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用耗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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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一次性医用耗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南京虹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一次性医用耗材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019-320118-35-03-543606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 12 号厂房 地理坐标 ( 118 度 57 分 42.727 秒, 31 度 22 分 8.65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15]日用及医 用橡胶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2、橡胶制品业 291” 建设性质 团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 南京市高淳区行 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 高行审备[2019]138 号 总投资(万元) 13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比(%) 1.54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团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4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高淳新区总体规划》 审批机关: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 复[2004]104 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机关: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 — 1 —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1、规划相符性分析 1.1 产业定位相符性 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江苏高淳经济开 发区的发展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 吸纳相关配套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 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 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 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 火力发电(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 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 本项目是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标准 厂房二期 12 号厂房, 不在上述禁止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范围内, 符合开发区产 业定位。 1.2 用地规划相符性 开发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形式,“一心”指生活 配套区内的城市商业中心,“两轴”指老城区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构成城市商 务轴以及石固河生态廊道构成生态休闲轴,“两片”指芜太路以南的生活配套 区(称为“南区”)和以北的产业区(称为“北区”)。规划工业用地 12.11 平方公 里(全部位于北区)、居住用地 6.15 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地 4.25 平方公里、绿 化用地 4.37 平方公里,分别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 41. 12% 、 20. 88% 、14.43% 和 14 84%,其他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用地及水域等。根据开发区用地规 划图,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土地用地规划。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现依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和《关 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 [2015]16 号)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1 与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 项目情况 相符性 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 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 本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 不属 于排放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 相符 — 2 — 适当发展二类工业, 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 臭污染以及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 工、印染、电镀等。 解污染物的项目。 规划利用高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内废 水,不再另建污水处理厂。区内不设置固 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送南京有资质固体 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本项目污水接管高淳新区污水 处理厂,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 危险 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相符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 制度, 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将严格执 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 目“三同时”制度, 推进建设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 相符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结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 和《江苏省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江苏游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距离约 3700m;最 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约 816m 。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 1-2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一览表 生态空 间保护 区域名 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范围 国家级 生态保护红 线面积 (km2 ) 生态空 间管理 区域面 积 (km2 ) 与本 项目 方位 与本 项目 距离 (m)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江 苏 游 子 山 国 家 级 森 林公园 自然 与人 文景 观保 护 游子山国家级森林 公园总体规划中确 定的范围(包含生 态保育区和核心景 观区等) 游子山区块(包含三条垄片区) 和花山区块。游子山区块坐标为 118°59′23"E 至 119°05′10"E , 31°20′03"N 至 31°22′37"N;花山 区块坐标为 118°55′23"E 至 118°59′22"E ,31°13′52"N 至 31°18′04"N 24.13 12.65 E 3700 漆桥河 清水通 道维护 区 水源 水质 保护 高淳区境内漆桥河范围 0.78 E 816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的选址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范围内,建设符合 《江苏 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中相关规定。 (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 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对照《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 3 — (GB3095-2012), PM2.5 、PM10 、NO2 、SO2 、CO、五项基本污染物达标,O3 项基本污染物不达标, 判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官溪河水质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标准; 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 3 类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及生产废水接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 厂;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厂 界噪声可达标;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可实现零排放。因此项目建设不降低当 地的环境质量功能。 (3) 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本项目用水来自区域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 用上线,亦不会达到能源利用上线。 (4) 负面清单相符性 通过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年版) 》(长江办发〔2022〕7号) 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 251号),项目未被列入上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2、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 和《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高淳经济开发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 析见下表。 表 1-4 《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 空间布局 约束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 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 护生态功能为主线,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 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 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 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切实维护生态 安全。 符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 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 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以保障和维 护生态功能为主线, 统筹山水林 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 生态保护红线, 实行最严格的生 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 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 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 4 — 污染物排 放管控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实施 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 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 载力。 符合。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 度,总量在高淳区域平衡,不突 破生态环境承载力。 环境风险 防控 1、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 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 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 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 严厉 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 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 风险管控、治理修复。 2、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 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 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 资应纳入储备体系。 符合。本次评价要求企业编制环 境应急预案。 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 污染燃料; 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设施, 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 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符合。本项目以电为能源,不使 用高污染燃料。 长江流域 空间布局 约束 1、空间保护, 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 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 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 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 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 的项目。2.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 园区, 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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