20% 3 生产规模 件/年 60000 电机轴 40000 通用零部件 4 占地面积 m2 459 / 5 建筑面积 m2 459 / 6 年工作日 天 300 8小时/日 7 劳动定员 人 10 不在厂区食宿 3. 政策相符性分析 3.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及(2019年本)》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2013年5月1号实施)及2019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号实施》,本项目不在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在开封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410204-38-03-001763(见附件二)。 3.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及许可准入类事项,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故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相关要求。 3.3 与《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相符性分析 根据2017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10月1日实施)中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不予批准情形的相符性见表2。 表 2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不予批准情形的相符性 序号 不予批准情形 相符性分析 是否属于不予审批的情形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芦花岗转盘向南2公里路东,本项目已在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3)本项目无行业产品规模要求。 否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1) 根据《2018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SO2、NO2、CO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PM10、O3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 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COD、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4)项目区域现状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 否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1)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 (3) 本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为100%; (4)本项目噪声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东、南、北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否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 否 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江西启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的《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电机轴及零部件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确认,环评报告所述内容与开封鑫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建项目情况一致(详见附件八)。 否 综上,本项目不在《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五个不予批准之列。 3.4 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豫环文[2015]33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 号),本项目位于开封市鼓楼区芦花岗转盘向南2公里路东,在河南省主体功能分区中属于重点开发区域,结合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厂址在河南省划分的五个区域(工业准入优先区、城市人居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殊环境敏感区)中属于工业准入优先区,参照工业准入优先区的环境准入政策执行,“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煤化工、化学合成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在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严格燃煤火电项目审批,不予审批煤化工、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在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的区域内,涉及铅、铬、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关项目以“减量替代”为原则,不予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相应项目(符合我省、我市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本项目为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新建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芦花岗转盘向南2公里路东。项目位于开封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及《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区域内,不涉及煤化工、冶金、钢铁、铁合金等限制行业;也不属于煤化工、化学合成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综上所述,改扩建项目不在工业准入优先区中所述的严控重污染项目之列,符合工业准入优先区的分类准入政策。因此,本项目与《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 号)相符。 表 3 与豫环文〔2015〕33号工业准入优先区准入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豫环文〔2015〕33号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工业准入优先区:主体功能区划重点开发区域中省级产业集聚区、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设立的工业园区或专业园区,要以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科学高效利用环境容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芦花岗转盘向南2公里路东,属于豫环文〔2015〕33号规定的工业准入优先区 1、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内的所有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之列。 2、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探索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现场办结;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3、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的一类工业项目,其环评文件的审批权限,由原审批机关下放至下一级环保部门。 对照《工业项目分类清单》,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 4、放宽部分审批条件。对规划环评已经过审查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入驻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可适当简化;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入驻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标准可执行间接排放标准。 / 5. 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煤化工、化学合成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 在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严格燃煤火电项目审批,不予审批煤化工、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 在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的区域内,涉及铅、铬、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关项目以“减量替代”为原则,不予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相应项目。(符合我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的项目范畴。 本项目营运期间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且项目拟选位置不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的区域。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相关的产业政策。 3.5 与《关于印发开封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19】156号)相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技术指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